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云南省追逃办协调指挥,省人民检察院扎实工作,成功规劝潜逃美国的犯罪嫌疑人张大伟回国投案自首。”近日,“‘百名红通人员’张大伟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记者11月17日获悉,自2015年“天网”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中多方联动织密“天网”,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共追回外逃人员85人,其中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人,“百名红通人员”1人,其他人员2人,追赃8452万元。
云南省委对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强调要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2015年5月,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上任伊始即主持召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设立工作机构、追逃工作安排等问题。随后,作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他又多次召集主持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督办追逃追赃工作,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一案一个具体方案、一案一册动态管理档案、一案一套工作班子、一案一名处级以上责任人、一案一个时间表”,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相关部门、每一名责任人。
为进一步健全追逃追赃机制,该省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天网”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该省还加强对州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指导,目前全省16个州市有7个设立了追逃办,其他州市也都建立了追逃追赃协调机制。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协作配合,是我省追逃追赃不断取得进展的重要基础。”云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云南省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由省纪委牵头组织,省纪委常委会就具体追逃追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并严格执行周报制度,主办责任单位一周一报工作进度,实现信息、资源、力量共享,深化协作配合。
云南省公安厅利用与国外警务工作会谈机制开展追逃,扎实推进“猎狐”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重点案件涉案人员的亲属由省检察院领导做工作;银行相关单位对外逃人员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及时移交线索,会同公安机关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行为;省委组织部在全省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行动;省外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办理办案人员出国手续、协查外逃人员有关信息……省追逃办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追逃追赃工作的强大合力。
开展“天网”行动,将外逃人员缉捕归案是核心。云南省紧紧围绕把人追回来这一目标任务,强化追逃追赃工作责任。
省追逃办通过统一督办、个别约谈等方式狠抓立案单位追逃主体责任落实。追逃追赃工作实行包案负责制,谁立案、谁追逃,要求全力组织实施,在节点时间内拿出成果,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督促发案单位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与省追逃办的日常联系沟通,主动协助调查。
2015年,瑞丽市追逃追赃办一成立就将当年该市第一个外逃公职人员、卷走大量国家资金的刘某确定为重点追逃对象。瑞丽紧邻缅甸,国境线无天然屏障,刘某又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边境线较为熟悉,追逃困难重重。如果不能成功将其抓捕,势必造成不良影响。新成立的瑞丽市追逃追赃办制定多种追逃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责任,布下“天罗地网”,仅仅5天就将刘某抓捕归案,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