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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以省委宣讲团宣讲为指导 学深学透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12-07 10:52:15   来源:普洱市纪委

“宣讲团对《准则》和《条例》讲解理论结合具体事例,让我们对法规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和了解,清楚党员干部必须严守的纪律红线,我们将学深学透两个法规,把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言行止步于纪律红线之内。”参加宣讲报告会的党员们在谈及心得时说到。

12月5日下午,省委宣讲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在普洱举行。省委宣讲团成员、临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尹向阳作专题辅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浡尧主持报告会。

报告会紧密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对《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修订原则、主要内容、学习贯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报告内容丰富,脉络清晰,说理透彻,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生动的实例,对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要求,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实现普洱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此次宣讲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从严督促检查,在深入学习贯彻上狠下功夫,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认真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依据,抓早抓小。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遵循,明白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时刻用纪律这把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正身率下。当前,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地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对党组织、党员宣讲的全覆盖。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校)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重要的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要把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倡导和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运用民族语言、文字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准则》和《条例》,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严督促检查。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那些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各种执行不力的问题,对随便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的批评曝光,推动《准则》和《条例》从严从实执行到位。要对《准则》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工作指导。当前,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内容,列入年终党建工作述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普洱设主会场,10个县(区)设分会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厅以上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普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及各派出机构实职副处以上干部等聆听报告。(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