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30 10:02:24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7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施甸县进行巡视,并于10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施甸县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和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全会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和部门“一把手”参加电视访谈主体责任9期,举办主体责任培训94场次。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施甸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县委政府与71个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四是县级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业。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37个,退出122个,保留15个;县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体现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上,抽调到城工委等单位的11名纪检监察干部回到纪检监察岗位。二是进行“三转”聚焦监督。把精力用到执纪监督问责和惩治腐败上。三是完善制度。纪委书记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和定期不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下级党委和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工作,共约谈30人次。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开展监督检查32次,问责14人,启动“四问”6起,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批31人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0件,立案21件,结案21件,处分30人;挽回经济损失16.31万元。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的整改情况。针对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及农林水、交通、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教育、卫生6家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58个科(室)、二级单位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清理职权102项,实施对象351人,查找出班子廉政风险35条,制定整改措施38条,个人廉政风险1755条,整改措施1736条,修改完善风险防控制度19个。

4.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的“山邑模式”在全省推广。姚关镇山邑村、仁和镇勒平村等示范点成效初显。加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调整党组织书记9名。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村级资金管理使用实行“三审”会签,巡查监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推进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固定公示牌公示、电视台滚动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群众诉求受理方式和内容。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来信来访电话诉求等群众诉求受理制度10个、群众诉求解决制度21个。全县129个村(社区)开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3213件群众诉求全部办结。三是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在所有村(社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联动机制。四是落实民主理财制度。发挥好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村支书、主任不直接经手财务。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保证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严,相关制度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投标行为管理。完善《施甸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人大、检察院、发改、审计、财政、住建等部门参与的招投标监督机制。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前置、实施过程和竣工审计制度。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平台,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做到就近申报、统一受理、全程代办、提前介入、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全程监督。成立县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重大项目季度督查和适时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三是完善专家论证、群众听证等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级“四班子”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关于“部分基层单位财经纪律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通过讲党课、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学习教育,严格执行《预算法》,做到财务管理明细化、台账化、透明化。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统一管理的通知》,实行村、组财务乡镇会计委托代理,完善乡镇财务“零户统管”。三是完善财务收入、审批制度。制定了《施甸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试行)》,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大额支出单据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细化报销账审批。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四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肃查办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专项资金行为。五是健全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施甸县基层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连续在一乡镇任职满3年的财政所长进行交流。实行乡镇财政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对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进行经济审计。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改进会风、文风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施甸县“四机关”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严格会议、文件审批、文稿发表和新闻报道制度,开短会、讲短话,开会讲话不念稿,改进文风会风。2014年,县委、县政府制发文件同比减少19%,全县性会议减少24%。县级领导牵头开展了城市建设、工业、农业、生态、旅游、教育、党建7个专题调研,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

2.关于“干部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按照“三严”标准,制定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相关制度,把县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照“三实”标准,分两阶段八目标五重点制定了县域经济跨越发展5年实施意见。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蹲点调研,探索出“姚关模式”在全县推广;开展“进百村、理思路、作承诺、促发展”活动,帮助各村理清发展思路,向群众承诺近期做什么、中期做什么、长期做什么、年度目标是什么。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倡“现场办公会”,现场找问题、找措施、解难题,一线推动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调研,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县委书记、县长接访、下访活动,解决了一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通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严肃整治乡镇、部门党员干部工作纪律松弛问题,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2014年,查处违反工作纪律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行政问责4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通报批评3人、效能告诫1人。

3.关于“‘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了《施甸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施甸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和县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3个管理办法,严格接待标准和范围,认真执行签批制度,公务接待支出明显下降。二是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出台了《施甸县“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各单位年度预算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通过专项整治、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方式,刹风整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等行为。查处违反公务用车规定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行政问责5人、“四问”5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通报批评1人。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的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施甸县委全委会议制度》、《施甸县“四班子”联席会议制度》、《中共施甸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制度》、《中共施甸县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进一步增强县委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提高民主决策质量。加强沟通交流,增进班子团结,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2.关于“科学决策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出台了县委委员、党代表、基层党组织书记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和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评估机制,扩大评估主体范围,保证评估决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完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立完善了《施甸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绘制了职权目录、流程图和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县重要招商活动、事关长远和全局的发展规划及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方案,广泛征询“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和群众等意见建议后,经“四班子”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施甸县委决策跟踪督办制度》、《中共施甸县委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以“钉钉子” 精神抓落实的氛围逐步形成。通过招商引资,“四班子”联席会议决定在两山适宜区规划种植银杏2万亩。由于规划区土层较浅,水利条件差,加之农户重栽轻管现象突出,导致成活率不高。有关乡镇及部门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抗旱保苗及中后期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公司化运作的生态建设路子,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发展休闲观光旅游,我县打造施甸坝及姚关坝区万亩荷塘,以合作社运作或大户带动等方式,施甸坝发展莲藕5000亩;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引导群众有序流转土地,姚关坝连片种植莲藕3000亩,发展莲下龙虾、生态鱼等水产养殖。2015年,力争引进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藕产品开发。在“三馆”建设项目方面,县委政府与项目建设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县政府于2014年12月底分两次拨付公司工程款1200万元,“三馆”建设加快推进。目前,主体工程完工,进行装饰及屋面设计,预计2015年8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对于举债发展的问题,施甸作为一个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县委政府通过以会代训、学习教育等方式,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常运转靠财资、基础设施靠融资、产业发展靠引资”的理念,施甸的发展思路是符合中央和省市方向的,在财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适度举债对推动施甸跨越发展很有必要。

