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03-28 15:57:04   来源:昆明市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2日至7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宜良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四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宜良县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整改意见和建议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目前,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县委常委会11次听取县纪委汇报,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县委主要领导分别与21家党委、40家党总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以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会,对各单位“一把手”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中共宜良县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宜良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各项主体责任任务。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常委班子成员示范带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在抓好具体分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制定《宜良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包括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在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为亲属和他人谋取私利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违规收受“红包”问题7起7人,党政纪双重处分5人、政纪处分2人;梳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线索21件,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分2人;查处乡镇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1件1人;整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4件。

发挥中共宜良县委廉政教育学校在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组织举办了宜良县2015年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等6期专题培训,县乡村共1742人参加培训,其中科级干部850人次,村组干部400人次,关键领域、重要行业、特殊岗位人员485人次。制作《悬利剑 惩贪腐 立正气》等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片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制定了《宜良县财经纪律规定》《宜良县村级管理制度汇编》等制度文件汇编,并印发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今年以来4次通报了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近年来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以全县59家单位为巡察对象,组织开展了2015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及思想政治巡察,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议事决策、工作实绩等情况。制定《宜良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宜良县村(社区)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规范和村组干部的监督管理。

2、关于“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县纪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全面完成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清理工作,继续保留或参与15个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110个。坚持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并行,相继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县纪委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等规定,新修订《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将落实“三转”纳入工作考核,以考核促进“三转”落实。选送24名纪检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轮岗交流干部5人,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2期,以培训锻炼增强落实“三转”的能力。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在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办中积极协调县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加大案件线索的移送力度,县纪检监察机关2015年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及线索22件,接收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及线索7件。201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279件,线索初核76件78人,立案48件50人。宜良县共收到省委第六巡视组转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共86件(重复件30件),其中由县纪委办理61件(重复件26件)、县委组织部办理1件、县委政府信访局办理24件(重复件4件),已全部办结。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11人次,对8个轻微违规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对8名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组织处理,对26个反映失实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澄清,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严格“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共对2家单位2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名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了组织约谈。

3、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发挥服务型党建示范点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共创建46个服务型党建示范点,有效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组织开展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抓好2015年新确定及2014年未完成的共28个基层党组织整顿。将村级“四议两公开”执行和“三资”管理工作列为全县“三重”工作,以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15个违规问题为重点,督促整改并加强对《宜良县村(社区)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退回不规范单据14张。举办宜良县2015年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以法律法规、支农惠农相关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等为内容,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及农经系统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文件多、会议多、重复开会、会议效率不高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文件和简报促进作风转变的规定》和《关于精简规范会议促进作风转变的规定》,改进会风,严格规范会议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限定会议规格。2015年,召开的会议较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19%,以“两办”名义下发的文件减少16.7%;建立《宜良县上报文件退回机制》,对各单位(部门)上报县委的文件严格把关,达不到文件规范要求的实行退回机制,确保文件提质提效。

2、关于“深入基层调研少,抓工作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共组织开展了包括烤烟收购、产业化农业、“挂包帮转走访”等在内的基层调研9次。建立宜良县稳增长专题调研督查机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建立《宜良县县级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企业工作考核制度》,对2015年承担县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的88家重点规模工业企业,实行县级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2015年共150余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90余个。

3、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宜良县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县级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每年驻村入户不少于10户,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10户。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3次,36名县级领导共讲党课42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5次,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2次以上。县“四套班子”共组织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9次。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围绕“三严三实”共查找出班子问题72个,制定整改措施72条,班子成员共查找个人问题432个,制定整改措施432条。

