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云南开放大学进行了巡视,并于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南开放大学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校党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敏锐性不够,认识上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有待加强,‘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和考核存在形式化的现象,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提醒和警示不到位,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力度。党委明确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真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责任田”,把责任放在心上、把担子扛在肩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开放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罗国权明确表示,作为党委一把手,自己不仅要带头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而且要认真履行“班长”职责,切实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落实的责任机制,切实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着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在实处。党委明确要求,要紧扣“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5项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要求落在实处。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委会议专项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党委明确提出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每学期组织二次以上中心组学习,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和落实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委明确要求,结合正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给全校干部职工讲一次党课或专题报告。学校领导班子共讲党课13场次。各部门、各学院总支(支部)书记都按照学校要求给所属干部职工讲一次党课。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至少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至少观看两部反腐倡廉专题片。五是明晰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委明确要求,要以这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党委书记带头按照“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完善和制定改进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加强对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学校6月26日召开党建工作会,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试行)》、《关于从严管理党员的规定(试行)》。六是加强纪律建设,从严遵规守纪。党委会议(4月23日)讨论审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意见》。党委明确要求,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加强经常性监督,推进监督常态化,对各部门、各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七是完善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党委还进一步明确,由学校纪委牵头,制定关于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办法,加强对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力度。学校制定了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财务管理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招聘、招生录取、物资采购、采购项目验收、学术诚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优评先等11个方面的纪委监督规程。八是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的针对性,力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式化。党委明确提出,在学院制改革和绩效考核改革推进以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唯一继续保留的考核内容,年底进行单项考核,不再和其它考核合并进行,以增强考核实效。并要求校纪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强化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纪委根据党委的要求,从责任书的制定开始,即着眼于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为标准和导向,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制定时,进行了大幅修改和调整。在起草制订中坚持了四个大的原则:一全覆盖。即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项目,全面分解到领导、到部门(学院)、到岗位,不留空白。一是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各成员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开放大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分管校领导与各部门(学院)签订的《云南开放大学2015年度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校纪委书记与新校区建设办公室部门和人员分别签订的《廉政承诺书》。同时,在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二抓重点。全面考核各部门(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同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务、处(院)务公开。重点考核参与、开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纠正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小金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三重考核。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方式进行了根本性调整,由过去年终一次性考核,修改为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工作情况,以“季度要报表”的方式即时上报学校纪委。将日常工作的进行检查、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分值,计入年终考核,并兑现奖惩。四有创新。将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解为部门(学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纪检委员履责。九是落实制度、加强预警、严格执纪。党委明确,由学校纪委牵头,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
2.关于“学校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对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治理不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追责不严,督促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的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协同配合,把省委高校工委2013、2014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3个文件、8个制度,以及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共计27个制度、371页)汇编成册,印发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二是落实“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学校纪委按照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和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更加严密地监督、更加严肃地执纪、更加严格地问责”作为工作目标,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同时制定调研计划,选取了15个部门和学院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加大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由监察处、审计处牵头,启动并完成对财务部门、后勤集团的内部审计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差旅费的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一一整改。在财务监管方面,纪委目前正在研究论证推行“特派审计员”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推行“财务人员严格财经纪律承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四是严肃案件查处。由校纪委牵头,严格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5件和8个问题的15条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学校纪委分别向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涉及部门或个人发出《函询通知书》。据复函情况,进一步分析后,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其中的 3个信访件做进一步核查。通过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对 8个问题 15条线索,进行了核查,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核查工作。5个信访件,属实的有2件,基本属实的有1件,不属实的2件。8个问题 15条线索,有2条线索不属实,其他 13 条线索全部属实。所有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均按期办结,无立案和处理人员。追缴资金四笔,共计58895元。
