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化集团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03-25 20:45:33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13日至5月1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煤化集团)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5年9月1反馈了巡视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集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云南煤化集团按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云南煤化集团集团的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

、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云南煤化集团党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是集团客观存在且多年积累的,这些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抓住了本质和关键;提出的意见要求符合企业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完全赞成、诚恳接受。对这些问题的整改,集团党委的态度十分鲜明,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果断有力措施,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集团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要求,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消化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集团党委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文斌任组长,集团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办、党委工作部、规划发展部、资产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三)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并针对反馈意见中的三个方面问题和建议,分别提出65条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明晰了整改职责和整改时限,为下一步认真整改和狠抓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巡视组提出问题和建议,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反思,深刻吸取和军、董光辉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特别是吸取他们放松党性修养、放弃党性原则的教训,唤醒党章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使命;深刻吸取和军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教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深刻吸取和军等利用职权非法作为的教训,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企,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同时,从加强从严管党治党、切实从严履行“两个责任”、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和抓好抓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力求成效和成果,确保集团改革脱困工作的顺利有序。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对从严治党管党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在集团改革脱困的特殊时期,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一是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云南煤化集团党委工作规则》、《云南煤化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

二是“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增加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专项规划。

三是通过上党课和专题研讨,认真吸取和军等违纪违法的深刻教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四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允许发表或转发政治谣言、短信和微信,不允许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情,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五是以“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为契机,利用网站“普法园地”、手机“每周一法”等,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把法治观念贯穿于公司依法管人、管事、管权的全过程,增强集团依法治企的自觉性。2015年9月份集团已通过省普法办组织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2.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党委会及其他会议形式,不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委责任担当意识。

二是党委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人的责任,对涉及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问题已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如,对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班子成员的履职行为作了认真严肃提醒及处理,共处理干部9人,所属二级单位对少数中层干部已进行免职处理。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班子成员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集团改革脱困工作的同时,把加强教育提醒,积极督促分管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

四是旗帜鲜明地支持配合省专案组、检察机关及审计单位对和军、董光辉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支持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对5名集团领导进行了免职处理。

五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在绩效合同考核中,对2014年度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有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企业领导班子加重了经济处罚力度。

六是加强廉洁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李文斌同志、总经理耿克明同志结合集团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集团工作实际,就如何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如何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对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开辟了“手机廉洁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廉洁教育信息。

七是组织学习研讨。集团党委共举行了六次“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研讨,紧扣“严以修身”、 “严以律己”和“严以用权”主题,以白恩培、仇和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和军、董光辉等违纪违法案例为镜,结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八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到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监狱,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开展警示教育。9月16日,集团党委组织集团所属驻昆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管理人员180余人到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当地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分层次、分领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守住纪律这条红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九是加强廉洁风险防控。集团党委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及领导干部共计87人在昆明进行4天的集中培训,开设了《企业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防范对策》等课程。积极与检察机关开展“检企共建”,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目前集团所属大部份二、三级单位均与当地检察院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十是营造相互监督氛围。通过交心谈心、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生活会以及学习研讨等活动,已形成让各级班子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监督班子成员并真诚接受别人监督局面,增强了相互监督的自觉性。

3.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贯彻落实《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党委党风建设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云南煤化集团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以及履职要求,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集团及所属单位成立督导检查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廉洁风险防控等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重视加强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集团及所属单位,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部门组成暗访组,在重要节日期间加大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容易在企业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不断强化纪委监督职责。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2015年,集团党委、纪委一方面积极配合省纪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工作实际,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处理。2015年,集团公司各级党委、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60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问责处理(其中煤化集团问责5人,云维公司问责23人,东源公司问责26人,地勘院问责6人),是历年来问责力度最大、数量最多的一年。

五是抓早抓小,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通过函询、工作约谈、谈心谈话、提醒诫勉、责令纠错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

六是进一步加强了问题线索排查,认真分析排查在资源整合、项目建设、物质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明确了举报投诉方式、处理程序、反馈以及举报人保护措施。

(二)落实“三重一大”方面

一是重温学习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基本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点重温学习了《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属企业召开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范围,健全和完善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优化顶层设计,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决策行为。

二是调整充实了战略与技术开发委员会、投资预算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为科学论证、提供决策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

三是认真做好会前调研和沟通。重大事项上会前,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相关领导做好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杜绝研究重大事项会议准备不充分以及产生临时动议现象。

四是“三重一大”决策细则正在修订完善之中。

五是通过专项检查,对三大核心企业之中的云维公司、东源公司执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四个着力方面

1.关于“权力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云南煤化集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流程,从严管理。

二是加大了内部审计力度。成立了审计委员会,修订完善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把干部离任审计、企业绩效审计、专项审计、项目监察作为干部管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二级及以下企业、主要领导的内审力度,同时把干部离任审计扩大到涉及钱财物管理岗位的副职领导。

三是狠抓内控管理。在全面完成集团总部、云维公司、东源公司、解化清洁能源公司、经贸供销公司等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并上线运行的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并聘请专业机构对集团内控进行评价。

四是开展了集团范围内企业的大额资金运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担保出现问题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和正在调查处理,对专项检查重点的其他方面已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检查实效。

2.关于“纪律规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确保中心组学习质量。2015年以来,集团党委已组织了5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内容上,重点安排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省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等,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和专家辅导相结合、党委书记引领学习和班子成员讨论相结合,每次学习都安排主题发言,改变过去以专家讲课、传达文件代替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现象。学用结合上,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云南煤化集团改革脱困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和理论务虚,注重学习成果的应用转化。每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后,对学习成果认真总结归纳,使党委中心组学习成为班子成员交流思想、统一认识的重要平台,较好发挥了党委中心组“学理论、议大事、出思路、促发展”的作用。

