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梁河县进行了巡视,并于同年11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梁河县认真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关于“在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公开招投标、挂牌出让等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清理土地出让招拍挂。2014年12月组织对我县近年来出让的土地招拍挂程序进行“回头看”,经清理排查出让成交时间分别为2007年4月和2008年7月的2起在土地出让中以协议出让代替招拍挂的违规行为,并要求整改,目前均已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共计222.4242万元。今后我县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将加强对土地出让市场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化。2014年11月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检自查发现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新农办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发改局实施项目仅交易环节进入交易中心,其他环节如报名,公告、公示等未进中心;水利建设工程中资金较小、施工地点分散项目没有进入交易中心。目前已责成上述单位严格按照《梁河县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方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强化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跟踪监督。对强化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工作,“领导联百企(项目)、干部驻千村、党员入万户”工作和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18个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并按月上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情况。
坚决整治在项目实施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014年12月组成检查组到全县9个乡镇,对多个工程项目实施、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个别乡镇项目发包公示不完备,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2014年11月出台《梁河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 健全“业主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程参建各方实行安全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
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不到位,一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透明,使用方向和数额等情况未进行公开、公示,审批权力缺乏制衡,资金使用缺乏监管”的整改情况。
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一是组织开展全县风险防控工作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2014年12月对全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选取便民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窗口单位,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效开展。二是2014年12月5日通过召开梁河县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推进会,督促全县36家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及时在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化操作,促进民生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全县72个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措施,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得稳,控得住,有实效。截止目前,全县单位部门共梳理权力1052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28个,梳理内部机构423个,查找风险点656个,制定防范措施898条,梳理个人岗位1675个,查找个人风险点1828个,制定防范措施1980条,制定相关工作措施394条。
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梁河县民族发展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实施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整村推进项目、救灾粮发放等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推进及资金的正确使用。检查梁河县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箐头河水库项目,对盈江“5•24、5•30”地震救灾款物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二是深化“五级联动”工作,截止2014年12月,通过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215件,解决问题2173件;领导干部走访农户633人,收集诉求173条,解决问题134个。
坚决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一是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贴资金问题,把查处涉农腐败、小官贪腐问题作为纪委“转职能”强化案件查办的一个重点。2014年,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截留、贪污涉农资金案件6件9人,涉案金额26.924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104万元。二是对群众反应强烈的梁河县甘蔗款兑付拖欠问题加强督促,经州、县党委政府多次与云南力量集团沟通协调,力量集团第三次做出承诺,保证于开榨前付清蔗款。截止5月份,已付蔗款1.47亿元。
关于“挤占挪用上级下拨资金甚至专项资金问题比较严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农业、水利等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情况时有发生;学生非义务教育阶段上交的学杂费、上级下拨的教育工程建设款、学前教育2011—2013‘三年行动规划’中央、省级下拨经费等,县财政均未按时足额拨付,历年拖欠金额累计超过亿元”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4年7月,县财政共欠拨中央、省下达梁河县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和教育资金24037.2万元。根据8月中旬省委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我县欠拨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数额较大,并要求县委、县政府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为认真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了整改计划和保障措施。9至12月累计拨付中央、省级财政农业、水利、教育资金3717.329万元。梁河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压缩一般性支出,处置部分国有资产,加大对企业欠缴财政资金的催缴工作,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每月除必须的工资发放和民生支出外,集中资金用于欠拨资金的兑付。
关于“领导干部插手农村惠民工程”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纪律。一是再次重申,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行为。二是印发《梁河县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三是发动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坚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和“一问四责”机制,对当事人严肃追责的同时,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追责。
