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8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丘北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10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丘北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盲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县委常委班子通过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反腐倡廉和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纳入县委本职。及时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承担起来。2014年,县委常委会6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及时研究涉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二是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落实《县委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任务分工》,制定印发了《县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认真开列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5个大项38个小项内容细化分解到7个牵头单位和30个责任单位,整理出各单位任务清单,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明确个人和部门责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合格作为工作目标考核奖励的前置条件,着力构建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班子个人、部门及乡(镇)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作好表率,管好队伍,切实选准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并支持好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做到事有人抓、事有人管、事有人做,形成了各领域全方位的守土尽责局面。三是严格督促责任落实。县委把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把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机制,发现和揭露责任主体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处理,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台账,规范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执行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流转、使用的跟踪审计,形成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三是扎实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定期对资金的流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公开并实时监控,及时纠正、处理并公开反馈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情况。先后对相关资金监管不力、监督工作效率不高的7个县直部门和3个乡(镇)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严肃执纪执法,由县纪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相互配合,加大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资金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关于“小金库清理不彻底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的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工作目标任务和应坚持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2014年8月至10月,分三个步骤开展整治:第一步,组织全县292个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第二步,由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力量对14个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和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乡(镇)和单位进行纠正;第三步,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相关制度完善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部分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无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和现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督促整改落实。
4.关于“卫生、教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卫生、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在卫生、教育等系统内建立起全面覆盖、层层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基本框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制约权力运行。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研究制定《丘北县卫生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运行程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按程序做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建设等工作,做到各种审批手续齐全完备。积极做好工程的过程性跟踪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停工限期整改,杜绝“豆腐渣工程”。三是严格项目建设财经管理制度,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管理、检查,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对所有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现象,保证资金安全。四是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建立月报、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工程实施进度,定期通报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程稳步推进。五是由县纪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县卫生、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查处和遏制。2014年,县纪委查处失职渎职案2起,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2起;县教育局纪委共对8名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学校干部及财务人员进行了问责。
5.关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问题较多,维稳压力巨大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土地开发、征地拆迁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2014年,对非法买卖土地、乱建乱占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规范了土地市场。同时,已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国土、信访等部门拟定了《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从强化领导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源头预防和化解、坚持依法办事等方面,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履行信访职责,直接面对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密切联系群众。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制定完善领导班子接访下访制度,在坚持定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同时,更多地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6.关于“土地非法买卖,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较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小组分片区做好群众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气氛。利用宣传车走街串巷,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全面激发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局面。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及农村党员、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规定》,由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规活动。四是公开有奖举报电话,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牵头对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及农村党员、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发现参与非法买卖或租赁土地及违法违规建设又不主动如实报告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农村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自查后经举报查实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农村党员、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视情节对所在单位分管领导问责;对于因管理和监督不力,导致屡屡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五是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违法建筑户,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各种法律文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拒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拆。截至目前,共依法拆除了10家违法违规建设。
7.关于“对各学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不到位,对下属学校涉及违纪违规的人员处理过轻,存在执纪不严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对各学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校安工程建设的有关精神,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做到各种审批手续齐全完备。对所有的建设工程均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工程验收制和质量责任终身制。积极做好工程的过程性跟踪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停工限期整改,杜绝“豆腐渣工程”。二是严格项目建设财经管理制度。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对所有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现象,用好用活每一分钱,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强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网络管理,建立月报、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工程实施进度,定期通报各项目学校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程稳步推进。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基本数据的采集、录入,并组织项目学校认真学习校舍改造项目数据录入审核操作说明,从2013年9月起,按月收集项目的实施过程信息,包括基本建设环节信息、照片、视频、标志牌等,确保数据采集录入与项目实施同步。2014年,28个竣工项目顺利通过了审计。关于对下属学校涉及违纪违规的人员处理过轻,存在执纪不严情况问题,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廉洁自律问题上群众有反映的人员,敢于点名批评,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解决,严格防止小事变成大事、个体变成团体、违规变成违法的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干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已经暴露反映出问题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坚决从领导位置或关键岗位上撤下,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法律和制度的公平、正义和刚性,弘扬教育系统的正气,培育教育系统的正能量,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2014年,教育局纪委共对8名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学校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进行了问责。