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4月下旬开始,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将成为一个新常态,这意味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一利剑高悬,迈出监督检查有力的一步。
为保证巡查工作顺利进行,该县已出台《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试行)》,印发《富宁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巡查领导小组,从县处级干部和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巡查组。将采取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开展民主测评、行政执法检查、财务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开展明查暗访、受理检举控告等方式进行。
首批纳入巡查的对象是:县经济商务局(含招商局、外事办)、农业科学技术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洞波乡、木央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此次巡查的内容为:落实“两个责任”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和民主集中制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行政综合执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机关作风、行政效能以及党务、政务公开等服务平台和监督机制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及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开展省委“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四风”专项整治工作等。
“巡查工作本身就是一把利剑。巡查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让有问题的人知耻知止、收手收敛,把那些正在等待观望者心中蓄势燃烧的‘欲火’扑灭在火星状态。”县纪委一名领导介绍说。(陆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