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会泽县委、政府出台了《会泽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把对领导干部的言行监管从工作圈延伸到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
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均属该《办法》适用的对象,县直机关各部委办局股所级干部参照执行。
该《办法》明确了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的监督,主要是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会交往情况,包括 “是否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不做”等3项监督内容;对“生活圈”的监督,主要是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业余时间的生活态度、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包括“是否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传销等活动”等4项监督内容;对领导干部“家庭圈”的监督,主要是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团结邻里等方面的表现,内容包括“是否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亲属”、“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支持或变相支持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等5项;对领导干部“重点事项”的监督,主要是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遇到职务升迁、逢年过节、乔迁新居、因私出国或配偶子女升学就业以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等情况时的表现,监督内容包括“有无违反规定大摆宴席、借机敛财”等3项。
在具体的监督中,综合运用组织监督、社区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5大监督方式,县纪委监察局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涉及的问题按照权限及时调查核实。
同时,注重结果运用,监督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惩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相结合,在深入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养、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测评内容,对反映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作出组织或党政纪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