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一是在11月11日至15日开展的2014年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过程中,各乡(镇)、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进行述廉,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廉。二是坚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逐级负责组织实施的方式,对新任领导干部、调整交流领导干部的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在节庆及重大活动期间,向全县400多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加强廉政教育。四是多次会议强调廉政工作,在2014年12月5日的县委政府工作会、12月24日四班子联席会上,县委书记均做强调,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不踩红线,坚守底线,筑牢防线。12月30日下发的关于元旦、春节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明确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过节。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关于“下乡调研随行人员车辆多、会议多、文件多、参会人员多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的整改情况。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规格。出台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从严控制参会范围,坚决杜绝陪会现象,会议比2014年减少10%。
修订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会议的实施意见,让领导干部从一般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大随机调研力度,轻车简从,县委领导下乡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只限于与调研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多到偏远的山区村寨走访,注重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带头行短文、少发文,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今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能以部门发文的就不再以县委、县政府发文,出台文件结合梁河实际,杜绝照搬照抄,2014年文件比2013年减少15%。
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不用心,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甘当‘维持会长’混日子,缺乏干事创业激情;有的遇到问题不积极想办法解决处理,推卸责任绕道走,把矛盾问题上交,缺乏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有的存在发展意识不强,满足于现状,小进则满、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等享乐主义倾向”的整改情况。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团结干事氛围。一是旗帜鲜明提出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明确培养使用干部的方向是政治素质佳、勤政务实佳、作风纪律佳、业务素质佳、担当意识佳、道德素质佳的“六佳”干部和“讲大局、敢担当、有本事、肯吃苦”的干部。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发挥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改进考察方法,综合分析确定考察对象,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危难险重任务中考验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实地调研、座谈交流识别干部;到普通干部群众中、从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2014年12月中旬以来,按照上述选人用人导向,组织考察了20名科级干部。
制定印发《梁河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分析研判办法(暂行)》,解决干部不作为、不思进取问题。印发《梁河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分析研判办法(暂行)》,定期对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强化研判结果运用, 12月2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把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12月16日召开常委扩大会,9个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并由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干部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测评。
制定《梁河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暂行)》,督促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出台《梁河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暂行)》,在县管科级领导干部中,对不敢担当、表现不好,群众公认度不高,不胜任现职的,将采取免职、责令辞职、降职降级、免职留级、调整岗位等措施进行调整,提高领导干部履职干事能力,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打麻将、‘玩拱猪’赌博,在较为隐蔽的地点公款吃喝、拉关系、跑生意等行为,逢年过节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也偶有发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准则》相关规定监督检查还存在盲点”的整改情况。
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12月由县纪委牵头组织专项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
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一是按照梁河县《关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通过下发“禁令”、明察暗访等方式提前为干部打好“预防针”。节假日期间,组成8个督查组严查不正之风。二是强化对“三公”经费管理监督,每季度填写《例行节约指标统计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12月组织对全县单位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等情况进行清理。
整治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和重申,同时要求农村党员践行宗旨,带头移风易俗,组织全县5000多名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为推动在全县形成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作出表率。
坚决整治干部“走读”、“吃空饷”、“裸官”问题。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驻乡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干部驻乡办公、住宿纪律规定,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清理了“吃空饷”、 “裸官”问题,全县无上述问题。全县各乡镇形成了“白天有人办事,晚上有人驻守”的良好局面。
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打麻将、拱猪赌酒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入贯彻执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等五个制度及《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坚持定期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的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做到有诉必查,对国家公职人员不严守工作纪律、工作制度,赌钱、赌酒等情节轻微的一律问责,违反党政纪法规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关于“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过问、协调、督办的力度与真正负起主体责任的要求还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人员和硬件上支持力度不够,捂盖压案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2014年12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当好表率,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强化源头防治,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为县纪委充实了2名办案人员,建设纪委谈话室,分批充实纪委办案人员,增加纪委办案力量。