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工作中过错责任追究,加强日常监督和上级督察,既坚决查处教育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追究在党风廉政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切实把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8.关于“民政部门的部分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把资金划拨到乡(镇),对乡(镇)的发放没有完全跟踪到位。同时存在城乡低保优亲厚友的情况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在民政资金使用上严把关,严审核,严发放,确保民政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救灾、优抚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堵塞了发放过程中的漏洞,确保了各项民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严格程序和步骤做好低保户申报评审,规范操作,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等材料;村(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实际生活状况审核,对其家庭收入进行计算,由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填写审批表上报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会同村干部通过持证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法,对申请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进行调查核实,合理计算其家庭实际收入,符合条件的,提出差额或全额补助意见,上报县民政局;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其原因,同时上报县民政局。根据《丘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完善了各种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三是强化对低保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动态管理。因低保对象死亡和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或停止的,由村(居)委会出示证明,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至县民政局低保办核实进行调整或停止。四是对举报和反映优亲厚友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坚决取缔,并责令退回已领取的资金;反映不实的,采取一定方式予以澄清事实。
9.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扶贫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管理业务提升学习,扶贫、财政部门联合编制了《丘北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及项目资金管理资料汇编》学习读本,认真组织全县扶贫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国家和省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违反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处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及有关法规,有效提高了系统领导干部对遵纪守法、依法使用、管理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各项工作做到了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各项扶贫工作取得成效。二是认真执行政策,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改革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坚持扶贫资金分配“三公开”原则,建立了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公告公示、督查检查、监督监管、资金评估、后续管护、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及资金激励约束等9项机制。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协作机制。突出财政执法监督检查、扶贫项目申报质量、审计项目资金投向、行政监察办案等监管重点,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强化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部门内部情况通报及协查联动机制;强化扶贫资金项目法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建立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备案通报、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及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考核制度,推动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五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紧紧围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进度督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审计监督、招投标同步监督及问题整改六项工作措施,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水平,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六是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项目所在地群众、社会各界以及网络平台的监督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网络,确保监督检查全面到位。七是坚持惩防并举,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廉洁规范。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采取强化案件查办,注重源头防控,规范信访办理、开展廉洁扶贫试点、落实扶贫项目“三项廉政制度”等多项工作举措,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廉洁规范。
10.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乡(镇)纪检工作弱化,监督缺失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把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压力传导给基层党委,督促基层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14年,县纪委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县12个乡(镇)、60余个县直部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制定了《丘北县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由县委常委亲自带队组成6个考核组对12个乡(镇)、21个党群部门和36个政府职能部门严格进行考核。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4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要求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乡(镇)纪检干部不再负责其他中心工作和兼任其他职务等措施办法,减轻乡(镇)纪委工作负担,进一步突出纪委主业主责;强化对乡(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强化纪委执纪执法经费装备保障,切实增强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11.关于“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套取惠民资金、低保优亲厚友等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穿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第四季度随机调研工作,将村务、党务公开纳入随机调研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村委会按时公开村务工作。三是严格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督查,在惠民资金使用上严把关、严审核、严发放,确保民政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救灾、优抚资金等惠民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堵塞了发放过程中的漏洞,确保了各项惠民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时对确定低保户、五保户等贫困户,严格按步骤评审、规范操作,深入调查核实申请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基本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才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四是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其发挥作用,制定了《丘北县村(社区)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对村(社区)干部的工作职责、行为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述职评议、考核奖惩、激励保障等进行明确,对套取惠民资金、低保优亲厚友等现象,严格按党纪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2014年县纪委共查处截留挪用惠民资金7起8人,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
12.关于“存在农村党员超生现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各乡(镇)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教育教训中,安排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要求乡(镇)计生服务中心每年必须开展2次针对农村党员计划生育知识的培训,并针对农村党员发放各类计生宣传用品。三是对部分党员超生现象,安排纪委深入调查,属实的给予党纪处分,清除出党员队伍。2014年,共查处超生党员27人。
13.关于“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偏少,比如锦屏镇有115个党支部,仅有30个党支部有党员活动室,仅占26%左右,导致党员活动难开展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4年全县共修缮7个村委会活动场所,新建了71个村小组活动室,今后县委将整合扶贫、财政、民政项目资金,加大行政村和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每年从县级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建设党员10名以上、人口30户以上的村小组活动场所30个。2014年,锦屏镇党委、政府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新建党员活动室3间,用以前旧房改造4间。2015年计划投入100万元,新建党员活动室5间。同时加大党员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使每一个活动场所得到充分利用。对没有活动室的党支部,在开展党员活动时,镇党委都制定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使每位党员都能正常参加党员活动,解决党员活动开展难的问题。
14.关于“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团结,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同时,还存在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不便于群众监督等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丘北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社区)干部的工作职责、行为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述职评议、考核奖惩、激励保障等进行明确,规范干部行为。二是印发了《中共丘北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并结合第四季度随机调研工作,把村务、党务公开纳入随机调研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村委会按时公开村务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采取领导挂钩包点整顿、一点一个整改方案、限时动态销号整改等办法,2014年度排查出来的4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基本完成整顿工作,下一步将抓好巩固提高工作。下步将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的管理,督促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细化村(社区)干部的绩效考核办法,确保村(社区)切实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纪检监察、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党务、村务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使党务、村务公开形成常态化;举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监督的方法;严格程序组织开展好2015年度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对评为“一般”和“后进”的党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整顿提高,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15.关于“农村党员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流动性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同时,农村出现年轻人外出务工多,纳新难的现象的问题”的整理情况。
