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宏州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巡视成果转化取得实效。
县市委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县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委书记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重要案件、听取纪委汇报有记录、有安排、有部署,带头率队考核、检查,并认真运用考核结果。县市委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梁河县一次性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干部11名,瑞丽市每年增加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00万元,陇川县解决县纪委办公楼改造经费100万元,装修完毕将于近期迁入,盈江县纪委新办公区已进入内部装饰阶段。
县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到位。陇川县参照巡视工作方法对4个县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查出了问题,获取了大量有效线索。瑞丽市率先选任2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驻2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担任党委(党组)第一副书记、纪检组长,并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纪检组织阵地建设。盈江县上半年立案42件,审结40件,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较为突出的1个单位进行了班子集体约谈。芒市上半年立案37件44人,其中科级10人,查处农村违法违纪案件19件23人。梁河县对11名执行主体责任不力、1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进行问责,约谈领导班子成员34名。
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建立了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工作制度、作风月巡查制度。《陇川县机关作风行为“五要十不准”》对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寿辰、子女升学大操大办、请客送礼之风进行了有效遏制。上半年,全州县市共开展作风督查96次,问责59人,约谈59人,对顶风违纪和慵懒散慢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