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8月15日至10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江城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11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江城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关于“县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县委及时调整充实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江城县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江城县2014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县委常委会、县委主要领导12次听取县纪委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书记3次作出批示,带头上廉政党课4期。
关于“县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有一定差距,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有的部门和岗位出现‘前腐后继’”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德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县纪委全会听取了2名乡镇主要领导和3名县直部门领导的述廉。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全县非法买卖土地、乱占农地、耕地、林地和乱建滥建房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补助经费发放、农村低保发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14名干部进行了党政问责。对国土、住建、水务、林业等9个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权力运行情况开展二次排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46件,立案19件23人,党政纪处分23人。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不按规定招投标,低中标、高决算的问题;农林、扶贫、社保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极少数干部存在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个别村组存在平均、轮流领取低保资金等问题;村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村‘三资’监管不力,少数村组干部利用职权侵占他人征地补偿款,在集体土地、林地流转过程中存在收受贿赂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起草《江城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林、扶贫、社保等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了贪污、侵占扶贫等民生专项资金3件3人,涉及金额28.51万元。建立完善《江城县民生资金监管检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江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江城县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兑付办法》等9项制度。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取消了农村低保对象5041户19326人,增加符合条件的漏保对象1830户4585人;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62户587人,增加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101户156人。对670人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复审,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337户429人,新增3户4人。对全县50个村(居)民委员会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进行专项检查,对“三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对全县50个村(居)民委员会527个村民小组的“三资”管理使用开展全面清理,发现1起非法挪用集体资金案件,涉及金额42.78万元,现已进入司法程序。
关于“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不够,已经组织开展的警示教育没有达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为戒的目的”的整改情况。在重要节假日前向全县副科以上任实职的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教育手机短信6次1853条;全县469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承诺。分批组织2672名干部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与观摩,观看《四风之害》、《权位误区》、《卡住公款送礼》、《底线》、《小漫画里的大廉政》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县法院庭审旁听6场350人次。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作风漂浮,互相请吃、公车私用等问题时有反映”的整改情况。深入48个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31轮107人次,查处1起2人,处理违反工作纪律干部10人。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规定》,加大对“推、拖、懒、散、慢”等不良作风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实行定点集中存放和节假日封存管理,221辆公务用车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识,清理2辆,更换2辆“99”开头的公务用车牌照。对85个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腾退超标用房1413平方米。制定下发了《江城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廉政食堂建设的意见》,建立了6个乡(镇)廉政食堂。
关于“存在走读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不熟悉,掌握情况不全面”的整改情况。加强执行《江城县干部职工病事假制度》和《江城县领导干部离县外出报备制度》的检查,从严从重处理领导干部“走读”和擅自离岗贻误工作。加强教育培训,2014年共组织和外派191人次到省内外参加培训,2014、2015,共开展12期干部轮训。
关于“会风文风转变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压缩文件篇幅,清理《江城信息》等各类信息简报。2014年,以县委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同比下降42.3%;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同比下降26.3%。严格控制参会范围和会议时间,积极推行视频会议。2014年,以县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下降21.6%;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下降33.3%。
关于“四套班子中少数成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矛盾问题不够;个别成员甚至不愿接触群众,服务群众意识较差,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4994名干部挂钩联系20718户群众,为民办实事819件。下派1233名机关党员到社区为居民服务,开展为群众服务活动23次,服务群众58人次。认真落实随机调研制度,县级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392天465人次,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42个。认真执行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群众制度,县“四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访1天,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接访1天,面对面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
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关于“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民主氛围不浓,班子成员不敢大胆地发表不同意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流于形式;有的议题决策前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不够,缺乏科学论证,有的项目决策程序不规范,规划大而空,与县情实际严重不符”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四征求、五必须”和末位发言规则。坚持《四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四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从领导层、办公室服务层加强工作的联系和业务的沟通。县委常委会议题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外,重要议题还邀请部分退休老领导参加,除人事议题外,邀请人大主任、原主任,政协主席、原主席列席。主要领导鼓励班子成员说真话,大胆发表真知酌见。对勐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对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多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严控规模,优化方案。目前,县城总体规划《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报告》已经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评审,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住建厅审批。
关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相互之间协调沟通不够,人大的监督职能、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县委严格执行《县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四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班子成员定期谈心交心长效机制。2014年,召开县委常委会12次、县委工作通报会2次、 “四班子”联席会议2次、专题会议6次、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3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4次;县委主要领导参与人大会议14次、政协会议13次;人大开展执法检查6件、专项视察4次、专题调研18次;县政协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协商,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方面提出了276条意见建议。
关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涉及事项多、内容杂,权力下放不够,存在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主要研究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全局性问题,或是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决策及重大行政措施等,切实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严格审核把关会议议题,未经审核同意议题一律不予审议。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听取意见不充分,尤其是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乡(镇)党政正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在县委委员、县级干部、纪委常委和乡(镇)党政正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副科级干部,由乡(镇)或单位全体职工无记名推荐。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认真听取“四班子”分管领导、单位班子成员、干部、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的意见,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和积极征求县纪委、县审计局、县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对双重管理的干部,主动征求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非党员和政法系统的拟任人选,征求统战部门和政法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实行书记主持、末位表态制和落实票决制。严格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干部正式任用前在江城县电视台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关于“对年轻干部培养重视不够,有的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老化”的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出台《江城县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在对全县各部门领导班子老化现象进行认真排查,合理配置各年龄段干部,注重老中青结合、合理搭配班子。建立全县乡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使用。
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整改情况。2014年,开展了干部岗位情况摸底工作,交流轮岗了48名科级干部。正在研究制定干部轮岗和机构改革中干部交流的相关方案。
关于“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配置干部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学校教师超编问题,群众反映较多”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三超”整治工作。目前,共消化正职1名、副职12名、乡科级非领导26名。我县领导干部“三超”问题计划在2017年以前逐步消化完成。对部分学校存在的超编问题进行了调查并责令及时整改。
其他方面
关于“县委推进经济工作力度不够,招商引资工作缺乏有效探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制定了《江城县关于推动绿色工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城县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起草《江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并依据《江城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事项录》,建立制度、完善流程,为客商开展办理项目申报、土地、城建等手续的全程服务。
关于“财政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县人大审批程序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先使用后审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监督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依法报请县人大审批。严控各类预算未批先用,整改未批先用预算,合理安排新增财力,优化结构,确保预算收支的平衡。
关于“县人民政府决策执行不到位,失信于民,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1—7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策同意却尚未兑现的财政资金就高达2200多万元”的整改情况。对尚未兑现的资金,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需求情况逐步安排兑现。截止2015年4月,共兑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同意的各类财政资金1101万元,有效推进行政运行和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群众对征地拆迁补偿款不到位、林地林权纠纷中政府不作为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排查征地补偿资金兑付情况,对尚未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力争2015年上半年完成兑付。建立土地征用资金补偿机制,拟定了《江城县征地补偿费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林地林权纠纷的排查化解机制,对19起重点林地林权纠纷实行县级领导包案调处,矛盾正有效化解中。
省委巡视组交办件的办理情况
巡视组交办来信来访共31件。其中,经济综合类1件,纪检监察类12件,政法类3件,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类12件,劳动社会保障类1件,教育类1件,城乡建设类1件。目前,31件已全部办结。
整改情况还将在普洱日报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县反映。联系单位:江城县委办督查室;联系电话:0879-3723594;电子邮箱:jcx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