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市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作为省委结合云南实际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具体办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云南省巡视工作的机构人员设置、巡视范围内容、方式权限、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纪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范,是加强党内监督、开展巡视工作的制度利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要把配合做好相关巡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待巡视工作、支持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全力抓好巡视整改任务,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要以学习《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为契机,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巡视反映的问题、移交的线索,要注意梳理、总结、分析,充分运用到干部使用、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去,力求巡视效果最大化。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综合运用责任制考核、督查督办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行缓慢、落实不力、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