二是严格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并在“严”和“实”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严格按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了三专题的六次学习研讨。同时,积极主动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请销假报告制度》。严格会议签到,从日常行为规范约束领导干部。

四是通过各种会议和采取各种措施,对证照不全和违规作业的煤矿进行了清理整顿,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责任和意识。

五是积极开展内控运行情况自我检查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让按制度办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用制度来规范管理,预防腐败。

3.关于“作风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集团实际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入纠正“四风”。结合省委“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长期以来形成的违规公款吃喝风、公款收送“红包”、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如: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活动,集团所属12个单位全部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1082名中层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收受“红包”个人承诺。组成8个检查组分别开展明察暗访8次、专项监督检查12次,没有发现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现象。在狠刹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方面,集团及其所属各单位分别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抽查、短信提醒、约谈主要领导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开展了治理“为官不为”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及调研督查,对集团所管干部存在“为官不为”的情况进行问责。针对经贸供销公司工会主席张跃云和副总经理董学周存在的工作失职、清收债权不力、追债无成效等问题,免去了二人的职务。所属各单位党委也针对所管干部中出现的“为官不为”情况进行了整治。

4.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增加“动议”环节,以党委三人小组形式,完成“动议”环节,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严格了程序,同时也重点规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

二是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对动议提名、民主推荐、个别谈话、讨论决定等环节如实记录,规范了干部选用的痕迹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职数管理,通过调研,现已基本完成各单位职数设置方案。

四是把拟提拔人员“三必核”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查”,纪检组织意见“凡提必听”,注重工作细节,严格提拔程序。

五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干部的“三龄两历”进行了审核归档,对干部档案中缺失的材料按照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对干部档案制作不规范的进行了规范。

六是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同时,将以前的“举手表决”改为“票决”。

七是加大了干部考核力度。在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2015年9月份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台账等方式,对云维、东源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将适时进行考核反馈,对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开展谈话提醒,同时将对相关班子进行调整。

八是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了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汇总和抽查核实,报告率达100%。对2015年集团新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查核,对1名担任机关部门副职的“裸官”进行了组织调整。在对2015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核实中,发现2名领导干部在房产、股票等方面存在隐瞒不报行为,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暂行办法》规定,2016年1月8日集团党委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全集团通报批评。

九是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定了《云南煤化集团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及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监督。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证照的管理。

十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了新一轮后备干部队伍的考核及调整。

(四)关于干部职工队伍思想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舆论引导,有效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一是根据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常态和集团当前面临的改革脱困工作,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场合,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不断激发全集团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二是通过内网、报刊、宣传栏、形势报告、座谈会等方式把企业面对困难采取的措施、国家利好政策等正能量因素传递给职工,让干部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精诚团结,上下一心,为企业的生存而战。三是坚持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畅通思想政治工作渠道,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保持职工队伍思想稳定,为改革脱困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一)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5年9月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煤化集团公司党委移交了12件(编号为:云巡-1-2015-11至云巡-1-2015-22)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视组的意见均为“进一步了解关注”,办结时限为2015年11月1日,12件问题线索分别涉及煤化集团所属的经贸公司5件、东源煤电公司4件、云维集团2件,涉及原省管干部的1件。

(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给云南煤化集团的问题线索办结时限是2015年11月1日,但由于2015年以来云南煤化集团系列腐败案件的发生,而移交问题线索涉及人数较多,调查难度较大。在省纪委专案组的协调下,确定12件问题线索由呈贡区检察院与煤化集团纪委协同办理。随后,煤化集团纪委与呈贡区检察院反贪局进行了工作沟通协调,将其中的11件(因干部管理权限问题,其中有1件涉及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没有移交)移交至呈贡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截止2015年12月31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2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情况为:立案1件,暂存1件,了结10件(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4人)。

2015年12月31日,煤化集团公司纪委书面向省委巡视组对12件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报告,并当面向巡视办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巡视办对煤化集团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特别是与检察院联合办理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有1件涉及原省管干部问题线索,省委巡视组明确由煤化集团纪委直接转交省纪委案件管理室(2016年1月12日该件已转交省纪委案件管理室)。

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

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只是开了个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此为新起点,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指示和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突出从严管党治党。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肃清和军等人的恶劣影响,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委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对软弱涣散、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党组织进行彻底整治、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做好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加快初核、函询工作进度,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

(三)持之以恒推进后续整改,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查缺补漏,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持续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用身边的人和事形成强力震慑,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全面整改,进一步把问题整改向相关领域全面延伸和拓展,深入排查各种问题和隐患,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针对集团改革脱困问题,集团总的原则是坚持生产自救与指导帮扶相结合,坚持改革脱困与企业生产经营统筹考虑,采取的措施为:

一是加强生产管理,大力开展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活动,努力实现集团生产的安、稳、长、满、优,努力增加企业生产经营的现金流。

二是抓好安全环保工作,强化安全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跟班值班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定期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尽快解决好解化清洁能源先锋化工公司的环保问题,为集团改革脱困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加强资金回笼和应收帐款的清欠力度,减少资金占用,防范资金风险。

五是借助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帮助和支持,努力做好集团债务和解工作,为集团改革脱困奠定资金基础。做好做实集团改革脱困稳定预案,确保集团改革脱困的政治环境。

六是抓好资本运作,利用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畅通融资通道以及上市公司平台,处理好集团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为企业生存发展奠定基础。

七是抓好结构调整,扎实推动转型升级工作。

八是认真落实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及“五险两金”工作,力促企业和谐稳定。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云南煤化集团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煤化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871-63327073,邮箱:ynmhj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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