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两个办法”和四项工作规程 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16 10:08: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出台《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和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四项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划分了跟踪督查责任,明确了督查重点,界定了跟踪督查的方式和程序。该《办法》规定,对信访举报转办件调查进度不快、办理质量不高的地区和单位,严格限期整改;对工作薄弱、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分管领导;对因推诿敷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信访室是信访举报件的归口受理部门,统一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登记受理、分流办理。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做到专人登记、一信一码。明确了重要、一般和重复信访举报件的范围、分流办理方式。对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移送案管室。

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四个工作规程对径送件、移送件、转送件等信件办理流程作了具体规定,并制定了办理流程图,统一了拟办单、转办单和呈批表等文书格式。

同时,该省还把“两个办法”和四项工作规程等27个法规制度汇编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及法规汇编》,印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使用,为规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