针对农村党组织现状、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流动性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已于12月份进行一次专题调研,相应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于11月13日至16日,分别对村“两委”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分两期进行轮训,共计培训510余人次。将农村党员培训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14年划拨给各乡(镇)27.4万元用于对农村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工作不务实、不落实,缺乏担当,懒政现象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的学习教育,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四风”。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约谈制度等制度,不定期对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和约谈,在了解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动态的同时进行组织提醒和勉励,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解决懒政问题。三是继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针对工作不务实、不落实,为官不为、缺乏担当,甚至失职渎职等现象,采取突击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暗访力度和深度,扩大执纪面,畅通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坚决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2.关于“部分干部作风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存在‘庸懒散软’的现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庸懒散软”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要求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到“六严守、六不准”,重点整治全县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等不良行为,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损害党和国家机关形象的不良行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二是坚决打消作风建设“一阵风”的思想和“熬过这阵子”的念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相关配套制度,结合丘北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抓住重要节点正风肃纪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丘北县严禁在职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规定(试行)》、《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及农村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规定》等10余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干部,约束干部行为。三是强化执纪问责。2014年,对上班迟到的34名干部进行约谈,对不按规定张贴公车标识的6家单位和违反工作纪律的6名干部在全县通报,对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80名领导干部严肃进行问责,对全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3.关于“少数干部在职不在岗,执行不力、办事拖沓,群众反映的农作物保险理赔难、烟叶烤制电力保障难、‘户户通’工程安装不及时、网络不畅通、售后服务差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锦屏镇在镇农技站办公室设立专项工作站,针对农业保险理赔难的问题,积极主动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尽量简化理赔程序。并由烟草公司牵头,各保险公司配合,当全县境内出现自然灾害时,在接到灾情上报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勘,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定损、组织赔付。同时,对农户提出的问题,积极深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因灾造成烟叶减产无法完成约定种植面积,而调整烟叶收购合同等情况,及时向烟农解释清楚,让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进一步强化烟草公司和电力公司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制定了烟叶烘烤期的供电保障方案,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时向群众发布停电公告,加强线路、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及时消除线路设备缺陷,确保供电正常。2014年9月,八道哨变电站已开工建设,截至12月,主厂房建设已完工,正在进行场地平整、电缆沟开挖等基础工作,计划2015年3月竣工投运。三是督促县文广体局强化“户户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派出2个专项工作服务组,做好户户通后续整改服务工作,确立时间表,明确整改任务。由县电视台和县政务网络平台加大“户户通”的宣传力度,采取实施前宣传发动与实施后报道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户户通”工程实施的后期服务工作。确立售后服务网点,建立了8个户户通售后服务网点,覆盖全县12个乡(镇),有效解决了群众“户户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投入后期维护经费,针对丘北县第一、二期实施“户户通”存在的问题,文广体局切实加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为做好后期服务工作提供保障。2个工作队共22人分赴全县12个乡(镇)及所辖村民委、自然村,认真做好维修维护工作。截至目前,共投入“户户通”维护经费4万元,处理不能正常收看的用户3386户。同时,利用工作组下乡入户期间,举办专业培训和深入一户培训一户的方法,把设备的安装调试作为重点,进行系统的讲解和培训,确保每位用户都能掌握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有‘避风头’的思想,出现了搞变通、打折扣、转为地下的现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的学习教育,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014年,积极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并向全县实职科级以上干部的家属发送公开信1000余份,请家属参与对干部的廉政监督,并组织39名县处级领导参加十八大以来党政纪新规知识测试。二是继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针对出现“搞变通、打折扣、转地下”等现象,认真研究分析,采取突击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暗访力度和深度,扩大执纪面,畅通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坚决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从“不敢违”转变为“不想违”。2014年,除了强化约谈、诫勉谈话、行政问题、通报批评等工作之外,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9件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对全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性制度,不断增强作风建设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以制度和纪律的刚性约束保证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坚决打消作风建设“一阵风”的思想和“熬过这阵子”的念头。2014年,结合丘北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抓住重要节点正风肃纪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丘北县严禁在职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规定(试行)》、《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及农村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规定》等10余项制度。
5.关于“部分干部存在作风松懈,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现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考勤和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纪律监督检查。要求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岗现象;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因公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要进行登记备案;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串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二是加强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服务对象,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办理的立即予以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耐心说明情况,坚决杜绝工作中不守纪律,敷衍塞责等现象。三是营造良好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干部职工要从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做到人人讲文明,事事创效能。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加大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2014年通报违反工作纪律23人,对上班迟到的34名干部进行约谈。
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关于“存在违反规定配备领导干部、违规提高领导干部职级待遇、违规设置临时机构、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等问题,干部编制管理不到位,超职数配干部问题突出,全县正科级超编16人,副科级超编15人,非领导职务超编155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超配干部的类别和原因,已制定完成消化违规配备领导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设置临时机构、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方案,采取调整任职、免职、改任、办理退休等办法进行消化。截止目前,已消化正科级超配干部1名、非领导职务干部4名。在下步工作中,一是根据整改方案,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和时限要求,综合采取调整任职、免职、改任、办理退休等办法,争取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超配领导干部的清理消化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配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清理消化工作。二是将以开展的机构改革工作为契机,坚持按照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突破规格高配领导干部,落实职数管理责任制。