3.关于“经费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假发票、白条子违规报销和公款私存等问题;课题项目经费、校领导基金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存在用途不符、自审自批、乱开支的问题。如用课题项目经费、校领导基金报销电话费、发放酬金;学校发放补助名目繁多,校领导重复领取补贴”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严肃财经纪律。明确要求由校纪委和计划财务处牵头,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财经法规知识讲座,要求全校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法治观念。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明确要求由计划财务处牵头,清理学校现有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快“废改立”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财务处正在进行这项工作,包括修订4个原有规章制度、新制定10个规章制度,已经制定出台了《云南开放大学财务管理办法》、《云南开放大学财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云南开放大学工作调剂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由科技与发展规划处牵头,清理学校现有的科研管理管理规章制度,加快“废改立”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正在进行这项工作,包括废止1个已经过时的制度、修订11个原有规章制度、新制定2个规章制度,已经制定出台了《云南开放大学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开放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四是专项整改“虚假发票、白条子入账”问题(“虚假发票”是指开具发票时间与报账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发票;“白条子入账”是指个别奖励金以领代报情况)。学校已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了开具发票时间与报销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不允许白条子报账等。五是专项整改“公款私存”问题(“公款私存”是指学校发给二级办学单位的招生奖励金,总部受二级办学单位委托,以银行打卡方式直接支付给个人的行为)。学校拟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关于开放教育绩效评价奖励金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从今年起省校对二级办学单位发放绩效奖励金以“公对公”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由二级办学单位自行发放。六是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用课题项目经费、校领导基金报销电话费、发放酬金;学校发放补助名目繁多,校领导重复领取补贴等问题,由学校纪委牵头,逐一进行了自查核实、专项整改,而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4.关于“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班子成员未能起到表率作用,存在巧立名目发放现金、领取二级学院所发‘奖金’;学校后勤集团工会小组违规将工会活动经费发给个人”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召开会议,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要求大家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严于律己,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作出决定:凡是班子成员都不能在二级部门领取奖金、津贴等酬金,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发放。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对过去已领取的二级部门奖金、津贴等酬金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量部分已及时做了清退。同时,由纪委牵头,制定了规定,要求全校系统,凡上级部门领导,都不准领取下级部门发放的奖金。三是由工会牵头,制定和完善了工会经费使用办法;后勤集团清退了以现金方式发放的工会活动费。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公款吃喝、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公务接待不合规,审批程序不健全;差旅费管理不规范,《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台后,还有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乘坐头等舱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党委书记、校长牵头,党办校办和计划财务处、校纪委协同配合,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监督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二是由计划财务处牵头,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关于“三公、两费”的相关规定,在学校已有的《接待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基础上,继续完善报账制度,出台了《云南开放大学经费领报审批规章及流程》。对个别领导“乘坐头等舱”问题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三是对“三公、两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修订《学校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学校因公出访暨教师出国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教师出国培训管理办法》;新制定《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中长期)出国(境)访问、培训管理办法》、《外宾接待审批流程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云南开放大学境外学习中心派驻教师及生活待遇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出国审批及出访经费管理行为。
2.关于“文山会海的情况依然存在,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数控制不严,改变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方面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明确要求,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坚决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转变文风会风的要求,立行立改,把好会议审批、文件和简报制定关,切实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与2014年同期相比精简10%。二是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修订和完善了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会议制度,印发了《云南开放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开放大学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云南开放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次数、会议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综合型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凡是能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安排布置的工作,一律不再召开会议。三是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坚持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坚决杜绝听会陪会现象。
3.关于“学校党委在研究教学上投入精力不够,对如何解决开放大学办学中遇到的新问题,思路不够明晰。班子成员深入基层院校和教学点调研不够,作风不深入,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少数教职工精神懈怠、缺乏担当意识,纪律松懈,发生过职工酗酒死亡、私驾公车肇事事件,影响极坏”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学校党委会议决定,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呈贡校区联系学院、深入课堂听课、调研,对调研、听课的情况实行每月一次的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校级领导干部带着问题下到部门、学院调研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党委会议(4月23日)讨论通过了《云南开放大学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并于6月29日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将坚持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定位和思路,加大落实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督查力度;同时,在《云南开放大学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开放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云南开放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了党委、行政对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及时决策的要求;坚持和完善教学教务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明确提出,以深化和推进开放大学建设为主线,聚焦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党政班子的统筹协调作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研究和推动内涵建设。四是推进资源、权限、职能“三下沉”的学院制改革。坚决落实人员编制、经费重点向教学一线倾斜的要求,建立和规范以办学绩效和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学院制建设、编制管理、岗位聘任、双模式办学为重点的管理模式,把有限的人员编制调整和充实到教学一线,以优化教学力量配置,更好地推动学校发展。五是严格上级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干部随机调研等制度,结合推进基层党建、联系教学点、挂钩扶贫点、联系老干部等工作,学校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并进一步明确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的主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每年不少于4次。六是认真落实校领导听课和调研制度、联系基层办学单位和师生制度等,学校领导每年至少3次参加所联系部门、学院重要工作研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末有检查。