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5-05-29 08:49:04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玉龙县进行了巡视,并于12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玉龙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有的行政审批部门涉嫌利益输送”的整改情况:针对有人在某小区围墙上开口侵犯小区业主权益的问题,玉龙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调查处理:一是县纪委及时成立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未发现有关部门在审批手续过程中存在利用职权收取好处的情况。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4名有关部门责任人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三是由主管部门对涉及的违反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整改。

2.关于“对村组资金监管缺失”的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玉龙县一是于2014年10月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17个乡镇(办事处)、14个县直部门和3个县级中学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民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二是于2014年12月制定出台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对全县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范;加强村组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指导,提高他们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重点监控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从2015年起,在乡镇每年自查内审的基础上,县级每年重点抽审每个乡镇1至2个村组,实现3至5年一次审计全覆盖,使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村级组织或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法律责任。五是在全县25个县直部门和17个乡镇(办事处)建立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及时完成资金登记,不断规范发放流程,切实提高发放率,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强化日常监管。截至2015年1月,监管平台已录入全县民生资金2.51亿元、发布相关监管信息33条。

3.关于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个案件线索和2件信访件的调查核实情况。玉龙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县纪委及时成立调查组对2个案件线索中所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严格依纪依法进行了责任追究和严肃处理;对2件信访件中所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深入调查核实后认定为信访举报失实,已分别给予回复并作信访问题了结处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关于“问责力度有所弱化”的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玉龙县一是于2014年12月调整充实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玉龙县效能督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玉龙县公职人员问责办法》。二是制定出台了《玉龙县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玉龙县森林防火行政问责及奖励暂行办法》、《玉龙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形成了抓作风、改作风的长效机制。三是整合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厉行节约、违反廉洁从政等行为进行问责,加大对失职渎职、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浮”等行为的问责力度。四是在元旦、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由县纪委监察局通过电视等媒体发布加强作风纪律的通告和公布举报电话;认真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作风纪律督查工作,切实加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在岗等执行作风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问责,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五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对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玉龙县一是把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加强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列入县委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职数的管理,认真解决好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二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加强对接,依照“三定方案”和编制文件,对县属各部门、各乡镇领导职数和干部职数配备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核实确认,并制定“3年整改消化完成计划”上报到丽江市委组织部。三是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办法》(云办发〔2008〕12号)文件精神,狠抓相关工作落实,重点针对县公安局内设机构超配正科级领导问题突出的情况,研究消化了原来超配的3名正科级干部。四是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成立党组,实行行政领导与党组书记一肩挑,机关党组织负责人配备等严格按照上级编制文件执行。五是注重从体制上理顺党政分设的问题,将通过调整交流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鼓励提前退休、理顺编制等措施,争取每个季度消化3至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确保在3年内完成整改消化工作。

其他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关于“辖区内的‘两违’建筑整治不力”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玉龙县一是成立了县级白沙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白沙镇违法违规建房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入驻5个村委会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户均发放1本《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党纪政纪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两违”整治宣传工作。二是分期分批加快修编白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白沙镇2450宅农村宅基地的外业测量调查和内业资料收集录入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合法宅基地颁发宅基地证,加快编制白沙镇村(镇)规划。三是严厉打击私自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对2起重点违法案件进行侦办;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使“两违”整治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四是深入研究建立“两违”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和遏制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关于“林业违法行为整治不力”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玉龙县一是制定资源林政整治专项方案,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林业、森林公安、工商、交通、农业、交警等部门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玉龙县资源林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代号为“2014年冬季行动”的资源林政专项整治以及水上运输打击工作。二是专项整治各工作组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专项整治中,共抓获非法运输木材车辆23张,查处林政案件27起,查处治安案件1起,破获刑事案件5起。三是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着力破解资源林政管理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3.关于“机械实施城镇上山政策”的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玉龙县一是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完善城镇发展思路,转变建设用地方式,进一步合理调配城乡建设用地占用山地的比例,提高城镇土地利用强度。二是在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坝区优质耕地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和把握土地审批,暂缓向企业供应住宅用地,加大对教育、商贸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开发利用力度,有效合理实施商品房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利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玉龙县反映。联系单位:玉龙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88—5391075;电子邮箱:ylxwbdcs@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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