2.关于“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增加县委编办和县计生局为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能职责,通过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进行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的充分发挥,增强监督合力。二是突出“一把手”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加大任中、离任审计工作,规范“一把手”职责权限,配合纪委开展好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工作,切实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14年共开展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人。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配合州委组织部做好38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组织全县559名科级领导干部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做好报告材料统计分析工作。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和金融等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目前,已完成《丘北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待征求意见后上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四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清理整治“裸官”问题及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清理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建立干部培训台账,确保每名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情况明、底子清。经查,全县未出现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的情形。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根据全县配备干部清理情况,目前我县共有3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县委按照中央要求,将结合实际对此类情况进行调整,对违反规定的及时纠正。五是向社会聘请作风监督员,对全县干部的作风进行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及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3.关于“部分单位中层干部选任不符合程序,采取党委会、班子会直接讨论决定等形式任用股所级干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丘北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待讨论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办法在任用程序、方法和步骤等方面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规范,并引入了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等机制。
4.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准、规格不一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形成了一套集档案收集、鉴别归档、档案整理、安全保密、查阅借阅、档案转递、检查核对等八项制度及《查(借)阅干部档案登记簿》、《零星材料收集归档登记簿》、《档案鉴别归档登记簿》、《档案转递登记簿》等各种表册为一体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和部署,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同时,在专项审核工作开始前,组织各单位管档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长效机制。三是以专项审核工作为契机,同步推进科级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5.关于“普遍存在县直部门从乡(镇)、下属站所违规随意抽调工作人员的情况,影响了乡(镇)和下属站所的工作开展,相关单位意见较大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共丘北县委办公室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丘办发〔2014〕101号)第五条“不予享受乡(镇)补贴的其他情形”第(一)规定“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因工作需要,被借用(借调)到县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人员,从借用(借调)之日起停发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从待遇上将借用(借调)人员排除在外,为做好清退工作打下基础。二是于2014年11月28日印发《丘北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及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为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被借(调)用的,由借(调)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报批,并行文办理借调(调)用手续。按规定正式办理借(调)用手续的工作人员,岗位竞聘时与原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等条件。未按规定办理正式借(调)用手续的的借(调)用人员,不得参加原单位的岗位竞聘、被借(调)用期间不计算为专业技术岗位履职时间,现已聘用在相应职务较高岗位等级的人员,从2015年1月起,仍未办理正式借(调)用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降至相应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新取得职务(职称)的,一律不得新聘,为做好清退工作提供保障。经过调查,截止2014年8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抽(借)调人员共134人,现已清退63人,还有71人根据工作实际正逐步清理消化。三是制定《丘北县抽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目前已完成规定的起草工作,待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通过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6.关于“部分县直部门反映:机关人少事多,缺人缺编,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业务性较强的县直部门普遍反映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县已于2012年制定了《丘北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规划和丘北实际,根据省、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提出了我县《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出了实施特殊政策引才和创新人才激励等政策,对今后全县培养、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了保证和支持。二是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修改完善《丘北县选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提名环节中的权重,让业务型干部上得去。目前已完成修改完善办法的起草工作,待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保障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经费,鼓励干部不断学习提高。着手制定《丘北县2015年干部队伍教育方案》,方案将在教育培训方式上引进实地考察、分段教学、拓展训练、研究教育等,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采取单位上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干教委审批的方式,督促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上报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截止目前已上报完成。同时,加强对业务性较强的县直部门干部的培训力度,选派有一定基础的中青年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以提升干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2014年,共选派10余名干部到省州相关部门跟班学习。
7.关于“部分县直部门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职工沟通交流不够,工作衔接不到位;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下属站所违纪违法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教育局、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存在的这一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主要领导带头查找和纠正“四风”问题,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了3轮以上的谈心交心,坦率真诚、开门见山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之间更加团结。二是班子成员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并积极深入基层指导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与基层单位班子及干部职工沟通交流,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干部廉政勤政和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预防和惩治。三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制约干部权力运行,规范干部行为。对教育局、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违纪违法干部严肃查处,形成震慑,营造反腐倡廉的高压势态。
8.关于“基层学校校长选拔程序不够完善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实行集体领导。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党组织议事规则》,把干部的选拔任用作为党组织的重要议事内容,在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时,保证班子成员充分履行职责,实行一人一票制进行表决。坚持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杜绝了个人说了算、“跟风跑”不负责的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完善扩大民主干部选任机制,严把“入口关”,加大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力度。紧紧抓住干部提名的民主环节,把推荐干部的权力更多地交给基层、交给党员、交给群众,让基层知道“缺什么岗”、“选什么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权力真正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严把“程序关”。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围绕丘北教育发展选人用人,真正把广大党员教师的注意力凝聚到推动丘北教育科学发展上来,创新选人用人形式,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等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扬民主,不断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决策规则,以科学的程序规范用人行为。2014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选拔任用了8名校园级领导。
9.关于“班子成员分工长期不调整,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轮岗,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开拓进取精神不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全县普遍存在的这一现象,一是要求各部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干部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二是从领导班子入手,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真诚相待,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大局,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根据各人的能力特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班子成员的具体分工,使干部做到团结协作,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对部分年龄偏大或不适任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使用,启用一批年富力强的干部出任中层岗位,激发和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10.关于“水务局领导班子到上级争取项目的积极性减弱,中央和省州下达我县的水利项目逐年削减,水利项目储备少,不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影响了全县水务工作发展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勤政意识。班子成员带头承担责任,打消顾虑,放下包袱,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调研,充分掌握和熟悉全县县情、水情,把握全县水利发展的全局和要点,筛选出一批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建立相应的项目库。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强化政策意识。班子成员加强水利行业发展形势和投资政策的学习和研判,积极主动向省州相关领导和职能处室、科室请示和汇报,做到开展工作具有针对性和主动性,争取上级对我县水利发展的支持。2014年,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209件,总投资48952万元,2014年预计完成投资2812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8663万元,其中包含向上级争取到的红旗水库建设、清平水库建设、扭倮水库建设、大型灌区建设、山区五小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10余项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三是在县水务局深入开展“建廉洁水务,做清廉干部”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扎实搞好项目建设、树立好干部清正务实形象来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
