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发布时间:2015-10-16 16:51:56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玉龙县近日下发《中共玉龙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通知》强调,《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党内监督法规体系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条例》的出台背景、全面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确保《条例》落地生根。一是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学习《条例》摆上重要议程,列入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研读《条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提高党章意识,做到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条例》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信息手段,准确、生动、有效宣传《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努力在全县营造高度重视巡视、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贯彻落实,确保巡视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畅通责任落实监督渠道,确保责任下移、压力传导,着力打造全县党员干部新形象。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积极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等支持。四是强化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责任制考核、专项检查、督查督办等多种措施,强化对贯彻执行不力不实的乡镇和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等手段,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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