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山州纪委消息: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明违纪被处分。经查,2014年3月26日,时任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栗坡县城乡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胡明未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私自同意麻栗坡县城乡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违规将棚户区改造资金271万元挪借给砚山县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导致该款项长期被金德公司占用。经州委批准,近日,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给予胡明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