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8日至9月1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永德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11月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永德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在涉及交通、水利、城市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使用上,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重大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审查审批制度和项目资金公开、定期审计制度,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具体的防控措施,严把工程设计、预算、招投标、计量、资金监管支付、竣工验收审计等六个关口,实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竣工验收制。全面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项账户管理制度,进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在资金拔付过程中,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
2.关于“有的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挤占、套取惠民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现象还比较突出。自2011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的39件案件中,有10件属于侵害群众利益类案件,占25.64%”的整改情况:实行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县农业、财政部门搭建了农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平台,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发放环节,在发放前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2014年,全县通过“一折通”兑付各项惠民补贴资金 7636.06万元。实行惠民资金专项审计监督制度,筑牢专项资金廉政“防火墙”。今年以来,县审计部门开展惠民资金项目审计8项,出具审计报告8篇,提出审计建议18条,被审计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规范。建立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察管理系统,强化对民生资金数据信息录入、宣传、发放等工作的实时跟踪督查。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察管理系统建成以来,累计录入发放资金62项,金额4.82亿元,累计享受补贴人员123360人。扎实开展惠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惩处。
3.关于“有的县直部门、乡镇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不深,认识不高;个别县级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不清楚,职责不清晰,作用发挥不突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只满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个人承诺书》上,重经济工作和业务开展,轻监督检查和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突出纪委监督责任。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2014年12月19日,县委书记徐亚谦同志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了10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5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2014年12月23日,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研究安排,明确由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成立了5个检查工作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关于“部分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识淡薄,履职能力弱,作用发挥不明显,缺乏对乡村干部常态化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遏制侵害群众惠民补助资金等民生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透、办法不多” 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乡镇纪委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永德县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及办案经费补助办法(试行)》等有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将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2014年,全县乡镇纪委查办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了惩戒的力度,增强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和治本功能。强化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2014年12月8日,县纪委主要领导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三转”工作,约谈了10个乡镇纪委和6个派出纪工委的主要负责人。建立集中约谈工作制度,从2015年开始,将每年约谈乡镇纪委2次,其中年中约谈1次,年末约谈1次,不断推进约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加大对乡镇纪委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14年12月8日,县纪委监察局就案件查办、信访举报及“五级联动”工作、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察管理系统等相关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政绩观有偏差”的整改情况:县委常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理论中心组等长效学习制度,同时,坚持把学习恒定为县委常委会第一个议题,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恒定为学习内容,把学习党内法规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为恒定学习内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出思路、做决策,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提不切实际的空口号和好高骛远的规划目标,不搞轰动效应、不作表面文章,严防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急功近利行为。深入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纠正急功近利、急于求成问题,坚决纠正单纯以GDP增长进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加注重抓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着力解决好发展中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有力推进了大美永德建设步伐,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态势。2014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47.18亿元,同比增长10.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45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3.57亿元,同比增长31.38%;财政总收入5.08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1亿元,同比增长5.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4亿元,同比增长7.56%;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9.01亿元,同比增长51.92%;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25元,同比增长9.7%;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8元,同比增长15.6%。
6.关于“在美化城市建设中,片面追求绿色景观,搞‘路边工程’,有的树种选择不服‘水土’,有的选位栽种不讲‘间距’,不符合规律,不讲究科学,群众意见较大”的整改情况:结合“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因地制宜调整植物密度,目前已对种植密度较大的永安路绿化带、永顺路向北延长线绿化带植物进行了移植。在绿化树种选择上,以本地细叶榕、华山松、云南松等乡土植物为主,不再引种珍贵外地树种。按照“乔木为主、灌木搭配、花草点缀”的城市绿化理念,加大对公共绿地、机关单位、住宅小区以及县城老城区的绿化力度,进一步提高县城整体绿化水平。2014年,县城共种植大树26128株。
7.关于“文风会风还没完全转变,特别是同一内容的视频会议要求层层参加,严重挤占了基层干部的时间和精力,干部意见较大”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永德县县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建立会议年度报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切实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简化会议形式,节约会议经费。全县性的会议,特别是召开到村级的会议,一般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2014年,全县共召开县级会议35场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实施意见》,着力整治文风,精简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切实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2014年,县四班子办公室共印发文件462个,与去年同期524个相比减少文件62个,同比下降11.83%。
8.关于“新农村建设失衡,项目建设存在‘县城周边形象化、边远山区边缘化’的问题,看得见的地方面子工程多,车难到的地方帮扶工作少,‘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看不见’,群众反映较大”的整改情况:围绕“村美、民富、人欢乐”的目标,以“硬化、亮化、美化、绿化”为切入点,以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的住房、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困难群众人居环境。2014年,全县完成旧村改造55个,完成农村旧房改造5650户,完成美丽村庄建设13个。2015年,年内完成旧房改造3000户、打造美丽村庄13个,减少贫困人口1万人。
