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16 15:49:38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22日至9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凤庆县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凤庆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县直部门和乡镇责任分工不明,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共凤庆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各位常委落实主体责任、抓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召开13个乡镇党委书记和部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进一步了解掌握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全县处级领导、乡镇部门负责人共180余人集中学习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讨培训资料和省委主要领导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严格执行《中共凤庆县纪委〈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成立五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关于“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乡镇干部的监管教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和落实日常从严管理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抽查核实工作机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围绕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对全县66个单位和13个乡镇进行了集体约谈。实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的15名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进行述廉。2014年,共对12名领导干部和1个乡镇进行了问责。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管理,加强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狠抓迟到、早退等行为,对干部职工出勤考勤进行实地抽查、检查,重点抓好周五下班、周一上班的考勤管理,对因“走读”早退、迟到人员予以及时教育管理。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约谈教育,对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拖沓的进行谈话、教育,并对3名无故旷工的乡镇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对责任明确了的违法违纪人员进行组织调整。

3.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宣讲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各乡镇宣讲13场次,受众1200余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高风险部门、岗位的权力进行规范,压缩和规范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并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进行公开。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职权目录及职权运行流程公开等工作的通知》,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职权目录及职权运行流程规范和公开工作,并通过公开栏及网络进行公开。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的规划、论证和招投标工作,设立项目办、利用中介公司招投标等;政府采购坚持竞标采购、统一采购,节约成本;土地交易过程中,按规定由县国土局按程序予以“招拍挂”。督查中,目前未发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招投标等工作中存在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

4.关于“‘小金库’问题比较突出,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私设“小金库”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等行为。通过督查,未发现私设“小金库”行为。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三期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审计法律法规综合业务培训。第一期主要培训13个乡镇长和分管财务的副乡镇长,县级行政事业一、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的主要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共140人,第二期培训69个县级行政事业一级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县级行政事业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共190人,第三期培训13个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13个乡镇代理中心主任、会计和出纳,县财政局全体干部共160人。三是依法履职,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不断增强审计的威慑力和实效性,依法使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都在审计监督之下,不留盲区和死角。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涉及县直20多个部门,共19个大项的政策落实情况,并形成了定期跟踪审计机制。

5.关于“乡镇纪委存在履职不到位、作用不明显的问题,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了解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对13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全面了解监督乡镇纪委推进“三转”工作及履行监督责任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对纪委书记分管工作、纪委副书记、纪检员工作进行调整,使纪检干部回归主业主责。二是制定下发《凤庆县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工作条件、职能定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活动,并对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报,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素质、履职能力。三是通过述职述廉制度,对乡镇纪委书记集体约谈,完善对乡镇纪委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乡镇纪委的履职。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官僚主义仍有反映,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凤庆县委关于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凤庆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联系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的长效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情况掌握在一线、工作开展在一线、政策宣传在一线、矛盾解决在一线、成效取得在一线、督查开展在一线、档案建立在一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耐心倾心听取群众合理意见建议,完善接访和大下访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联系群众工作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经常性工作,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改进作风实施办法和县委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云南省干部随机调研制度》和《凤庆县抓党建促发展随机调研制度》,注重提升调查研究成果实效,着力以务实的调研成果有效保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时效性和群众认同感。2014年,县处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随机调研114人次,先后派出21个调研组开展3轮随机调研。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受理信访案件2008件,办结1847件,办结率达92%。县四班子主要领导及县委副书记分别挂钩联系涉及移民的5个乡镇,30名县处级领导和62个县直部门分别挂钩联系涉及移民的31个村299个村民小组、1895户移民群众,集中选派31名县直部门干部驻移民村1年,任常务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稳步推进移民工作。挂村联户“美丽乡村”建设,采取县直部门包户的方式,服务茶王村69户农户民居房建设。向24户企业选派企业服务团成员31名,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县级“一揽子”挂钩领导和挂钩部门以发展8大产业到乡镇专题研究产业发展,城乡互联共建进一步深化。