11.关于“部分林场职工常年上访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接访,加强教育引导。对一些存在误解和片面认识的上访职工,向其耐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纠正其片面认识;对合情合理合规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按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对那些要求合理,但由于客观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那些要求过高的,采取说服教育,引导其在政策、法规范围内解决,绝不能迁就;对于有过激行为的上访职工,耐心疏导,劝导其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二是健全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制定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信访接待要做到热情、耐心,对上访人员反映的情况要详细记录,不得敷衍塞责,做到来访来电有人接,事情有人办。三是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好党务、政务公开,便于干部职工监督。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充分运用信访听证、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双向约谈和双向承诺等方法,有效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让群众自觉消除猜疑和不信任心理,从而赢得职工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四是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或分管工作内的信访工作负全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12.关于“县扶贫办受机构改革单位格局调整的影响,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不足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修养。扶贫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科学发展、驾驭全局、务实创新和依法依规从事扶贫开发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为保障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二是切实围绕增强“三感”(扶贫事业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和提高“三力”(扶贫干部凝聚力创造力执行力)谈话主题,深入开展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活动2次,激发和树立了干部职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三是紧扣全省扶贫开发“12355”总体思路,瞄准扶贫机关干部队伍建设5大目标(忠诚为民、素质优良、务实创新、勤政廉洁、奋发有为),大力实践推进5大行动(价值引领、能力提高、作风改进、廉洁扶贫、实效检验),创新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扶贫人”主题实践活动,有效提高和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从事和服务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强化机关内部管理25项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规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行为,提高干部职工从事扶贫开发事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五是创新建立部门干部职工长效激励机制。结合部门职能、岗位职责、队伍建设、年龄状况及具体分工等方面的实际,创新干部激励方式,优化整合干部职工激励措施,并从精神需求、干部选拔、绩效考核、基本需求等层面,积极构建了部门干部职工长效管理动态激励机制。
13.关于“县住建局个别班子成员政策、业务不够熟悉。对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完善住建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努力构建学习型集体,为提高班子整体水平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选派3名班子成员到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培训,不断拓宽班子成员的视野,提高新时期理论水平。同时,继续学习领会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以增强学习的“内动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整改,班子成员较好地掌握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针对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住建局规范项目资金的监管行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分配,推行重大项目资金公示制。严格按进度按项目实施方案拨款,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对农户有现金或材料补助的实行公示或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同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运行程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法》、《建筑工程结构实体监督抽测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有力推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下半年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6次,涉及项目62个,共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36份,整改通知书135份,排查出安全隐患92处。
14.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如:领导班子成员老中青搭配不够合理,女干部、党外干部比例偏低,少数民族干部中苗族干部、瑶族干部偏少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正在起草制定《丘北县2014—2018年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将一些符合条件的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列为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并适时调整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每半年分析研判1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体方案待省州方案出台后进一步完善并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二是从后备力量着手,开展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等“四类”干部推荐工作,并经组织考察后纳入后备干部库。2014年,共组织各级各部门推荐“四类”干部213名(女干部86名,非党干部81名,少数民族干部114名,30岁以下干部111名、31岁至35岁干部102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干部推荐工作。2014年,全县12个督导组共推荐干部名81名(正科20名,副科34名,科员22名,事业单位人员5名)。抓好文山州实施的百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接班人工程”,建立帮带制度,明确10名处级干部“一对一”帮带我县的10名优秀年轻干部。
15.关于“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业务型的干部偏少,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好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每半年分析研判一次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和工作实际逐步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二是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修改完善《丘北县选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提名环节中的权重,让业务型干部上得去。目前已完成修改完善办法的起草工作,待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通过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手制定《丘北县2015年干部队伍教育方案》,方案将在教育培训方式上引进实地考察、分段教学、拓展训练、研究教育等,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采取单位上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干教委审批的方式,督促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上报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截止目前已上报完成。加强对业务性较强的县直部门干部的培训力度,选派有一定基础的中青年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以提升干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2014年,共选派10余名干部到省州相关部门跟班学习。
16.关于“群众反映乡(镇)干部使用中不能太注重年轻化,太年轻缺乏经验,遇到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希望注重新老搭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起草制定我县的贯彻落实方案,贯彻落实方案将重点关注按编制及时补充人员、规范乡(镇)公务员考录、扩大乡(镇)领导干部选拔视野、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培养锻炼、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激励保障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完成后的贯彻落实方案对解决乡(镇)干部选用“唯分”、“唯年龄”等问题、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下步工作中:一是以明年将要进行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为契机,抓好《丘北县关于<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方案》的落实。二是在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日常调整工作中,坚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实现老中青相结合,坚持从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任用干部,不搞任职年龄“一刀切”,不把换届提名年龄作为平时调整的年龄界限,既要注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要适当保留一部分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年龄较大的干部。三是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的导向,把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阵地,大力选拔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拓宽乡(镇)领导干部选拔视野,加大定向从大学生村官等“四项人员”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等工作的力度;综合运用比选择优、竞争性选拔等方式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乡(镇)干部队伍中既要有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也要有相当数量的在本地成长的熟悉农村、了解农村、与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干部。四是坚持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乡(镇)延伸倾斜,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坚持务实管用,增强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综合运用县委党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资源,加大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和危机处理、涉农惠农利农相关政策法规、现代农业、村镇规划、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知识的培训力度,同时拓宽外出学习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乡(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其他方面
