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0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5年9月6日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厅党组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努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全厅上下的共同努力,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厅党组狠抓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党组主体责任的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厅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定期听取廉政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收到群众举报严肃认真核查,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厅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目前,已经完成支部调整换届工作,各支部必须设置纪检委员1名。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真正使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强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持“一把手”讲党课制度,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健全和完善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厅班子成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厅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1至2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到目前,厅党组中心组已组织开展了10次专题学习活动。
2.监督责任的整改情况。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落实“三转”。一是开展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专题调研。配合省纪委组织部开展调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和完善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二是明确监督职责。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纪检监察室不再直接参与项目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和议事机构,推动纪检监察回归主业主责。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继续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上墙和厅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时刻警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把重点和力量转移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的监督上来。加强对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重点开展稳增长政策措施、扶贫开发攻坚战、灾后恢复重建等六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对新任的2名厅副巡视员、7名正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拟提拔的干部出具干部任用廉政情况意见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五是认真处理信访举报。截至10月31日,共收到信访举报82件,其中转办56件,初核13件,谈话函询2件,不属于管理对象4件,其他7件。
(二)关于“腐败案件易发多”的整改情况。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厅长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讲授了一次专题廉政党课。同时邀请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李成勇主任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次专题廉政党课,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加强纪律审查,强化执纪问责。认真实施“一案双查”,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对未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干部也要追究责任。对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到目前,驻厅纪检组对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进行了核查,立案查处3名违纪干部,其中对2名处级干部给予了政纪处分,1名科级干部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二、落实“三重一大”方面
(一)关于“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管控机制”的整改情况。针对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管控机制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依照“制度、阳光、竞争”防腐六字要决,制定和完善了一套国土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
1.健全领导决策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完善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的议事范围、参加人员、上会程序,推行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单行记录,切实加强议事决策原始痕迹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和完善会议纪要工作。推行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一会一纪要”,严格会议纪要的拟定、报批、印发和存档管理。
2.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启动对公文办理、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四项制度”为重点的厅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汇编,以法定职责和制度规范管人、管事、管权、管物、管资金、管项目、管指标,确保年内完成。全厅干部职工学有保障、言有依据、行有规矩。
3.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从政道德、正反典型、岗位廉政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学习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事迹,以发生在国土资源系统的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健全经常性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三是建立谈话提醒制度。正在起草制定《纪检组组长与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通过谈话提醒、电话问询、书面函询、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动态检查。
(二)关于“制度设置留有‘后门’,扩大了权力寻租空间”的整改情况。针对制度漏洞和权力寻租空间的问题,我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土地和矿业权管理制度。
1.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等国土资源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的问题。一是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2012年,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我厅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8项。经过深化改革,目前,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1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了三分之一。二是认真清理行政权力清单。省政府将我厅列为了第一批公布权力清单的省级10部门之一。我厅高度重视,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及时梳理并上报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十一类的行政职权。同时,对应增加上报了行政职权相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7月31日,省政府对外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取消和下放部分管理服务项目。调整下放部分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优化矿产压覆前置审批,取消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下放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2014年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将县城所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两项省级审批权下放州、市行使。
2.严格规范土地和矿业权管理制度机制。一是制定稳增长政策措施制度。我厅及时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涵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快用地审批速度、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优化管理服务水平5个方面共17条具体措施。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针对用地审批过程中一些政策规定不明确、用地审批效率低、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的廉政风险,研究制定了用地审批16条政策措施。两个文件的出台,既保障了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又防范了权力寻租的廉政风险。二是制定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会同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土地和矿政管理规定,9月,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两个制度。其中,针对土地出让和矿政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规定了两个“10个严格”的刚性制度约束。同时,修改和完善《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了矿业权取得、转让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压缩了自由裁量权和权力寻租空间,从制度上进一步扎紧了权力的笼子。
三、“四个着力”方面
