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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两个规定” 精神

发布时间:2015-08-07 11:25:46   来源:省政法纪工委

8月3日,省委政法委向全省政法系统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精神。

通知明确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宣传教育,确保“两个规定”深入人心。要认真组织全体政法干警深入学习“两个规定”,全面掌握“两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汇报“两个规定”精神,取得他们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并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利用报刊、电视、广播、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两个规定”方面的思路、举措和成效,努力营造各界监督、共促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两个规定”取得实效。坚持把落实“两个规定”作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组织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推进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严肃认真对待,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当前,要重点在做好违法干预、插手和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上下功夫,强化司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打消部分司法人员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同时,强化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错案责任追究,使司法人员真正做到如实、全面记录。对记录的情况,各级政法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干管权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两个规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法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务实管用、具有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或细则,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对落实“两个规定”态度不坚决、教育不到位、宣传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反“两个规定”行为。各级政法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两个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两个规定”的典型案件,以敬效尤,强化警示效应,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查处违反“两个规定”行为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五是严格报告制度,保证落实“两个规定”工作情况报送不断线。各单位于2015年9月15日前,向省政法纪工委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汇总分析情况和典型案件查办情况。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汇总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典型案件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