2.关于“形式主义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严格精简文件简报,有效控制公文数量、篇幅,按照《关于召开全县各类会议进行审批报备制度》和《凤庆县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清理各类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员,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会议应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加大会议审批规范力度,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着力形成文精会实风气。2014年,共召开全县性会议224场次,同比减少17.3%;下发一、二套文件144个,同比减少15.8%。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82%。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等集中研学会议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科学理论水平;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对分管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听取现状分析、重点难点、工作思路、采取措施等方面情况,督促分管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担当责任、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一岗双责”等规定,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着力建设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队伍。三是着力做到经济建设遵循客观实际。着力做到产业发展任务客观实际,重大项目建设科学有序,经济发展数据真实全面,全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实现推进发展扎实,创造业绩实在,有效将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4.关于“在城市建设中,重县城轻乡镇,重典型轻全局,重路边轻偏远;产业发展的任务指标脱离实际,招商引资目标设定与客观现实相差较大;项目落地慢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尚存等待观望心理”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山地城镇建设,进一步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推进山地城镇建设;做实、做好低丘缓坡试点项目,编制完成厚丰片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完成“城增村减”项目拆旧区和建新区勘测定界及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查,推进诗礼、鲁史、新华、大寺、凤山五个乡镇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报批,用地报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加强鲁史、营盘、新华、雪山、三岔河、勐佑、大寺等乡镇集镇扩容用地报批力度,保障偏远乡镇建设用地,2014年报批非县城所在乡镇用地占全县用地报批总数的38.96%。全县10个乡镇完成集镇建设发展规划,11个乡镇高效推进集镇扩容工作,17个移民安置点做到旅游小镇、美丽乡村、和美丽家园三结合。5个传统村落进入国家保护名录,全县84个村庄,5910户新民居房全面新建和改造。二是研究制定《凤庆县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整改工作方案》、《凤庆县进一步规范全县项目建设管理整改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对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科学指导经济发展和产业建设。2014年,全县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62个,年内实际到位资金80.02亿元,同比增22.32亿元,增38.70%,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75亿元的106.69%。四是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核查经济数据真实性及项目落地慢的具体原因,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系统推进,加快项目落地和核实各项经济数据。五是注重压力传导,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保守,安于现状,观念陈旧,墨守成规,等待观望,缺乏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等突出问题。

5.关于“公车私用等问题仍然存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吃请问题仍有反映”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公务用车接送科级领导上下班的通知》和《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实施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的方案〉的通知》,建立完善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狠刹公车私用现象。截止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标识粘贴的公务用车226辆,占须标识公务用车总数的100%。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采取自检自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工作措施,对吃请问题狠抓整治,严肃问责,着力解决以宴请事宜为由借机敛财现象,2014年内共报备婚丧52人次(其中:婚宴38人次,丧宴14人次),开展事前廉政提醒谈话29人次,事中抽查核实9次。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扩大监督范围,有效形成抵制婚丧等宴请事宜大操大办、大肆宴请的社会风气。抓住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7个批次明察暗访工作,对顶风违纪、公车私用、违规宴请的8名公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给予党政纪处分。

6.关于“‘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凤庆县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和《中共凤庆县委常委班子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抓整改、结合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抓整改、强化督促检查抓整改、突出专项整治抓整改,全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焕发。二是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对查处的顶风违纪案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进作风转变。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好、质量不够高,决策过程中征求意见不够广泛,重大项目论证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度,按照“确定议题、充分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的议事程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分情况追究责任。二是健全和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强化民主集中制学习,在县委常委会议上对民主集中制内涵、原则、要求及相互关系进行深入学习,充分发挥党校的阵地作用,把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三是坚持重大项目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听证机制,取消了个别办公大楼等与规定不符的建设项目。四是建立和完善党委定期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各职能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及群众意见,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的监督。

2.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着少数人选人、选少数人、选身边人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基层、群众公认,充分发挥了县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2014年,共调整干部5批(次),提拔51人,除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三个部门以外提拔的干部为47名,从乡镇基层提拔干部22名。二是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把党管干部、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2014年,在两次县委全会上分别民主推荐了4名乡镇党委书记和3名乡镇长人选;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署名推荐乡镇党委书记后备人选、乡镇长后备人选,在领导干部大会上署名推荐乡镇党委书记后备人选、乡镇长后备人选,正科级后备人选各5名。三是加大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按照备用结合的原则,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工作,在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后备人才无定位民主推荐工作,推荐产生100名正科级后备人才、200名副科级后备人才;以无定位民主推荐的方式,在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推荐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后备人选,干部人才库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和各年龄段干部的选配,进一步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注重班子成员的专业、年龄、性格、特长等优势互补,注重加大乡镇之间、县直部门和乡镇间的轮岗交流力度。2014年,乡镇与县直部门交流轮岗12人,乡镇与乡镇之间交流7人;选派20名干部到省直部门(机关)挂职学习;2014年,抽派31名县直部门干部到涉及移民工作的5个乡镇31个村驻村开展移民工作,选派了31名企业服务团成员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全县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五是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和干部选拔全程记实制度,严格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集体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全面深入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严防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徇私舞弊。    

