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思茅区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思茅区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尚有差距: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针对性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思茅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2014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二是修改完善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将责任书分为党群、行政、政法、国企及乡(镇)五个类别,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了层级清晰、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并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全区7个乡(镇)和69个区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2014年,整合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审判法庭等教育阵地资源,组织1120人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推行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筑牢了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2、关于“农业、林业、移民、卫生等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少数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农业、林业、移民、卫生等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部门的监督,从严执纪。2014年,查处农业系统受贿案2件2人、计生系统1件1人、移民局2件2人,形成了威慑。二是严肃查办失职渎职案件。2014年查处区环保局失职渎职1件3人,龙潭乡1件1人,区公安分局3件3人。三是制定《思茅区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对2014年发案较多,管理项目、资金较多,风险较高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四是结合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成发案较多的部门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3、关于“区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有一定差距,参与其他工作任务较多,落实“三转”要求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区委支持区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区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93个,保留和继续参与14个。对全区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的书记、纪检组长兼职情况进行了调研统计,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突出执纪监督办案工作。2014年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件(次)、上级交办27件,立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获省纪委案件考核一档。
4、关于“对重点工程项目、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一案双查’倒查追究工作力度不够,履行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职能职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风险“回头看”活动,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2014年全区新增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点810个,制定防控措施750条,新增个人岗位风险点1820个,制定防控措施1923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制度。2014年,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一案双查”追究责任,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10人,组织处理1人。对4个部门的班子进行了约谈,切实将“一案双查”落到实处。三是制定下发《思茅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并按实施办法抓好工作落实。
5、关于“个别乡(镇)站所和社区负责人存在公款私存、受贿等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村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站所、社区负责人公款私存的案件查处力度。2014年下半年查处了原龙潭乡大沙坝村支部书记挪用公款贪污案、原倚象畜牧站站长公款私存案及原云仙乡水务站站长受贿案。二是2014年在区委党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并落实了待遇,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三是区纪委对各乡(镇)“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各乡(镇)联合农业、财政部门对“三资”代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计划于今年由区农业局牵头,对各乡(镇)“三资”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集中专项审计。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6、关于“文风、会风转变不明显,文件多、会议多,行政效率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精简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2014年以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下降30.2%。二是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各单位各部门均在OA系统发文及传阅文件,提高了办文效率。三是出台了思茅区《区级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简化会议形式,提高会议质量。2014年全区性会议比上一年度减少28.3%。2015年,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在原来基础上减少文件、会议,提高效率。
7、关于“干部工作作风还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缺乏吃苦耐劳精神,调查研究工作不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的意见》和《思茅区干部随机调研制度》,规定区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备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有效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纪律松散”问题,及时下发加强管理通知,开展专项督查2次。三是开展“庸懒散奢”作风整治活动。2014年共开展明查暗访225人次,发出提醒卡16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4人进行了问责,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8、关于“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依然存在。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官气十足”、爱玩麻将、接待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举报和反映”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查摆出的496项“四风”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现已整改完成437项。二是思茅区配合市纪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小刺激”专项督查工作,对5名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给予了问责。三是出台《思茅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经费管理,杜绝了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的行为发生。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9、关于“决策前准备不充分,个别项目论证不够,导致项目建设投资超支”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区委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区委议事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三是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建筑工程定额站等部门,对云仙乡公租房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对未及时按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10、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整改情况。对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时间进行梳理分析,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统筹做好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领导干部的交流。2014年11月以来,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相对较长的14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因年龄较大改任非领导职务7名,轮岗交流7名。目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正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轮岗或调整。
11、关于“干部任用片面追求年轻化,少数年轻干部历练不足,实践经验少,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强化干部基层实践导向,加大乡(镇)与部门之间年轻干部的交流力度。2014年11月以来,调整了5名部门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调整2名副乡(镇)长到机关任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没有再配备年纪太轻的干部。
12、关于“少数部门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人员超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要求配备领导干部,凡没有空缺职位的部门和单位,不再超配领导干部。二是对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轮岗交流、免职等措施,已消化33名。为进一步控制超编问题,2015年不再从区外调入公务员(法院、检察院除外)。
四、其他问题
13、关于“非正常移民增多,存在毁林开荒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林业局、区扶贫办、区公安分局、区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非政策移民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按政策规定,解决了子女入学等问题。二是继续推进易地扶贫开发区管理治理工作,开展林区整治专项行动。2014年,查处毁林开荒、滥砍滥伐及各种破坏林政资源的刑事案件42起,林政案件589起,共依法铲除4000亩在国有林内毁林开垦种植的经济作物,并进行了植被恢复。
14、关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大部分时间及精力投入到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土地收储、征地拆迁工作中,抓其他主要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的整改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把抓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同抓好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投入更多的精力、物力和财力,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民生问题,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党建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15、关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搬迁、‘两违’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民生问题矛盾集中,由于补偿标准不高,部分工作阻力大,推进缓慢,社会不稳定隐患较多”的整改情况。在征地拆迁方面,一是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实行区级领导挂钩项目责任制,并抽调了区、乡(镇)两级一批熟悉群众工作的干部职工参与征地拆迁工作。二是出台《思茅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暂行办法》,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三是按土地征用总面积的10%-15%预留集体经济开发用地,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在移民搬迁方面,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到矛盾比较集中的村(组)进行排查,把各类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移民群众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移民工作。三是针对移民反映较多的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安排时间进行接访,答疑解惑。对合理的诉求,及时帮助解决。在企业改制方面,对改制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处理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靠前化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送温暖关爱活动,深入改制企业了解掌握特困职工、特殊群体、大病患者和零就业家庭的情况,按政策给予生活救助,尽力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在“两违”整治方面,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规划建设管理,认真清理排查,做好强制拆除工作。2014年查处违法建筑340起,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189份,依法拆除22宗9000平方米。
同时,思茅区积极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其中,涉及纪检监察类的8件,全部办结;涉及民生类的有11件,已全部办理完成。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思茅区反映。联系单位:思茅区委办督查室;联系电话:0879-2122252;电子邮箱:smqwd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