1.关于“群众反映城管综合执法局在城市管理中,管理水平差,普遍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情况。比如县城所有车辆经销商几乎都存在占道经营;广场出租给他人摆摊设点,收取租金;老城区街道管理混乱,无法通行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推动划行归市工作。由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了《丘北县关于做好城市功能划行归市和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城市功能划行归市和综合管理工作,至目前,完善了新城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设置建成门牌牌坊7个,下步将加大划行归市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商户到划行归市区域内进行规范经营,打造整洁有序、规范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二是做好城区规范停车划线工作。针对城区交通拥挤,秩序混乱的状况,在丘北城区进行划线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目前划线停车工程已经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下步将加强城区临时停车的规范管理,提高市政设施利用率,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加大对占道经营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先后在城区开展了4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法取缔了店外经营、烧烤摊等乱摆乱放行为150余处,清理流动商贩182人次,整治规范广告牌匾设施12处,规范公共标识11处,清理张贴小广告63处,清理整治占道经营销售车辆2处,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美化了县城。
2.关于“群众反映城区社会治安不好,‘两抢一盗’较为突出,治安案件多发,破案率低,新城区小区管理混乱,影响了旅游城市的形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对“两抢一盗”侵财案件保持高压态势。研究制定了打防刑事案件工作方案、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方案、缉枪治爆和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方案、维护强制执行违法占地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警种协同配合,加强情报导侦和狱内攻势,对“两抢一盗”重大案件,以刑侦大队、锦屏派出所为主,逐一摸排梳理,明确主攻方向,攻克一批案件。加大命案攻坚力度,共立命案17起破17起,成功破获了“2014.3.19”平龙佳佳幼儿园学生中毒案等大要案件;严打“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全年共破获“两抢一盗”类刑事案件387起,抓获嫌疑人251人,缴获一大批被盗车辆和财物,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严打经济犯罪,经济犯罪类刑事案件立63起破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涉案金额330余万元,挽回损失56.89万元;开展扫黄禁赌工作,截至11月底,查处涉黄案件13起,查处违法人员16人,查处赌博案件11起,抓获涉案人员106人,收缴赌资18万余元,赌博游戏机200余台。二是完善防控手段,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进一步深化街面“网格化”巡逻机制,配齐配强干警力量和装备,重点加强对学校、重点企业、事业单位、治安复杂场所等社会面控制,加强报警与监控系统维护运用,建设覆盖全县12个乡(镇)和景区的防控监控点,实现静态监控与动态巡逻遥相呼应的防控格局。切实加强对出租房、旅店、娱乐场所、网吧、KTV、洗浴场所、按摩厅等行业场所的清查整治及“扫黄禁赌”专项行动。三是全力开展反恐应急处置工作。配备了两辆PTU反恐应急专用车,制定了《恐怖袭击应急处置预案》、《丘北县公安局PTU武装巡逻实施意见》,共成立综合协调组、情报信息搜集组、武装巡逻防控组、交通卡点查缉组、恐怖应急处置组、案件办理组、网络巡查组、重点场所清查组、后勤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投入反恐攻坚战,全力保障群众安全。
3.关于“中央、省、州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足,影响了项目顺利实施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基本台账。制定了《丘北县会计中心专项资金核算办法》,对项目台账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并长期坚持执行。在各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时,及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复、项目施工合同和项目预算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台账。有行业会计核算规定的其台账的会计科目及明细按行业规定设置,没有行业规定的属于基本建设的按基本建设科目核算,不属于工程性项目的资金,如非工程性资金或经费使用其它科目,做到了专项资金实行专项专账核算,我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多渠道全力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1.拓宽投融资渠道引进资金,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争取多种方式的投融资。2014年7月通过州城投公司的接洽与云南富滇银行意向性的达成了1亿元保障性住房的贷款。2.盘活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将我县国有资产进行盘活,转为国有资产持股经营公司资产,作为抵押与商业银行商洽谈成5000万元贷款,2014年12月基本资料已上报审核。2014年12月用已建成水利项目凤尾电站及二级补党电站作为融资抵押向农村信用社借贷400万元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的配套。3.组织项目实施地人民群众投工投劳以化解部分县级配套资金,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外进行招商引资,扩增我县财源,为筹措今后的项目建设资金打基础。4.用好用活项目结余资金。组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认真清理已完工验收项目结余资金,并积极按照正常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变更,把已完工验收项目结余资金整合到在建项目上,把资金用活用好。三是认真做好项目储备。结合国家投资导向和支持重点,紧紧围绕丘北县“十二五”规划和桥头堡建设任务,切实加强与省、州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丘北县实际,筛选提出了丘北县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计划,提出重点前期工作项目57个,明确了前期工作目标,项目估算总投资260.25亿元,项目前期经费预计8097万元。丘北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基础上2014年预算了2000万元作为全县项目前期工作启动资金,目前已安排县级前期工作启动经费1346万元,安排省州下达前期工作经费290万元。同时,根据丘北县实际,结合上级投资导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上报了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 75个,项目总投资183765万元,拟申请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69219万元。
4.关于“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偏小,学校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不同步,城区学校建设发展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学前教育办园(班)规模。做好学前教育规划,配合实施好国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全县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遵循“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原则,结合全县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及全县城镇化发展实际,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重点投资建设县城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兼顾地方特点,加固改建部分闲置校舍,办好必要的村完小幼儿园及学前班,不断扩大办园(班)规模;鼓励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丘北县鼓励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和《丘北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在民办幼儿园建设用地、审批登记、教学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帮助,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目前,共有13所民办幼儿园通过了教育部门的审批,解决了2417幼儿入园难问题。二是推进高中学校建设,扩大高中教育规模。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完善三中招生所需水、电、路基本生活设施建设,力争在2015年秋季实现招生;积极做好县一中教学楼及学生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民族中学搬迁工程进度。不断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多渠道发展中职教育。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相关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学校办学自主权,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实践“两部一中心”办学思路,即“学业部”、“实业部”和“艺术活动中心”,拓宽职业教育发展渠道,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率;继续实施好订单式培养发展模式,强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培养技能型人才。三是科学规划,统筹教育与城市发展。由教育局、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对城区各类教育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促使学校规划与城市规划同步,将学校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范畴,解决好城区学校建设与城市发展建设不相适应问题。
5.关于“群众反映三鑫集团以电解猛项目在老工业园区圈地近1000亩,已闲置近7年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处理反映的问题。县国土局已对文山三鑫集团有限公司丘北电解锰厂建设是否有土地闲置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闲置问题提出处理办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加大对工业园区、城市规划区土地闲置问题的清理和处置力度。强化对土地的批后监管,加强土地供应信息的通报力度,要求国土局认真履职,督促有关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三是加强巡查、排查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全面摸清工业园区、城市规划区土地闲置底数,发现土地闲置及不按规定建设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6.关于“富亿木业公司与锦屏镇清平村小组存在山林纠纷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问题由县林业局牵头解决,一是该案发生后,森林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内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开展现场勘验、调查走访工作。二是针对丘北县富亿木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五条第二款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已交县森林公安局于2014年4月2日立案侦查,案件已于2014年5月侦查完毕。三是已责成县森林公安局尽快审结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受理。
7.关于“笔架山片区发生‘7•07’系列案件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法做好案件侦破工作。马头山“7.07”案件,丘北县公安局于2014年7月7日立为“7.07”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经调查并经州、县有关领导同意后于2014年9月11日对马头山村主要涉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开展统一抓捕行动至今,共逮捕犯罪嫌疑人12人,取保候审5人,监视居住2人,行政拘留18人。现该案尚处于证据收集查缺补漏阶段,待该案材料收集完毕后还将对涉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二是扎实做好群众工作。马头山“7.07”案件发生后,按照实施方案,从县检察院、司法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森林公安、安监局、水务局、国税局、锦屏镇、马头山村民委、第二土地征收组等部门抽调91名工作入员组成10个群众工作小组进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群众思想稳定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其中9个工作组分片包户马头山村181户群众,锦屏镇工作组随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通过加强村小组党组织建设,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深做透群众思想工作等措施,深入细致做好工作,目前马头山村群众思想稳定,一系列帮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下步将进一步加快案件侦破力度,做好群众工作,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力度。
