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云南省华坪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庄乡良马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贺林泽违规承包工程项目等问题。华坪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到良马村进行查访。
“我们到村委会办事经常找不到人,打电话无人接听。”良马村群众向调查组反映,贺林泽在村里一个人说了算,村“两委”管理混乱。
“贺林泽的问题可能不止这些。”凭着职业经验,调查组决定对贺林泽进一步细查。
调查组首先从群众反映的贺林泽承包工程的问题入手,但没有收获,于是决定扩大核查范围。在对良马村近年来的项目建设、财务经费往来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后,贺林泽露出了马脚。
经查,2014年贺林泽以村委会名义向新庄乡政府申请烤烟抗旱经费3万元和产业发展经费2万元,开具了3万元拉水费发票和2万元核桃苗款发票到乡财政所报账,但未入村委会账户。调查组对拉水费支付证明和核桃苗发放花名册进行仔细核实,并通过走访农户后发现,支付证明和花名册上的签名均不是农户所签,而是贺林泽伪造的。至此,贺林泽伪造报账凭证,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浮出水面。
据了解,贺林泽27岁便担任村委会干部,在村委会任职多年,书记、主任“一肩挑”长达9年,逐渐成了村里的“老大”。他在村务管理中独断专行,村里惠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不开会,不经村“两委”班子讨论,基本上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一肩挑”变成了“一言堂”。
该村虽然建立了村务管理相关制度,但财务开支审批手续不完善,部分开支单据无经办人签字,由贺林泽一人经手签字核销报账。资金收入不及时入账,财务人员直接被架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过程和结果不知晓,不会监督、不敢监督,成了摆设。
“村委会公章是谁值班谁管,谁进城办事谁拿,使用不登记,想盖就盖。”良马村村民说。在贺林泽的领导下,良马村一派乱象,群众怨声载道。
任何无视纪律、任性妄为的行为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今年6月,贺林泽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月,华坪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10万元。(本报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杨丽丘 唐明春)
执纪者说
贺林泽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一方面是因为他漠视党纪,经不起利益诱惑,私欲膨胀;另一方面也和他长期执掌村里“大权”,权力过于集中,无人监督有关。贺林泽案例警示我们,执纪监督必须延伸到基层,不能出现真空地带。对那些长时间担任领导职务,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干部必须重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