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8日至8月2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永胜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12月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永胜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存在重发展轻廉政的倾向”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县委先后4次在中心组学习上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了广大干部的思想意识,纠正了干部认识偏差。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重点查找执行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问题,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监督,经常开展交心谈心和廉政提醒谈话,亲自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大考核结果通报和运用力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在永胜电视台开办了“廉政之窗”栏目,目前已播出3期,在《丽江永胜网》开僻了党风廉政专栏,上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190篇;分两期对全县51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建了廉政文化示范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定下发了《永胜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中共永胜县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意见》、《永胜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意见》等规定和《永胜县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永胜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等制度,推进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实行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人事、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工作和研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25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2014年召开的两次县纪委全会上开展了述廉和民主测评;对128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党纪法规政策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 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分两次约谈了乡镇、部门“一把手”7人和乡镇、部门纪委书记18人;43名县管科级干部对办理婚丧事宜进行了报告备案。全县处级干部56人、科级干部825人如实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县共梳理出职权目录896个,梳理内部机构479个,查找风险点982个,制定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997条,制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883条。五是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共清理152项,把138项职能交回主责单位,只保留14项。
2.关于“执纪问责措施偏软,案件查处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16件19人,已办结13件16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3人,党政纪处分4人。二是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格问责。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对各乡镇、县直部门的各项工作执行情况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48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健全作风督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以节假日为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重点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值班值守情况和公务用车封存情况,通报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10个,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6个、干部职工7人,通报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单位6个;2015年元旦期间,派出8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走访、随机调研、电话督查等方式进行了督查,通报未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单位5个,不在岗人员5人;加大问责力度,2014年办理问责案件5件16人,下达监察建议6份,涉及6个单位。三是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调整充实永胜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查办案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制度,形成人人办案、人人查案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严明了办案纪律,加强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规范管理,拓宽案源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制定案件线索“月分析、季排查”管理办法,重点对检举控告类信访案件线索进行登记排查,提高案件线索成案率;坚持依规依纪办案,严把办案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和程序关,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
3.关于“卫生、林业系统公共资金分配使用中腐败多发,部分中小学校奖学金存在低息借贷给民营企业或个人的情况,涉嫌违纪”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制定下发了《永胜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政策、资金落实的监督管理。二是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惠农政策执行情况、高考中考、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征兵工作的监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办好县人民政府“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栏目,认真回复群众的提问,有针对性的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截止2014年12月,全县共登录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下达资金文件62个,涉及资金总额2.61亿元,拨付资金2.54亿元,资金拨付率97.15%,发放资金2.21亿元,发放率84.8%。
4.关于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3件信访件调查核实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共13件,其中:反映涉及领导干部问题4件,反映个人诉求事项9件。已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属实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已给予回复。目前已办结10件,正在办理3件。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有的领导和政府工作部门作为不当”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永胜县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永胜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解决“三难”“四多”问题的通知》,把“四风”整治和解决“三难”“四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举措,抓紧抓实抓好。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积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努力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分析永胜在全省、全市经济格局中的发展方位,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完善发展思路,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决策全过程,努力使各项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关于“有的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糙,落实惠民政策与上级要求存在偏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永胜县村(社区)委会干部管理制度》,从十个方面强化了对村干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和村级组织建设,着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村干部的岗位补贴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0元,作为奖励性绩效岗位补贴由各乡(镇)进行考核后发放,进一步增强了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永胜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强化了农村“三资”管理。
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清理工作中,对县委关于部分政府组成部门党政正职分设的直接决定与事实,纠正不力,存在侥幸过关的心理”的整改情况
永胜县现有67个县直部门,15个乡镇。核定科级领导职数600名,其中正科级职数182名,副科级职数418名,全县实际配备科级干部548名,空缺52名。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清理工作中,涉及到部分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分设,经清理我县县直部门设有党组织书记24名(其中:19个县直机关支部书记、4个县直党委书记、1个县直党组书记),实有21名,空缺3名(县委机关总支、县国土局支部、县移民局支部);设有党委的县直部门各设有纪委书记1名,共4名;县移民局党支部书记空缺,但设有党支部副书记1名。
一是制定下发了《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领导干部名册、编制手册、工资审核表、工资发放表进行核实核对,做到了“四表合一”。二是将现有的县直部门党组织书记21人(正科)、副书记1人和纪委书记4人(副科)纳入了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范围。三是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及时停止执行了《中共永胜县委关于印发〈全县党组织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配置方案〉的通知》文件和2011年11月5日中共永胜县委第5次常委会关于增设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1名的决定。四是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消化计划,达到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通过转任、调动、调整、推荐调出等方式,逐步加以分流消化,原核定的职数岗位空缺的和未配备的单位一律不再配备,争取在2017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整改消化任务。
2.关于“干部任用工作中,疏忽了对廉洁情况的了解。有的干部调整前对其已有信访举报,但在酝酿讨论决定中没有提及其受举报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部分党员干部80余人认真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二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制度,严谨细致地做好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坚持采取书面形式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县计生局、县安监局等部门意见。三是强化了干部考察工作。加强与干部交心谈心和诫勉谈话的力度,采取下沉乡镇“座谈”、走进部门“访谈”、请来组织人事部门“面谈”、重要岗位“约谈”等多种方式,从以往“八小时内”的监督管理延伸到“八小时外”的监督。2014年,共座谈、访谈、面谈、约谈干部800人次。四是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和审查工作。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到关口前移,严格把好干部任用廉政关。2014年严格按程序对征求意见的66家单位和1294名干部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予以复函。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做到廉政不过关的干部坚决不用,切实杜绝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10月30日召开了县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会议。年内对128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党纪法规政策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
其他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关于“西二环路行道树种选择失误,种下的行道树全部死亡,损失近二百万元”的整改情况
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林业部门专家分析树种死亡原因,对补种树种选择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经多方调查和论证,已将西二环路冻死的行道树高山榕全部更换补种为雪松,目前补种的雪松长势良好。同时,县委、县政府建立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健全了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确保决策部署的科学性、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统一,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最终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永胜县反映。联系单位:中共永胜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88—6523886;电子邮箱:ysdcs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