(一)关于“反映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一般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腐败分子绝不手软。原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林耘埜和厅党组成员、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查处,厅党组协助省纪委监察厅开除了2人的党籍和公职。对巡视组移交的20件次信访举报,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文武亲自过问,亲自批示把关,并提出了严格要求。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对移交件做了分类和细化,按照程序及时登记和提出处理建议,建立专门台账归档管理,制定专人负责。对推诿不办、久拖不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责任。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0件信访举报件已按照5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全部办理完毕。
(二)关于“干部作风由乱作为渐变为慢作为、不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现象”的整改情况。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1.严防“四风”反弹。聚焦“四风”问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提出的23个“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坚决制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红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重点查处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机关“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厅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重点围绕清理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管理、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督查活动。三是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启动修订《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工作规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议事规则、会议和办文制度、监督机制、工作纪律以及廉政要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大力削减“文山会海”,改进文风、会风、政风,努力建设节约、廉洁、效能机关,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矿产开发等问题作为重点,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善作善终。我厅选择了八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惠民实事,并逐项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八件重点惠民实事落到实处。一是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年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00万亩,新下达实施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50万亩以上。二是深入推进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促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安全高效。认真总结鲁甸、景谷抗震救灾经验,把一些成熟可复制的做法上升为具有指导意义、可在全省推广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三是推进片区扶贫攻坚,促进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建立健全我厅扶贫机构,统筹各项扶贫事宜,加大对厅挂钩扶贫点、乌蒙片区、滇西片区、藏区和石漠化地区的扶持力度,把扶贫攻坚作为维护权益的特殊领域,倾囊相助,制定特殊倾斜政策,实行精准扶贫。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把能放的权力都放下去,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年内扎实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140万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4万宗。六是主动服务促进煤矿企业转型发展,方便矿业权人。主动发文告知,限时办结相关手续。七是认真办理省两会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建议和提案,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15年省“两会”上涉及我厅的人大代表39件建议和政协委员32件提案。八是严肃查处非法占用耕地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资源权益。2015年由省厅直接查处1-2件损害群众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并采取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各地加大查处力度。目前,从督查情况看,8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效果较好,预计能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我厅认真做好涉土涉矿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诉求做到协调与化解相结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基层及时处理纠纷。今年以来,厅机关共接待上访群众103批/421人,其中集体访17批/201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2%/34%;收到群众来信17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办理网上信访109件。
3.建设廉洁效能机关。严格执行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告知制度,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健全行政审批内部协调提速机制和标准化审批作业机制,强化电子监察的监督督办作用,坚决查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行为。一是认真做好省厅政务服务大厅和省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窗口集中审批工作。严格执行集中审批制度,健全联络员制度和报件运转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提高按时办结率。截止10月27日,共受理报件873件,办结576件,4项业务平均提速率为37.5%。国土资源窗口被评为2014年度“红旗窗口”。二是建立省级发证矿业权和建设用地三级联网审批。规范建设用地和矿业权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公开、公平、高效、廉洁、规范的审批制度。针对联网审批中基层和相对人反映项目补件、查询难的问题,开设了基层自助补件窗口,完善了就近就便补件功能,方便基层干部和办事群众。三是按时完成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的梳理和上报工作,梳理行政审批类事项18项,管理服务类事项2项,共分为44项子项。成功实现了我厅业务审批系统与省级网上服务大厅的数据交换对接。
4.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厅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厅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并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系列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厅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符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正确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窗口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窗口建设,着力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完成了网站改版工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更合理,公开内容更丰富。设有“组织机构”、“信息专栏”、“政务公开”、“市场信息”、“互动平台”等栏目,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各项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及时公开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依法公开审批依据、承诺时限等相关内容,并成为省政府第一批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单位。2015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758条,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41项各类报盘系统、表格和软件的下载服务,通过网上咨询122人次。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辟专门区域,设立电子阅览室、大屏幕滚动播放、触摸屏查询系统、96128政务信息查询和12336举报电话,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丰富和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触摸屏查询系统与厅电子政务系统联网,项目业主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报件的办理进度、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情况,2015年通过触摸屏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达到了28956次,极大地提高了我厅便民利民服务职能,行政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公正、高效。
(三)关于“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不好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厅党组要求全厅领导干部认真分析林耘埜等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制度执行带头走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对党忠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个人事项填报和核查、抽查。2014年填报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336人,2015年抽查36人。今年以来,组织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12名拟选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选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其中有1名存在填报不实的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针对选人用人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的问题,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以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契机,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出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必须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强化厅党组对干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把关责任,切实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好。到目前为止,厅党组任免、考察副处以上干部共31名。二是针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修订了《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通过交流培养锻炼干部、降低腐败风险的工作力度。把从事行政审批、项目和资金管理、执法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交流对象,明确各类干部的交流年限,健全交流工作机制,严肃交流工作纪律。目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已正式启动。三是针对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结合中央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认真整改,共整改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9名。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没有“吃空饷”的情况。四是从严控制挂职、跟班学习、借聘用人员。制定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选派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厅机关跟班学习的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及临时机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选派跟班学习、聘用人员范围及条件。认真清理挂职、跟班学习、借聘用人员,由原来116名减为83名。
