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 党纪政纪处分561人 组织处理359人

发布时间:2016-04-05 10:19: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扶贫办原主任李燕洪因违规发放补助资金、虚列支出套取扶贫资金、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普洱市思茅区农业局副局长李正富违规收受红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云南省纪委日前通报的2起违反“六个严禁”典型问题。

去年以来,云南省围绕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领导干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即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为强化工作执行,云南省制定了《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除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外,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党员干部相关违纪问题。

随即,云南省纪委出台《关于违反“六个严禁”专项纪律检查的实施方案》,委厅组成8个检查组,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带队,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集中检查、专项督查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对16个州(市)、8个省直部门、23个县(市、区)、4个乡镇,以及部分州(市)、县(市、区)直部门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在省纪委部署下,各地纷纷行动起来。丽江市纪委成立了4个专项检查组,安排8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4个纪检监察室,分阶段分层次,重点对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28家市直部门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立州纪委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担当的工作机制,对52名存在相关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六个严禁”问题920个,56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59人受到组织处理。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此前在全省“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省‘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个别单位和部门,少数党员干部‘不严不禁’‘严而未禁’‘禁而未绝’等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云南省将列出相关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一条一条解决、一件一件落实。” (杨大庆 黎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