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石林,有一块立于1944年,至今保存完好的“遗臭碑”。碑文详细记载了许良安就任路南(今石林)县长期间,巧取豪夺、贪赃枉法的斑斑劣迹,也记载了许良安与五个同伙抱团腐败、欺压群众的累累罪行,“其虎狼爪牙李国均、许恒安,驱膻鹰犬万云程、魏光祖,遂臭蚊蝇潘小巫等,复为之推波助澜,聚敛苛罚,如违收酒税,勒索旅费,鲸吞田赋碾余……”县长及其“爪牙、鹰犬、蚊蝇”,被人民永远钉在耻辱柱上,落得遗臭万年的可悲下场。
立“遗臭碑”目的是为“抒众愤而戒后人”。值得警惕的是,为官者大权在握时的贪婪无耻,趋炎附势者跳梁小丑般的蝇营狗苟,仍然可能以另外一种形式延续。比如2015年因受贿100余万元受审的武汉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忏悔说,小恩、小惠、小事、小节、小理“五小”,义气、习气、底气、直气、脾气“五气”,老板、老表、老友、老乡、老婆“五样人”,是自己栽倒的根本原因。无数案例表明,大多数贪官背后都有为虎作伥的“合伙人”,他们因势而聚、以利而交,互相放大作恶的动力及效果。当然,抱团作恶也只能悲剧落幕,许良安被同伙“簇拥”着登上“遗臭碑”,刘友华则在老板老表等人的“围猎”中走上法庭的被告席。
小有小的团伙,大有大的山头。小团伙为害一方,大山头祸国殃民。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背后都折射出“圈子”“团伙”的影子,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把权力当私产、把下属当“家臣”,既网罗身边人又拉拢亲友同学同乡等,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相较于个别管不住自己的“害群之马”,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团团伙伙”给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更为巨大,恶劣影响更为深远。搞团伙、立山头、结圈子的浑浊风气,践踏党纪国法,污染政治生态,导致腐败横行、人心离散,不彻查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戒后人,不清理不足以固根基。
党内要讲团结,党要团结和带领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搞封建依附,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只顾小团伙、小圈子的利益,与党的根本宗旨和价值取向背道而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这是对那些无视党的政治纪律、藐视组织原则者的厉声警告。
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说到底是图权谋而弃正理、逐私利而舍公义,纵然痛快一时,终究不得人心。反之亦然。在石林,除了有块“遗臭碑”,还有一块清朝末期群众为离任县长陈先溶立的“去思碑”,以彰其勤政爱民、廉洁自守的功德,旌表思念之情。正所谓“去思遗臭两块碑,石骨威严鉴是非。既表先人明爱憎,更教后人要学谁。”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当深思慎行、自警自励。(云南 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