关于“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有一定差距。监督、执纪、问责力量比较薄弱,案件查办等关键岗位主要工作人员没有配备,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抓早抓小抓苗头不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2014年11月15日完成了对全县83个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2014年12月向州委、州纪委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聚焦主业,狠抓执纪办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由53个精简到12个,精简率77%,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梁河县乡镇纪委区域协作办案办法》等三项制度,对乡镇纪委和纪工委负责查办的案件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实行重要疑难案件委局领导包案制度、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制度,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从信访举报、纠风执法监察等工作中获取案件线索,深入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加大与公、检、法、司、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
强化派出(驻)机构和乡镇纪委认真抓好主业主责。定期召开述职述责会议,听取各级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2014年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等业务无关的工作,确保集中精力履行纪检监察职能,集中力量种好 “责任田”。
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警醒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曝光“庸懒散慢”、违反作风纪律案件25起25人,因上班期间无故缺岗、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看视频被问责20起20人;因滥用职权被问责的2起2人;因旷工被党政纪处分的2人;因在公共场所“拱猪”赌酒责成垂管单位处理的1人。通过通报警示,促使全县干部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按制度办事。
聚焦“四风”,建立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关于严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实行“四多四少”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规定》、《关于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已修定完成《关于实行制度落实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再次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等6项制度规定;新建《梁河县被问责人员跟踪考察办法》、《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暂行规定》、《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梁河县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千名干部进村入组服务群众实施意见》5项制度,通过制度“废改立”,努力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监督检查力求全覆盖。2014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干部作风建设、工程项目监管及涉农资金、政策落实等10个大方面30多个小项,检查对象覆盖9个乡镇、65家单位,专项集中检查共计15天,该项工作已于2015年1月底完成。
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视野不够开阔,乡(镇)基层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任用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把乡镇领导班子配备问题作为干部人事问题优先考虑,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选拔县直部门领导干部的首选对象,把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作为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的重要人选,把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向州委组织部推荐作为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2014年12月中旬对6名乡镇党政正职领导进行了组织考察,部分领导将调整到县直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部分领导将在乡镇之间进行轮岗交流。1名乡党委书记通过州委考察,提拔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名乡镇长就地提拔为乡镇书记。
加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树立注重基层导向,2014年11月,优先从乡镇科员干部中进行选拔,配齐了9名乡镇组织委员。9—12月提拔乡镇领导职务20人,有14名县直部门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调整交流6名在乡镇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在乡镇领导职务中设置非领导职务,于2014年11月28日已将《关于梁河县乡镇配备非领导职务的请示》上报州委组织部。
关于“干部调动不规范,短期内频繁调动干部问题时有发生;使用干部时征求分管领导和用人单位意见、考虑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不够,针对性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梁河县规范干部任免工作规定(暂行)》,规范干部任免程序。2014年11月7日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梁河县规范干部任免工作规定(暂行)》,解决干部任用征求意见不到位、使用干部针对性不高的问题。《规定》出台后,征求用人单位意见49个。
制定印发《梁河县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暂行)》,严肃干部调整交流工作。2014年11月7日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梁河县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暂行)》,解决干部调动不规范、短期内频繁调动干部问题。《办法》出台后,轮岗交流任职14人。
关于“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虽然县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班子会议对一些重要议题会前酝酿沟通不到位,会议上讨论不充分,相应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议质量不高”等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的相关议题做到提前2—3天将相关材料呈送每一位常委,在会前酝酿,避免临时动议、会议讨论事项考虑不充分、会议时间长、议而不决的现象发生。
进一步完善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云南省权力公开运行透明等规定,实行主要领导不分管人、财、物,“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实行末位表态。落实好四班子联席会议制度,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四班子会议充分酝酿,提交相关会议决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办理情况: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梁河县纪委移交了2件信访举报线索。对此,县纪委于2014年11月2日组织召开线索排查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责任部门和主办人,对移交线索进行了认真排查。经调查初核,对需要追究党政责任的2件信访件,已按程序立案,并全部办结。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梁河县反映。
联系单位:梁河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692-6161967;电子邮箱:lhxwdc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