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条漫漫长路,行走途中会遇见许多岔口,向左或者向右,您的选择往往会决定您的人生高度。腾冲市公安局副大队长朱先举是一名普通的党员,但在人生关键路口他却作出了不平凡的选择。
本非科班出身,却选择投身警营
1997年,朱先举从保山农校毕业,像大多数有着制服梦的年轻人一样,毅然放弃了与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机会,而选择了与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公安工作,之后朱先举被分配到原腾冲县上营派出所当了一名内勤民警。
面对繁杂的公安工作,真正接触之后才了解,原来要当好一名警察不仅只凭一腔热血,还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为不落于人后,朱先举迅速开启了自学考试生涯,白天上班工作,晚上埋头苦读,两年后就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云南大学颁发的法律专科文凭。随后朱先举一鼓作气,又拿下了中央党校的函授法律本科文凭。
天道酬勤,朱先举迅速从一名公安“门外汉”成长为行家里手并走上领导岗位,先后担任五合乡政法工委书记、副乡长,清水派出所教导员、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
“我是一名党员,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就要为这身警服增光添彩!”朱先举说。
本可视而不见,却选择勇斗歹徒
2001年8月6日,朱先举请假乘坐客车上昆明办事。当晚21时许,客车行驶至永平境内,3名形迹可疑的男青年半路搭车。他们没带任何行李,当驾驶员向他们收取210元车费时,付钱的那人翻遍了钱包只掏出了200块钱。职业的敏感性让朱先举心生警惕,途中始终没有熟睡。
凌晨2时许,睡在上铺的一名歹徒利用夜幕的掩护摸到过道开始行窃。当他正翻弄一名妇女的提包时,这名妇女大声惊呼:“有贼!”歹徒恶狠狠的瞪着她:“别出声!”这时睡在下铺的朱先举已经揪住歹徒的手,大声质问:“干什么?!”由于被及时制止,歹徒只好悻悻地说:“我就下来活动一下。”
两小时后,客车行至安楚高速羊老哨坡头,先前行窃的青年又窜至车尾拿起一名女乘客的皮包翻弄。朱先举见状立即大声制止,此时车内乘客相继被惊醒,2名同伙见恶行败露,便从睡铺跳到过道准备逃离,翻包的歹徒则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盯着大家。此时,朱先举起身抓住过道对面栏杆,拦住2名歹徒,厉声喝到:“站住!”2名歹徒拼命拨开朱先举的手就往车门窜,朱先举立即追至车门口,揪住其中1名歹徒。先前行窃的歹徒凶相毕露,持刀扑向朱先举,朱先举被歹徒刺中左大腿两刀,顿时鲜血直流。朱先举仍用身体拦住歹徒,并向司机大喊:“别让他们下车。”可此时车门已被驾驶员打开,3名歹徒仓皇跳车逃跑……
2002年3月,朱先举被云南省委政府评为“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回想起这段惊心动魄的往事,朱先举说:“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其实也可以装作视而不见,可我是一名身着警服的党员,这个时候我必须选择挺身而出!”
本可退居二线,却选择勇挑重担
2010年1月,朱先举从清水派出所调往法制室工作,他深知执法办案是公安工作的主业,法制工作又是做好执法办案的重中之重。为适应岗位需要,尽快进入角色,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程序规定,他总是“先睹为快”,在案件审核中还坚持 “三不放”原则:卷宗不看完不放手,问题不找准不放过,事情不解决不放下。不知不觉中,朱先举逐步成为腾冲公安法制业务骨干。
2014年初,腾冲公安史无前例地连续遇到两个行政诉讼案件,作为法制大队的一名副职,朱先举毫不犹豫地首先肩负起“扰乱联友汽车城正常经营秩序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的重任,他加班加点反复研究案情,逐字逐句比对笔录、一份一份摘录证据,对300余页的卷宗进行10余次梳理,最终公安局在一审中胜诉。
“这在当时对缺乏行政诉讼经验的公安局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所以胜诉之后,局里就决定让朱先举继续担任‘扰乱联友汽车城行政诉讼案’的二审代理人。”法制大队大队长杨万贤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
“其实刚接到这个命令,我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抵触的。可转念一想,不管有多难多大的压力,既然局里决定让我挑起这个担子,我作为党员民警,就该勇挑重担。”朱先举说。
之后朱先举迅速进入“硬仗”状态,对每一个疑难问题均作出标记,请教领导、同事、律师朋友寻找“突破点”,对可能出现的诉讼问题全面预测,提出应诉思路……
2015年7月,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朱先举经过前期精心准备,在诉讼中应诉思路清晰、答辩切中要害,原告提出的问题,他均做出于法有据的回答,最终该案二审依旧以公安局胜诉而告终。
“群众选择用诉讼的手段解决问题,彰显了咱们腾冲民主法治的进步,所以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无论公安还是群众,其实胜诉败诉都不重要,最终的胜利是民主法治的胜利。”朱先举说:“通过这次诉讼,也让我们清晰地看到执法办案程序可能存在的一些瑕疵,促使每一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执法细节,精益求精。 ”
从警19年,朱先举始终坚持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无论职务如何变动,始终坦然面对、荣辱不惊。从2010年到2015年,朱先举先后获得“市级和谐警民关系先进个人”、“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6年获得云南省司法厅办法公职律师工作证,并被保山市公安局授予个人年度三等功。(尹海山 李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