8.关于“八道哨乡群众反映:7-10月烟叶烤制时,经常发生停电,且电力公司不能及时处理,影响烟叶烤制,给烟农造成损失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4年11月28日,文山电力丘北分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八道哨片区保供电方案,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八道哨片区保供电工作常态化。2014年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000余万元新建35千伏八道哨变电站一座及35千伏线路一条,工程已于2014年9月动工,截至12月,主厂房已完工,在进行场地平整、电缆沟开挖等基础工作,计划2015年3月竣工投运。届时,八道哨片区供电可靠性将得到保障。
9.关于“锦屏镇群众反映烟农交了烤烟保险,但出现像冰雹灾等自然灾害,由于保险公司与烟草公司协调不好,一旦保险公司理赔,烟草公司就不收烤烟,烟草公司收烤烟,保险公司又不退保,群众意见较大。另外八道哨乡群众反映交纳烤烟保险 ,如果受灾后报灾,第二年就减少受灾乡(镇)的烤烟种植面积,出现烟农受灾也不敢报灾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由烟草公司牵头,各保险公司配合,当全县境内出现自然灾害时,在接到灾情上报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勘,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定损、组织赔付。同时,对农户提出的问题,锦屏镇及时成立工作组,加强与烟草公司、保险公司的联系,协调处理好烟农、烟草公司、保险公司的关系,维护烟农利益,使烟农顺利领取理赔金。并深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因灾造成烟叶减产无法完成约定种植面积的,而调整烟叶收购合同等情况,及时向烟农解释清楚,让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关于八道哨乡群众反映交纳烤烟保险,如果受灾后报灾,第二年就减少受灾乡(镇)的烤烟种植面积,出现烟农受灾后也不敢报灾的情况。经丘北县烟草分公司核实,县烟草公司以及烟站、乡(镇)没有作出这样的宣传,而是由于总量的控制导致栽种的村寨总体种植面积在2013年的基础上减少,农户有一定的怨言。2014年保险宣传政策为:单户烟农受灾全损面积达到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的,县级烟草分公司与烟农协商解除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单户烟农有受灾全损面积但未超过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内约定面积或严重减产的,县级烟草分公司应与烟农协商调减相应烟叶种植面积和种植收购计划,并及时变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
10.关于“群众反映普者黑景区存在乱占乱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景区村寨乱建、乱占,脏、乱、差等突出现象。我县多次组织各相关部门深入村寨调研,深挖问题存在根源,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村寨治理和管理力度。一是完善村庄规划,强化规划指导作用。1.委托云南省设计院编制完成《普者黑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普者黑景区本土建筑设计导则》,设计出具有普者黑特点的民居建筑风格;2.做好景区村寨湖滨带控制性详规,采用绿化带截污沟、雨污分流管道,将村庄和湖面有效隔离,让村庄内面源污染物不流入湖内;3.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民居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普者黑景区民居建设管理,明确了景区民居建设的办理程序、管理要求和奖励办法,成立民居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按规划要求规范民居建设。二是成立了丘北县普者黑民居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景区村寨规划、建设、指导、管理。同时,采取村民自治的方式成立了普者黑民居管理委员会,并派驻了强有力的协调指导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解决民居建设改造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民居改造建设验收合格的帮助协调各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及申请银行贷款。目前,普者黑村民居改造建设共117户,其中,散户建设71户,组团建设46户。仙人洞村民居改造建设共71户,其中,拆除重建64户,外观改造7户。三是加强乱占乱建整治工作,强化民居规范化建设。1.在景区内各村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次,发布《关于在普者黑景区范围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3次;2.开展景区乱占乱建整治工作,共查处景区违章建筑120起,其中:新建73起,拆旧翻新47起,发放《责令停止、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120份,配合县国土局、住建局强制拆除6所(间)。
11.关于“群众反映新宏苑小区开发商有一房多卖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14户群众反映丘北县石缸坝新城区新宏苑小区开发商杨某某“一房多卖”情况,经丘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核实后查明:涉及多卖的住房为鸿苑小区的13套住房和11间商铺。经调取昆明嘉立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学府路分公司相关的委托合同,其 2009年7月14日签订的合同规定,丘北县锦屏镇石缸坝新城区60米大街新宏苑小区整栋楼盘杨某某委托昆明嘉立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学府路分公司代售,杨某某无权自行买卖。据此,丘北县公安局已于2014年11月25日立为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12.关于“群众反映市政建设过程中管道、线路铺设等各自为政,既造成资金浪费,又给群众带来不便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和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的挖掘审批实行严格控制。二是召开由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广电网络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规范管线开挖工作,切实加大对管线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力度,有效避免重复开挖。三是在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制定了《丘北县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和开挖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规范和严格审批程序,优化各道工序间的衔接,避免重复施工。四是加大批后监管,督促挖掘单位规范文明施工,组织人员加大道路巡查,对道路违章开挖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13.关于“群众反映常青社区由县文广体局负责建设的球场,工程质量差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县纪委监察局及时成立调查组深入到县文广体局、常青社区实地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经查,常青社区文体活动广场工程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村级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试点工程的方案>的通知》(云财教﹝2010﹞84号)要求组织实施建设的,省级配套资金10万元。工程按要求履行了招投标程序,由云南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朱福文承包施工。篮球场于2011年9月动工建设,于同年11月竣工并验收,未发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工程质量差的问题,已责成县文广体局监督承包项目建设的云南树标建筑公司朱福文及时整改维修。目前,常青社区篮球场已经完成整改:一是对常青社区篮球场的照明灯进行维护;二是对已安装的8个健身路径进行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三是重新浇灌篮球场水泥地板面层,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加高8公分,确保地板平整牢固。
14.关于“省上出台的山羊良种补贴政策,每头补贴800元,且必须到有资质的企业购买,州县均无符合资质的种羊养殖企业。受气候环境影响,出现引进的种羊死亡率高,加上成本大(每头2500以上),造成群众负担过重,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调查了解,2012年按照省州下达我县种公羊100只的任务数,因上级未指定供应商,我县积极协调供应商,以1500元/只的价格购买报价最低的玉龙县华太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的种公羊。由于长途运输产生应激反应及气候环境变化(正值农历3月3日,天气太冷)以及种羊对本地的适应性等客观原因,造成引进的种羊死亡率高。按照合同规定,收到种公羊10日内死亡的,农户自筹部分的种公羊款不再支付给商家,国家补贴的部分商家可凭种羊供应资料到省里兑领补贴。两批种公羊10日内共死亡14只,此部分农户自筹资金已全额退还给农户。其余10日后出现10只种公羊死亡,给养殖户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但无专项资金补助,只能对养殖户进行安慰,做好解释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召开宣传动员大会,讲清、讲透山羊良种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及深刻意义,解除养殖户对外地种公羊存在的偏见,进一步提高养殖户思想认识。三是组织开展山羊科学养殖技术培训,大力推广青贮、氨化饲料,实施进行舍饲、半舍饲养殖,逐步增强养殖户科学养殖意识,提高养殖效益,调动农户发展山羊养殖的积极性。下步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研究制定山羊良种补贴政策并予以执行。
15.关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较低,受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的影响,存在养护不到位的情况,只能保重点、保通畅,群众意见较大。通村公路建设等级低,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县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技术数据,形成调研报告递交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适当调高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目前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为2007年制定的标准,物价、劳工等补助标准不能满足现在的实际需要。县委、政府及县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反映,争取解决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偏低的问题。二是乡(镇)政府配合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单位,严格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努力遏制破坏农村公路的各种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公路安全与交通运输条件。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逐步解决部分村寨不通公路及通村公路等级低等问题。
16.关于“已经建成的农村敬老院由于农村群众思想顾虑大,加之缺乏管理人员、宣传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转。全县建有3个敬老院,有天星乡、锦屏镇2个敬老院还无人入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县现有八道哨中心敬老院、天星乡敬老院、城区中心敬老院共3所,其中:八道哨敬老院入住老人40人,有服务管理人员10名。现在八道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资金主要采取农转城的方式,把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转为城镇居民,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发放367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用于生活费支出,五保供养保障金每人每月104元作为平时的零花发到集中供养的对象手中。目前,天星敬老院和城区中心敬老院由于无人员编制和管理服务人员,至今无人入住。下步,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解决人员编制问题,招聘管理服务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转变观念,发挥敬老院作用。
