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题审议2016年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建立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是本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使命所在,是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充分发挥市委的职能优势,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昭通市巡察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基础制度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纪律和作风建设常态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同人民血肉联系的一项机制体制创新。
会议强调,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共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敢于担当,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坚持巡察的原则,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党的“六大纪律”为标尺,突出巡察重点、体现巡察工作特色;要加强衔接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发现问题,着力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实效;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管巡察队伍,精选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的干部充实巡察人才库,建强一支高素质的巡察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