云龙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03-30 08:27:05   来源:大理州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29日至7月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云龙县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龙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云龙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二是抓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先后4次对纪检工作作出部署,亲自阅批过问重要工作4件;县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开展县乡部门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和质询,组织88个部门554人在责任制考核时进行述廉述责。四是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常委班子成员示范带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要求;县纪委就落实“两个责任”先后约谈11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班子成员105人,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67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

2.关于“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全面完成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调查清理工作,将议事协调机构从105个调减至17个,取消或不再参与88个。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公开作廉洁自律承诺、“四专一宣誓”、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三是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制定《云龙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法》、《云龙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主办人制度》,2015年共立案查处违反党政纪案件30件32人,其中科级干部7件7人,一般干部4件4人,农村党员干部17件19人,事业单位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190.5万元。四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对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和26个信访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办理;2015年全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和记大过以下处分15人,占处分总人数的65.2%。五是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抓早抓小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干部过年过节谨记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六是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将更多职能、力量调配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制定《云龙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以专题辅导、案例通报等形式,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完善县委党校、乡“干部夜校”、村“新型农民培训学校”、村组“流动大课堂”四级教育培训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乡镇纪委每季度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县纪委常委分工挂钩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定期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季度分析会;制定《云龙县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将案件查办数量作为考核乡镇纪委工作的硬性指标。三是实现明察暗访常态化,加大违纪曝光力度,2015年对公车封存、工作纪律等开展明察暗访188场次,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1次4人,部门单位通报批评8次8人。四是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实现全覆盖,2015年全县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上监控资金2.1亿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能正确处理‘敢抓敢干’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干事创业激情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制定《云龙县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5年共对9名干部进行约谈;对工作执行不力的47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乡科级干部11名,一般干部36名;给予通报批评19人,作出书面检查14人,诫勉谈话14人。二是持续整治干部队伍中“庸懒散慢玩浮”不良风气,2015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个,处理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三是强化效能问责,深化公共服务部门行风评议工作,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推行行政管理和行业履行服务承诺。四是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制度,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云龙县“法律八进”工作实施方案》;全县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保留249项,转服务60项,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30%以上。

2.关于“有的干部作风不实,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不够,与群众缺乏感情交流,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导致有些矛盾纠纷‘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定《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办法》。二是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确定“12366”脱贫攻坚思路,制定一系列工作实施方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实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举全县之力围绕2018年脱贫摘帽、2020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这一目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化“干群心连心”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定《关于深化“干群心连心”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全面实行县乡村组干部和党员“1+X”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把建联系卡、民情责任区与网格化社会管理有机结合,建成基层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站点99个,完成为民代办事项1779件,2757名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11314户,解决实际困难问题3950件。四是深化随机调研制度,按季度采取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随机调研,组织开展“一企一策”、产业发展、集镇建设、扶贫开发等基层调研8次,协调解决问题60多个。

3.关于“有的个别干部存在变相请客办客、打麻将、工作纪律松弛、带班值班不在岗、‘走读’等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纠正客事大操大办不正之风,出台《云龙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2015年共开展督查42场134人次,全县上下逐步形成文明办客、节俭办客的良好风气。二是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打麻将赌博,三五成群、借朋友聚会名义在公共场所打麻将赌博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开展稳增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移民搬迁、重大项目建设等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推动应急值守双带班制度的有效落实。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部分干部职工工作不专心、值班擅离职守、早出晚归、节假日期间办公室“铁将军”把门等“走读”现象得到好转。

4.关于“会议多、文件多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会议审批管理,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有效压缩会议时间、整合活动项目,全县性会议的次数、天数和参加人数2015年比2014年分别下降17.7%、14.4%、7.8%。二是严格执行精简文件、提高公文办理速度、加强公文审核的相关规定,文件、简报数量2015年比2014年分别下降11.1%、20.8%。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15年先后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6次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干部教育培训6期,深入基层给干部群众上党课、作宣讲100多场次,切实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的学习自觉。

2.关于“严守纪律规矩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邀请州纪委领导专题解读、组建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宣讲等形式,进一步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还不到位,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谋划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下个人分工负责制,支持和鼓励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大胆、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透明度;县委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工作,有效发挥县人大依法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县政协在改革发展中的参政议政作用。二是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始终坚持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完成苗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5起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2.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还不到位,一定程度存在‘干部难选、人才难留、人事难管’”的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重德、重绩、重基层、重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谈话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到全县经济建设主战场实践锻炼的力度,2015年共选派79名干部到电站建设移民安置、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等重点工作一线进行培养锻炼。三是科学合理配备干部,突出领导班子整体结构、政治表现、领导水平、运行状况、工作成效、作风建设等重点,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是不断优化人才工作环境,拓宽人才培育渠道,全面落实每人每月500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规范人事调动和借调借用,全面清理清退县级机关从乡镇借调借用人员。五是健全和完善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制度,坚持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个人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全县领导干部共外出报备171人次,3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55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就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报告。六是充分调动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热情,组建县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督导督查组、水电站建设督导督查组,抽调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的督导督查。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关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龙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县83个单位879名领导干部就不发送“红包”和不接受“红包”作出承诺;已按计划消化整改29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完成乡科级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初审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要求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厉整治和纠正公款吃喝,坚决查处、及时通报顶风违纪者,进一步增强制度规定的震慑力。

2.关于“在电站建设和矿产开发中,土地征用、拆迁赔偿、移民安置、环境污染等方面群众信访诉求多、意见大、矛盾十分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认真做好土地征用、拆迁赔偿、移民安置、环境污染等方面群众合理诉求的收集和采纳工作,将近80%的财政资金投入民生领域,每年承诺办理10件惠民实事,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认真办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龙县关于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规定》、《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矛盾纠纷调处率2015年比2014年提高3.1%。三是健全和完善 “五级联动”信访制度,在“五级联动”办理信访监督平台共录入群众诉求1400件,已办结1398件,正在办理2件;共受理群众举报96件,通过信访初核后立案20件,为25名干部澄清了事实、还了清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龙县反映。联系单位:中共云龙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2-5524888;电子邮箱:ylxwb5524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