3.关于“部分领导班子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注重巩固和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指要害,相互批评举事例讲道理、“红脸”不“翻脸”。每位常委每年参加和指导下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县委常委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接受组织监督。同时,积极参加联系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联系点按程序召开会议,并进行点评,切实肩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三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县委常委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深入到所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讲党课,切实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县委书记带头作了《坚定理想信念,推动跨越发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析》、《适应新常态,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等4次党课,引导全县干部解放思想、转变理念、坚定发展信心。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结合分管工作讲主题党课。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视野不宽”的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在一线发现、甄别、培养、使用干部,严把资格条件关、程序关、廉政关,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形成人往基层走、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2.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调动干部工作等,有照顾亲友、打招呼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开展动议及民主推荐,坚持贯彻执行考察预告制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探索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县委全委(扩大)会征求意见办法,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末位表态,进行无记名票决,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廉政谈话、廉政考试等制度。2015年,分两批对104名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

3.关于“干部重使用,轻培养”的整改情况。把优秀年轻干部派到县城工委、华兴工业园区及其他涉及征地拆迁、坟墓搬迁等群众工作难度大和信访矛盾纠纷突出的一线锻炼,在一线培养干部、一线提拔干部。制定《施甸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细则》和《施甸县领导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切实解决干部急拿现用、人岗不相适的突出问题。

4.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和‘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项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52名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制定消化整改计划,2014年已消化超配人员2名,其余的在今后3年逐步消化。开展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规范了长期在编不在岗的31名工作人员。

五、其它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关于“群众上访较多”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一把手”抓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一把手”以“四个亲自”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县级领导带头深入群众、深入矛盾纠纷一线,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期盼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加强信访综合分析研判,及时跟踪对接,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为信访事项的解决奠定良好基础。2014年以来,县委书记、县长接访18批次,下访7批次;亲批信访件166件次,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28件次。

2.关于“近年来中小学教育质量下滑,排名靠后,中小学校长调动频繁,尊师重教氛围不浓,县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的整改情况。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县级领导挂钩责任制和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校长长效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校领导班子,调整了中心学校校长4名、中学校长9名。县财政每年预算教育专项经费1000万元,2014年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资金504万元。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2954万元加大薄弱学校建设,投资650余万元配置中小学仪器设备。计划3年撤并3所初级中学、24所小学。把“两基”工作纳入对乡镇教育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双线”控辍保学机制,确保“留守儿童”入学。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转城”子女教育保障工作。三是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邀请西安交大附中教师和校园长对我县180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和260多名中学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实行县直校(园)和山区学校或坝区薄弱学校结对帮扶,互派教师学习交流。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骨干短期培训450人次。积极做好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后续处理工作。四是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将《教师法》纳入普法内容,利用教师节开展了优秀教师系列宣传。在《保山日报》、政府门户网站、《施甸通讯》刊登报道文章63条(篇),县电视台播出11条。公租房分配优先保障教师,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推进县一中迁建工作。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和“四班子”联席会,做好县一中迁建宣传解释和分析说明工作,让大家明白县委政府作出县一中另行选址,目的是推动城镇上山,节约土地,原址土地收入及开发税收用于县一中建设,可有效减轻财政压力。制定县一中建设项目建设工作整改方案,该项目已列为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目前,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规划初设结束,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征地350亩,实施坝区土方回填,完成投资5000万元。

3.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缺口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搭建平台,加大投融资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配套资金,抓好县级配套资金筹措,逐步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缺口资金问题。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倒逼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四制”规定,建立驻场员与施工方、监理公司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4.关于“水长乡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项目于2014年12月取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完成林地报批手续。目前,新安置点不稳定边坡及溶洞治理工程通过评审并取得市国土局备案登记,经招投标后于2015年3月5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0余万元。预计2015年4月底完成地质处理工程,2015年5月开工建设安居房建设项目,2016年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施甸县反映。联系单位:施甸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5-8121105;电子邮箱:sdxwdcs81211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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