七是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法治观念教育,提高教师党性修养、思想素质和纪律意识教育。5月至6月份学校开展了以“正校风、严教风、促学风”为主题的三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八是由人事处牵头,结合深化学校绩效管理改革,修订和发布了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坚持事权一致、责权一致,工作质量与工资待遇相匹配,促使全校教职员工遵守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承担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监管,构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体系。九是由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相关部门协同,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严格执行正风肃纪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及教职员工廉洁自律“十不准”》,学校 33个部门、学院共签 33 份《严禁领导干部收送 “红包”单位承诺书》,301 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签301 份《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惩个人承诺书》,为学校建设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十是后勤集团已经对私驾公车肇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形成了专题报告,进一步加强了驾驶员对法律、法规及学校、后勤集团制定的有关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强化管理。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学校党委将坚决按照省委第二巡视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进一步党的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差距。学校党委决策机制不健全,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不完善,校长履职不到位。一度以党政联席会替代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存在党政不分和党委包揽过多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会议(4月8日、4月23日)已经讨论审定了新制定的《云南开放大学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在“三重一大”事项上的决策权限、范围,同时明确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党委于4月8日、4月23日召开了两次党委会议,讨论审定了新修订后的《中共云南开放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云南开放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党委、行政(校长)的各自职责范围,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党委议大事,抓大事,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揽学校总体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把握好学校发展方向,解决好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校长按照法人职责,统筹抓好办学体系建设、教学科研、远程开放教育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以及财务、资产、后勤、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三是党委决定,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尽快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已经起草完成,走完征求意见、讨论审定的程序后即将印发,明晰了党委、行政(校长)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2.关于“一些重大决策深入论证、听取意见和宣传解释不到位。2013年1月,学校进行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在未作充分论证,也未听基层意见的情况下,便仓促实施。结果在用车公里数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用车费用却大幅度上升,背离了改革的方向和初衷”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会议讨论审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二级学院或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限、程序以及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执行“四不一末”等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党委已经明确,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切实按照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的规定程序,强化和落实对重大改革问题,决策前要充分征求学校班子成员意见,相关部门意见、教职工代表意见,要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征求意见座谈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方式,不断畅通民主渠道,加大对政策的宣传。三是党委审议通过了,《学校公务用车改革前车公里单价和等车费及相关管理工作调整方案(试行)》;省委关于公务用车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学校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任用资格审核把关不严、搞变通及沟通酝酿不充分的情况。对干部教师职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够,组织和纪检部门对干部的大胆管理和主动监督需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已经明确,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分管领导督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下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顶层设计,修订完善了3个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等关键环节突出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组织把关作用贯穿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强调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人岗适配。进一步完善了校内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流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坚持干部选拔充分酝酿。在召开党委讨论决定前,要留出时间进行酝酿。酝酿内容包括向分管校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征求对考察综合情况及拟建议任用人选的意见,并将酝酿征求的意见如实记录。组织部门将酝酿征求的意见情况及呈报党委会研究的汇报材料,向书记办公会会汇报,在此基础上,再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三是完善数据、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已经明确,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分管领导督办,完成对全校干部职工基础信息核实核准工作,对全校干部职工“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审核,建立干部职工档案数字系统(干部职工基础信息库);健全干部选拔过程全记录制度,全面记录干部选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严把干部入口关。建立违规选人用人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四是党委明确要求学校领导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校党委反复强调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带一级,督促各部门负责同志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抓思想、带队伍,形成从严管理干部的整体联动效应。同时,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协同,分管干部工作的学校领导督办,严格执行干部“四项监督”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填报是否规范进行核对,防止漏填。五是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协同,党委书记、校长督办,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学校从严管理干部实施意见,做到各项规定与时俱进。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对违反原则和制度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坚决制止;同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交心谈心制度,每年党委书记、校长至少要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一次以上;分别与部门党政负责人谈话一次以上;组织和纪检部门每年与副处级干部至少谈话一次以上,以随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六是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协同,分管干部工作的学校领导督办,逐步探索和实践干部能上能下、正常流动机制,对作风飘浮、工作不力、道德品质差、群众反映大的干部,及时按组织程序处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五、其它方面
关于“在处理学校保卫处某干部意外死亡过程中,学校支付给死者家属补偿金50万元,其中43.4325万元无政策依据”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由保卫处、人事处、工会牵头,纪委办公室协同,就此问题作出专题材料,说明情况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该材料已经形成专题报告。二是明确由人事处牵头,工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今后若遇到和处理特殊事件,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注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云南开放大学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开放大学反映。联系单位:云南开放大学纪委;联系电话:0871-65133918;电子邮箱:kdjwbgsjccsjc@sina.com。
云南开放大学党委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