17.关于“城市建设和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项目用地申报和临时项目用地审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用地规划调整,主动服务小型项目选址。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随意修改调整,下步将依照拟建项目的审批级别,对省级以上项目,积极申请开展规划修改调整工作,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引导项目选址符合适建范围,避免项目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生冲突。对省级以下的项目从选址开始跟进,主动服务,尽量要求项目选址于允许建设区域,避免项目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生冲突,依法依规地不断将有用地需求的项目纳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针对项目实际用地位置与规划预留位置有差异的问题,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后,积极联系技术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下步工作中,将逐步对设备进行升级更新,确保在下步工作中不出现实际用地位置与规划预留位置偏差太大的情况,保障用地报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开展用地需求预测工作,及时采集拟用地项目信息。积极开展用地需求的预测工作,及时采集拟用地项目的名称、面积、位置等信息,形成项目储备库,确保在下一轮的规划修改工作中将有用地需求的项目及时、全面、准确地纳入规划修改成果中,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项目因为不符合土地规划而无法用地的情况发生。四是明确工作意见和程序,避免项目用地选址随意性,提高项目落地力度。整改方案制定后,制定《丘北县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在下步项目选址工作中,将明确提出建议或意见,并下发选址意见书进行告知,让用地方更准确的知道选址情况。同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相关部门、单位、个人对项目用地选址有更深的了解,逐步规范项目用地选址工作。临时用地报批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文政办发〔2010〕13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31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上报审批符合相关规定的临时用地,2014年共上报3个项目的临时用地手续,目前已经获批3个。二是明晰办事程序和报批所需材料。针对临时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办理业务人员自觉主动学习临时用地报批相关工作业务,在工作中,认真向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办事人员讲解临时用地报批的条件,并制作出临时用地报批材料清单发放给办事人员,使办事人员了解办理临时用地需要的材料。自整改以来共接待咨询人员4人次,发出材料清单4份,有效提高了用地单位对临时用地的认识。三是积极主动为需要办理临时用地的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在项目动工前提前发函件通知用地单位,上报临时用地时所需相关材料,在建设单位向国土局提出临时用地申请并且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有批准权限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州国土资源局上报用地报件,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014年共上报了3个临时用地报件,目前已经获得批准。四是切实加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用地批准后国土局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向用地单位提供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督促用地单位(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好临时用地复垦义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落实土地复垦责任,确保土地复垦工作落到实处。土地复垦竣工后,符合县级验收的复垦项目,由国土局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土地复垦费用监管暂行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在收到验收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县级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退回一土地复垦义务人缴存的土地复垦费。
18.关于“林业产业发展存在重栽轻管现象,导致成活率和保存率不高,群众年年造林不见林,造林的积极性低下,影响了群众发展木本油料的积极性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借势而上,顺应发展。紧紧抓住上级出台扶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有利时机,把其作为全县重点产业加以培育。加大对木本油料资金投入的扶持力度,实行以奖代投、以补代投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和广大林农群众参与木本油料基地建设。二是培养技术队伍,支撑产业发展。提高发展木本油料生产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把科学技术贯穿于从木本油料种苗繁育到种植再到深度加工的全过程。首先培养一支懂技术的专业队伍,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到木本油料产业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其次让林农掌握必要的木本油料丰产栽培技术。通过举办木本油料种植管理技术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结合科技下乡活动等措施,深入基层传播技术。三是良种繁育,优先发展。实行苗木培育良种化,消除“一朝种植,终身后悔”的隐患,为高起点发展木本油料提供良种保障。四是建示范林,辐射发展。要求各乡(镇)建立木本油料基地、高产优质新品种示范基地和木本油料基地抚育提高示范区,以点带面,边示范边推广,提升木本油料基地管理水平,以调动林农的种植积极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五是高标准造林。结合木本油料基地建设规划以及全县林产业建设发展总体目标,合理制定年度造林计划,避免盲目扩大造林规模(面积),确保造林质量。六是扶持加工,带动发展。扶持培育木本油料基地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一方面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在税收、信贷、林地流转、基地建设用地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另一方面鼓励加工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股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建立木本油料基地,以便减少流通环节,最大限度保障茶农的利益。七是加大管护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各乡(镇)根据造林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管护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标语、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引导人民群众“你要栽”到“我要栽”的思想转变;明确责任,充分调动森林管护人员的积极性,把造林小班落实到责任人,明确奖惩措施,严加管护;在新造林地设制防火隔离带,保护幼林,做好未成林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和防火工作。八是继续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林木良种补贴资金等来自其他渠道的性质相近、用途相似的资金纳入整合和统筹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整合和统筹地方可用于林产业发展的资金,与中央、省、州财政安排的资金集中使用,形成合力,促进林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九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管护工作较好的乡(镇)、林场(成林保存率在85%以上,新造林在90%以上)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有关人员物质奖励。对管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林木大面积死亡的(自然因素造成除外),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19.关于“县绿色食品冷冻厂,提供虚假合同,骗取扶贫项目贷款资金18万余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成立了调查组深入调查。丘北县委、政府及时成立了调查组,深入承贷金融机构、丘北县绿色食品冷冻厂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县扶贫办和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在第一时间责令丘北县绿色食品冷冻厂将套取的贴息资金返回县财政,并于2013年7月12将所涉及的18万元贴息资金收回了县财政专户。二是完善了扶贫项目贷款运行机制。丘北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为规范扶贫项目贷款管理,制定了《丘北县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从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立项、推荐、监管、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了扶贫贴息资金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三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贴息贷款项目日常监督,建立监管协作机制,落实扶贫贴息资金监管责任。
20.关于“县住建局存在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证件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规范证件办理,住建局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办证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同时,按照证件办理程序严格各级的审批权限,做好发证的报批工作,禁止超权限审批,乱办证和超权限办证。通过整改,现已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
21.关于“群众反映怡景园小区500多户、金荷佳园小区420多户已入住三四年,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建局已组织人员对小区没有按规划建设、无小区绿化、临街一侧超占规划红线进行调查,制定处理方案。处理结束后已督促开发商申请竣工验收,提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资料和证件,及时组织人员办理房产证。金荷家园小区房产证于2008年开始办理至2012年12月共办理了400余户,住建局正在督促开发商和购买人积极提出办理房产证的申请,提出完整的办证要件后,及时办理该小区未办理房产证住户的房产证。
22.关于“锦屏镇群众反映低保入户调查工作开展不及时,部分符合条件的群众没有享受低保。在普炭路、火车站、清平水库建设中,民政部门承诺征地达70%以上的,要逐渐解决低保问题,一直未兑现承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锦屏镇已于2014年9月对征地较多的马头山村委会的失地农民进行统计,对征地70%以上的失地农民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并将统计结果上报县政府,争取资金先解决好马头山失地农民保障金的问题,同时协调处理在普炭路、火车站、清平水库建设中承诺征地达70%以上农户逐步解决失地农民保障金问题。
23.关于“红旗水库引水工程因过水管道太小,导致密那村1200多亩农田内涝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虽然红旗水库引水工程管道大小与该村农田内涝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水务局和锦屏镇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落实,一是加强防汛抗旱值班管理工作,做好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二是针对存在问题,积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地调查认证;三是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宣传农业保险的益处,鼓励群众上交农业保险,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四是结合物流园区建设,努力把密纳片区供排水工程纳入规划。
24.关于“农村卫生条件差,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环境卫生治理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村民加强自身处理环境污染的意识,按照乡、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统一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目前,在卫生问题较为突出的八道哨村、矣堵村分别建立市政队和聘请保洁员,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二是有序推进世行贷款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该项目涉及八道哨、矣堵、大布红3个村委会共32个村小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垃圾收集池4座,6坑公厕3座、堆粪池627座,沤肥池30座,购置垃圾桶384个,自动垃圾车2辆,目前已完成《社区参与村落环境治理项目调查与规划报告》,建设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年内即可动工建设。此外,由住建局牵头制定的《丘北县八道哨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已完成上报并于6 月17 日进行了评审,正在开展环评、水保环节。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丘北县反映。联系单位:丘北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6—4126056;电子邮箱:qbdc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