全面启动宜良县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动员全县各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近1000名干部,对1250户贫困户、3766个贫困人口开展对口帮扶,2015年已完成第一轮“转走访”任务,根据第一轮走访情况,各单位都制定了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单位除对帮扶的贫困户进行帮扶外,还因地制宜地对所挂包的村组开展帮扶,明确帮扶项目和完成时限。选派39名新农村指导员、42名第一书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5年,共开展暗访14次,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4起6人,对5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4家单位存在的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立项督办,督促整改。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3次调取查看县国税、县地税在此期间产生的发票,对21张可疑消费的发票分别下发了督办通知,对疑似违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4、关于“庸政、懒政现象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按照《2014—2017年宜良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宜良县委全会确立的2015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要求,举办宜良县中青年干部、社区基层干部、科级干部异地培训三期干部培训,56名中青年干部、116个村(社区)275名村干部、100名科级干部分别参加了培训,举办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讲座5讲,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不断提升干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明察暗访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严肃整治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2015年共严厉问责“为官不为”、效能低下等行为9件19人。认真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领导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跟踪问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予以调整。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每月10日、20日定期由1名县级领导接访群众,2015年,县级领导共接访来访群众13批165人次。严格执行《宜良县委大院来访群众接访制度》,2015年共有881名科级领导参与接访群众591批3695人,劝返或引导411批2577人,受理180批1118人,办结180批,办结率100%。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调研不够、征求意见不广泛。班子成员会前酝酿、沟通交流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共宜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则制度》,制定《中共宜良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修改完善宜良县《县委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和意见建议广泛征集,宜良县清远小学异地新建项目于2015年9月10日顺利开工,昆石高速公路宜良立交改扩建项目在完成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后于2015年10月23日顺利开工。严格落实县委书记沟通会工作规则,每月召开1—2次沟通会,互通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下步工作,并充分发挥沟通会在酝酿、协调、安排事务和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中的作用。

2、关于“县委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参政议政作用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县委积极支持人大工作,有效发挥县人大依法监督作用,支持县人大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三项职权,坚持重要事项决策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机关的意见建议。2015年,县人大分别对县招商引资工作、县法检两院工作、环保法执行情况、政府法制工作、国家预算法实施情况等开展检查和巡察,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33条。

县委充分发挥县政协在改革发展中的参政议政作用,县政协完成了宜良县关于加强村庄规划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的专题调研,为宜良县完善村庄规划规范农村建房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参考,目前宜良县第一批7个县级试点村、8个乡镇级试点村的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已经顺利开展。县委主要领导共3次对县政协提出的工作建议进行批示,凡批示件均交由县督查办,督促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细化分解,逐项办理落实,办理结果在三个月内书面反馈县政协。

3、关于“违规任用干部和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完成“违规任用干部和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的整改,对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3名同志,及时进行了岗位调整处理;对1个街道、1个乡镇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进行了整改。按照10%的比例,以单位“一把手”、近三年新提拔、任现职三年及三年以上为抽查重点,对50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深入开展科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可靠。

4、关于“对领导干部教育监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宜良县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宜良县组织部长约谈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宜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办法(试行)》,以“12380”为平台,运用干部监督信息员、干部考察员队伍、信访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治理,对36名在党建工作、经济指标完成、社会管理等工作中重视不够导致成效不明显、相对滞后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谈话情况记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档案中,作为年底考核时评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半年的党风及思想政治巡察范围,继续跟踪问效。严把干部在评优评先、受表彰以及提拔任用前的纪律审查关,2015年,共对79件涉及409个单位、1098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查。

四、其它方面

关于“信访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健全和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信访办及群众工作站,相关单位成立了信访工作室,人员、设备、补贴和经费按规定落实到位。建立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解决群众诉求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诉求受理中心”,实行 “一个平台运行、一个流程办理、一个窗口受理”运行机制,增强解决群众诉求合力。组织开展了2期信访业务培训,以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实施、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办理、云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使用等为培训重点,着力提升信访干部能力素质。

制定出台《宜良县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的意见》,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分管联系稳定工作的县“四套班子”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事项实施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落实、监督和考核。2015年,共组织对17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良县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7529890;邮政信箱:中共宜良县委督查室,邮政编码:652100(信封请注明:对宜良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