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紧盯问题 突出重点 运用巡视方法开展常规巡查

发布时间:2016-01-07 16:12:06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期,楚雄州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积极探索实践,坚持巡查与巡访相结合,对负责监督检查的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扶贫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移民开发局、州政协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开展常规巡查,发现解决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做细做实基础工作。结合监督检查单位工作特点和人员情况,纪工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巡查方案,及时发出巡查公告,要求被巡查单位提前提供干部职工花名册,到被巡查单位召开巡查动员会,讲清开展巡查的目的意义,巡查重点、要求和方法,争取被巡查单位党组和干部职工的支持配合。在巡查谈话中,采取先谈科以下干部、再谈处级、最后谈主要领导和只谈存在的问题不足、不谈成绩优点的方法,谈话要点提前印发到谈话对象,让他们充分思考和准备,确保谈话质量和效果。

突出巡查重点。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突出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重点人的巡查,重点发现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以后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顶风违纪的人和事。着重巡查了解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抓班子带队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问题。

抓好工作结合。开展巡查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职能职责,运用巡视方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践探索,也是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化“三转”,坚持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巡查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把纪律挺在前面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把巡查工作与监督监督检查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个别走访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用纪律尺子衡量、规范、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切实增强巡查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为防止巡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让谈话对象真正受到教育、受到警醒,实实在在能发现解决一些问题,巡查组在动员会上作出保密等纪律承诺,明确发现的涉人涉事问题不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只就业务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作反馈,并主动接受被巡查单位干部职工监督。巡查中,采取背靠背、单独与监督检查单位干部职工交谈,设立信访举报电话,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和资料、档案等方式,广泛听取、收集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反映,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认真梳理分析处置。与每一名谈话对象的谈话都有完整的谈话记录,谈话时要求谈话对象就是否收送过“红包”、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是否真实等作出表态承诺。巡查组针对巡查谈话了解到的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研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对监督检查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力求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露出苗头早提醒、发现违纪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