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所提到的“农村基层腐败呈上升趋势问题”,剑川县采取训、警、醒、诺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的廉政教育,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廉政基础。
“训”——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全县8个乡镇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党章》及党内法规文件。同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联合举办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财务知识培训班,对财政支农政策、会计账务处理和农村基层腐败预防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开展以读警示案例、看警示教育电教片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全县9283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同时,要求县纪委领导班子、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深入到挂钩村上一次廉政党课,使廉政警示教育覆盖到各基层党组织。
“醒”——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县纪委书记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与村(社区)干部分层分类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各乡镇通过基层党建服务平台,不定期给乡(镇)、村、站所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过谈话提醒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诺”——签订勤政廉政承诺。8个乡镇纪委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岗位特点,制作《勤政廉政承诺书》,各乡镇党委、政府机关干部、全体村干部、乡村医生等签订承诺书。同时,结合专题教育活动中,乡镇村党员干部带头作不收送“红包”承诺和不“走读”承诺,给乡镇、村党员干部带上廉政“紧箍咒”。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