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针对云南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点多、线长、面广和管理难、监督难的实际,创新监督方式,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司法厅委员会巡查工作办法(试行)》。7月至9月,司法厅党委派出4个巡查组,对省第三监狱和省安宁、保山、丽江、宜良、西双版纳监狱及省第一、二强戒所8个直属单位进行了首轮巡查。
此次巡查工作借鉴了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的主要方法和经验,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两个责任”,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通过民主测评、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设置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巡查组工作人员牢记使命和职责,敢于较真碰硬,客观公正地反映真实情况,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警察职工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巡查工作结束后,司法厅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查组的汇报,并对巡查反馈意见进行审阅。
通过巡查,各巡查组了解掌握了被巡查单位大量真实情况,为司法厅党委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决策参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司法厅党委对直属单位的领导,探索和创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与此同时,本次巡查8个直属单位共发现70个方面165个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71个方面131条,督促立即整改的问题29个,共向司法厅纪委报送问题线索专题报告12份,移交问题线索48个。
目前,已分别向被巡查单位反馈了巡查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省监狱局、戒毒局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下一步,司法厅党委将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采用普遍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对40余个厅直属单位普遍巡查一遍的目标。(省政法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