9.关于“官僚主义有不同形式的反映和表现。有的领导干部布置工作口大气粗,落实执行底气不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走过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例如,由于部分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调研不深入、推进不力、工作没有做到家,农民有抵触情绪,新烟区种植工作阻力较大,项目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坚持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工作,县委常委包乡挂村联户,县处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8户,乡科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5户,一般干部直接联系群众2户,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农村“两代表一委员”直接联系群众1户,全县6822名机关党员干部,与18995户农户结成帮扶对子。全县10个乡镇、12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18个村(社区)“两委”班子,15182名党员干部承诺兑诺。2014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承诺兑诺销号台账226套,48377项服务承诺共兑现45200条。县级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开展调研2147人次,帮助基层解决问题674件;接访群众80人次,下基层接访490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累计深入村组开展烤烟、甘蔗等帮扶服务1.5万人次,驻村服务1878天,帮助协调项目138个,投入帮助资金636万元。加快烤烟产业发展,2014年收购烤烟20.05万担,累计投入烤烟生产资金5757.26万元。
10.关于“部分干部存在慵、懒、散现象。学习的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高,业务工作不精,工作能力不足,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敢创新,不愿担责”的整改情况: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围绕“四风”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并通过征求意见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深入查找班子及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执行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的情况和春节、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落实。
11.关于“少数干部作风漂浮,履职不尽责,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整改情况: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实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对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把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抓好党员干部作风整治工作。2014年,启动问责程序问责领导干部14人。问责对象涉及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针对有关案件及问责事项反映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先后6次发出通报文件,进行点名公开曝光。
12.关于“在整治永顺路向南向北延长线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清理中,由于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新形势的判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关部门前期合力清理整治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效,未能扭转被动局面,造成了更多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问题,增加了彻底清理整治的执行难度” 的整改情况:成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县乡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2014年7月1日至2日对永顺路向南向北延长线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进行了清理整治,对未经批准的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未经批准的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107个,非交通标志14个。
13.关于“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与干部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尽管县纪委一年内两次出台婚丧嫁娶的相关规定,但在执行和监管中,却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整改情况:于2014年3月21日,制定下发了《永德县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作了明确规定。并于6月9日再次下发文件,重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有关规定。建立了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规定月报制度,对各级各部门传达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干部职工学习知晓率和报告备案率达100%。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遏制大操大办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近期,县纪委对2件群众举报的违规操办乔迁宴请的举报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件已结案,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
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任用人方面
14.关于“有些决策前期酝酿不够充分,发扬民主不够广泛,沟通渠道少,征求意见的范围较窄,局限于完成规定动作和程序”的整改情况:县委常委班子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作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主体的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充分发挥全委会的决策机制,凡属全县重大问题,一律由县委全委会讨论审议决定。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县委在出台《中共永德县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永德县委关于2015年党建工作实施意见》、《中共永德县委关于贯彻落实“洁净临沧”行动实施意见》时,将相关文稿提交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讨论,并于2014年12月20日将相关文稿提请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15.关于“部分县直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四项制度’不到位,没有认真执行省委出台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关于主要领导不直接管理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工作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的规定”的整改情况:县委将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出台《永德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永德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和《永德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四项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管理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规定和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开展了对“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制度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16.关于“培养选拔干部更多关注于年轻化、知识化,忽视了对年轻干部岗位锻炼、业务知识、政策理论、履职经验、领导能力全方位的综合考察和培养,少数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工作难推进、管理难跟上、业务难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的培养重视不够,在县直部门和乡镇班子中按规定配备有差距,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结构也不尽合理”的整改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重视从普通干部和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注重从干部工作作风、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中识别干部,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四类干部”。2014年,全县有实职科级领导干部501名,其中:35岁及以下120名占23.95%,女干部80名占15.97%,少数民族干部126名占25.15%,党外干部44名占8.78%;30岁左右的正科级干部占同职级干部总数的比例为6.14%,30岁左右的副科级干部占同职级干部总数的比例为17.58%,符合《云南省年轻干部培训选拔计划》全县30岁左右的正、副科级干部占同职级干部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5%和10%以上的要求。制定出台《2013—2017年永德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对“四类干部”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组织97名中青年科级干部赴上海中海集团党校进行专题培训,选派3名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参加全省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培训班,选派16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全县501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中,本科及以上学历329名占65.67%,专科学历163名占32.53%。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四类干部”的根本途径,鼓励和引导“四类干部”到乡镇基层一线任职工作。全县10个乡镇领导班子有实职科级领导干部90名,其中:35岁及以下34名占37.78%,30岁以下乡镇长1名,30岁左右的乡镇党委书记1名,30左右的乡镇长3名;女干部11名占12.22%,女乡镇党委书记2名,8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30名占33.33%;党外干部6名占6.67%,6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
17.关于“全县累计超职数配备实职科级行政领导干部34名,按照逐步消化的原则,现消化了7名干部,尚有27名超职数配备的存量需要消化”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采取调整消化、改任消化的办法,认真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2014年8月31日,县委对超职数配备实职科级领导干部中的4名进行了调整消化;2014年12月18日,县委对18名超职数配备干部中的3名进行了消化,我县有超职数配备干部15名。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永德县反映。联系单位:永德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83-5211313;电子邮箱:ynydys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