四、其它方面
(一)关于“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现象突出,土地、矿业权审批混乱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一至二个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1.认真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我厅主责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两项整治工作。一是分别制定印发了两个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建立了落实“六个严禁”的国土资源管理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终身负责制度“三项制度”;三是组织召开相关省直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并组织到全省各地开展了实地督导;四是推进开展了两个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通过上述工作,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效:一是查找出了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土地方面查找出194个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人员132人;矿产资源方面查找出78个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人员86人。二是立行立改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加强矿业权管理的三个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缴纳和矿山土地复垦,防治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做好单位和个人的承诺,232个单位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265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
2.认真做好涉地、涉矿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认真抓好国家审计署审计我省土地和矿产管理中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土地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省政府要求,由我厅负责统筹云南省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整改工作,厅党组将其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力量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任务梳理,编制了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研究制定了《审计整改方案》。5月中旬,我厅派出4个督查组到昆明等8个重点州市进行专项督导。5月下旬,又召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再次督查,进一步安排有关工作。此次土地审计共发现问题780个,实际涉及需整改的问题707个。截至9月30日,已经整改422个,占总问题数的59.69%,涉及问题金额5672855.3万元,涉及问题土地面积72593.66公顷;正在整改243个问题,占总问题数的34.37%,涉及问题金额4718040.36万元,涉及问题土地面积893944.43公顷;限期整改42个问题,占总问题数的5.94%,涉及问题金额43681.19万元,涉及问题土地面积256892.08公顷,限期整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出借资金、少批超征土地、闲置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耕地保护等方面。我省力争大部分问题于2015年12月底、少部分问题于2016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截至9月30日,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57人次,其中政纪处理人员108人次、党纪处理人员12人次、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210人次、通报批评和书面检查12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人员15人次。通过整改,我省共制定土地管理领域相关管理规定138个,其中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类制度文件34个,土地审批、征管、供应、使用类文件规定66个,耕地保护类文件规定38个,形成了一批切实管用的土地管理制度性成果,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矿产资源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矿产资源审计发现的13个问题,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除越权发证、违规出让矿业权、违规发放采矿许可证、占用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矿业权进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价款评估备案、价款核定等审计发现的5个问题因涉及需编制相关技术性资料报告及评审备案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尚未全部完成外,其余的矿业权价款滞缴中央收入、已入库收入未按规定上划中央、欠缴矿业权价款滞纳金及资金占用费,矿业权转让方面存在未经批准分割转让探矿权、违法勘查及转让磷矿资源,国有企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省厅先后于7月23日、9月6日分别向省政府、国土资源部上报了审计整改进展情况。清理修改完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将省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44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公告废止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热水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通知》等12个文件。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配置煤炭零星资源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采矿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矿业权价款缴纳和矿山企业土地复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办理采矿权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符合实际需要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梳理相关政策界限,规范审批工作。
3.开展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一是优化项目审批与设计。加强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设计单位备案管理和诚信考核。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设计预算变更管理,严格变更审核程序。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擅自变更项目规模,资金结存较多,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规范项目招投标。5月,省厅已下发通知决定将省级以上(含省级)投资的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工作全部下放州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包干,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廉政风险。
(二)关于“红顶中介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红顶中介”、中间代理人内外勾结垄断审批,权力寻租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我厅清理上报中介服务事项59项,其中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25项,与内部审批相关联的34项,目前正在等待省编办审查确认。
2.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一是加强地质勘查质量和资质监管。严格审查核定资质等级,实行送审地质勘查报告预审质量评分制,执行勘查成果质量负责制。加大对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地质工作真实性的监督检查,严查整改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和规范省外地勘单位赴滇开展工作的项目备案和监督管理。2015年,撤销1 家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乙级资质。二是加大土地和矿业权评估中介行业的监督力度。建立土地评估报告抽查评议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抽查评议结果。建立地价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惩戒和淘汰机制,严肃查处土地估价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诚信档案、信誉等级,完善矿业权评估管理机制,将原来“以摇号方式公开选取评估机构”改为“委托招标公司以招投标方式公开选取评估机构”,建立淘汰制和终身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矿业权评估备案集体会审制度,加强全程监管,严防矿业权评估弄虚作假和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强化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勘测定界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土地规划机构的监管,采取专家集中审查、纪检介入监督的方式开展土地规划资质评审推荐工作。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质量监管。强化土地勘测定界机构资质管理,我厅已于2014年4月将土地勘测定界登记备案受理工作委托省土地学会办理,不再承办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