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20 16:50:3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8日至9月1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镇康县进行了巡视,并于10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镇康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呈易发多发势头”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明确了“一案双查”等规定,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增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二是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了中共镇康县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支持纪检机关抓主业,对县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取消参与议事机构40个,仅保留继续参与13个。2014年12月县委一次增加县纪委行政编制6名,安排80万元经费实施办案点改造建设,进一步突出纪检机关执纪监督主责主业,增强纪检机关集中精力查办案件的能力。

(二)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加以制止,“小金库”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和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行县委书记廉政约谈制度,坚持每年至少约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2次,并于2014年12月17日集中约谈了7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0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提醒在先。二是县纪委对新提拔的17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把廉政“预防针”打在上岗前。三是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加强源头治理。四是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少数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三)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权力观出现偏差,自律意识不强,私欲膨胀,与企业老板私交甚密甚至存在利益交割”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积极支持和配合市纪委专案组办案,对反映涉及的2名科级干部线索,统一由市纪委专案组一并进行了初核。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已对两名处级干部采取了“两规”措施。二是县委书记杨文章同志分别与23名县处级实职干部进行了约谈,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作风等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了提醒。

(四)关于“乡镇纪委存在履职不到位,职能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纪检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的推荐、考察、任命未经县纪委同意不得办理。二是县纪委为乡(镇)纪委书记开展了案件查办专题培训,提高了乡(镇)纪委书记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定了《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行县纪委常委挂钩乡(镇)指导办案工作制度和包案督办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各乡(镇)都有了自办案件,乡(镇)纪委的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有表现,文风会风没有根本转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规格、篇幅,规范各类工作简报,除保留县委办的《镇康信息》和县政府办的《镇康政务信息》两份简报外,其余部门简报一律取消,重要工作实行专题报告。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分类指导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县委文件较2013年减少25%。

(二)关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压力传导不足,出现上紧下松的现象,有些党员作风建设还没有形成自觉,尚存等待观望心理,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吃请或变相吃请现象仍有反映”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规范镇康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推行婚丧等宴请报备制度,签订承诺书4100余份,切实加强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监督管理,防止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借机敛财。二是制定了《镇康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对干部出差报销交通、住宿费进行了规范,对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审批控制、经费的管理和下乡自付伙食费等作出了明确要求,用制度约束行为,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关于“一些“四风”问题由公开转身隐蔽,穿上隐身衣”的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在元旦等重大节日时间和节点对公车私用等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深入餐饮场所,对公款消费、奢侈浪费等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机关单位对上班串岗、上班空岗和上班存在与公务无关行为和值班值守等进行明察暗访,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庸、懒、散、奢”等行为。

(四)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唯上不唯实,搞形象工程”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镇康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镇康县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一)关于“过分强调分管工作和局部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的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镇康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属于重要问题、重大项目安排、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

(二)关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够充分,听取和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不够广泛,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还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开展了交心谈心,县委书记杨文章同志分别约谈县委常委和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其他三班子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各级班子成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始终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班子权威。二是凡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合理建议。

四、选人用人方面

(一)关于“选人用人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带病提拔’的问题群众有反映”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通知》,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县纪委和检察院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使干部选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防范和杜绝“带病提拔”。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备、出入境管理、外出报告等各项制度,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54份,要求2名领导干部就个人有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走读”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康县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干部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

(二)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没有轮岗交流,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交流轮岗力度。2014年12月份调整干部47名,其中提拔17名,轮岗30名,切实把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促进干部合理流动。

(三)关于“选人用人范围不够广泛,对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树立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的导向,把基层作为干部成长的“摇篮”,加大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2014年分两批交流轮岗基层干部8名,提拔基层干部2名,有效促进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其他需要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森林镇康建设重标轻本,许多大树移植后死亡、树木栽种过密、树种选择不科学等造成浪费”的整改情况。责令实施工程的绿化公司加大对新植树木的管护力度,对死亡树苗进行补植补造,对栽植过密的进行移植。目前补植和移植工作全面结束,并通过了县级验收。同时,对“森林镇康”建设规划种植的树木,由实施企业负责管理3年,实行分期付款,3年管护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确保绿化一片成效一片。

(二)关于“‘两违’建筑整治决心不大,推进不力,且政策执行宽严不一,导致群众感情和群众利益受到损伤,群众反映强烈;一些领导干部在南伞城里的‘两违’建筑,至今没有认真处理,而县政府仅对普通群众的‘两违’建筑进行了强拆”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国土、住建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康县拆违建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调查取证联合执法组、拆除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现场秩序维稳组、绿化美化组5个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全县“两违”整治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两违”建筑物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准确登记涉及建筑物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及人员信息等,基本摸清了“两违”建筑物底子,为全面推进“两违”整改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经排查,全县共有“两违”建筑209户,其中,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9户,企业职工7户,外来务工人员63户,本地村民110户。三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余份,城市规划区内宣传面达到100%。四是认真做好违建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所涉及违法建筑户主进行告知。由县政府牵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两违”整治方案,目前,“两违”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关于“加强对芦子园矿区污染物治理跟踪问效,加大凤尾镇河道环境治理力度,切实保护好有限的水资源”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全力协助芦子园矿山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尾矿库建设项目。目前,500万立方米尾矿库项目已获市发改委备案。二是加快推进凤尾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83.38万元,目前,已建成河堤2.8公里,加固河堤0.5公里,完成投资912万元,预计2015年4月初全面建成。三是加大环境监测密度和执法力度,用刚性约束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镇康县反映。联系单位:中共镇康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83-6630011,电子邮箱:zkxw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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