3.关于“干部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化程度不够高,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不到位,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不及时”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2013-2017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党政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务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层干部等为重点,统筹抓好全县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14年,共完成科级干部省级以上调训18批次26人次,完成科级干部市级调训7批次67人次,完成大学生村官调训3批4人次,完成县级及以下集中培训2612人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学习培训2批次870人次;以县处级领导授课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及乡科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2期,培训干部896人次;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班2期220人次;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到基层讲党课近790场次。二是认真清理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凤组组字〔2014〕6号),经梳理汇总,免去27名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的相关职务。三是加强对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注重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着力构建信访、网络、短信和“12380”举报电话“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体系,发挥党员、干部、群众监督作用,继续采用组织函询、谈心谈话等方式,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干部工作风清气正。2014年,查办党政纪案件50件5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9人,一般干部23人,其他人员8人,村干部8人;结案45件5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

四、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关于“城市拆迁、土地出让、涉诉涉法等方面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基准,合理确定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分析论证机制,严格执行重大项目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应对处理措施,有效化解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做细做实征地拆迁前的勘测评估、政策宣讲、补偿安置等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力度,严格规范征地工作程序,征地报批后,向被征地集体告知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及被征地群众申请听证的权利,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批准后,认真实施“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完成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更新工作,提高补偿标准。及时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采取货币安置、征地款入股安置、农业安置等多种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及时足额兑付征地补偿费,兑现征地补偿费1490万元,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1691.7846万元,退还征地补偿费入股到期本金306.1万元。三是坚持依法文明征拆,加强征拆补偿安置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征拆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高度关注历史遗留征拆矛盾的化解,统筹各方力量、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确保征拆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

2.关于“在推进‘森林凤庆’建设过程中,重标轻本、脱离实际,树种没有因地制宜、过于密植,导致成活率低,浪费较大”的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对待建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选择我县适生树种,结合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科学编制种植规程,确定所选树种的种植密度,严格按节令种植。县城、乡镇种植上重点选择以本土树种榕树为基础,辅之种植茶花、桂花、玉兰花等乡土观赏树种,村、农户种植上以经济林木为基础,重点以核桃、油茶、坚果经济林木为主,辅之种植红豆杉、海南黄花梨、沉香、红椿等名贵树种。同时,合理降低栽植树木规格,确保移栽成活。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明确管护主体。及时编制了《栽植技术规程》,不断加强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树木栽植技术指导和监管工作。同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切实提高树木成活率。三是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移植辖区内自然分布的名木、古树及珍稀保护植物,尽量选择移植本地人工培植的景观苗木;对古树名木采取挂牌保护制度,就地保护,上百年古树一律不准移植。同时,加强对已实施工程的补植及管护工作,确保建设成效。

3.关于“顺宁古镇、滇红生态园区等城市建设项目‘未批先动’、‘边报边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审批。不断完善项目审批制度,明确项目审批流程,完善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坚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把好项目审核备案关。二是对顺宁古镇、滇红生态园区等城市建设项目,利用城增村减建新区用地及厚丰片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同时,进一步加强用地监管力度,对未批先动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可研、设计、招标和专家咨询等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服务跟踪,加快行政审批,确保重点项目程序合规,落地开工。

4.关于“教育系统的问题和反映较多,‘校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部分县职教中心教师‘吃空饷’,初中升学指标存在弄虚作假,初三年级‘差生’不准参加毕业测试等”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校安工程’监管,组织住建局、教育局、乡镇教育办公室、学校进行“四级”排查,通过排查,目前未发现‘校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二是经认真清理核查,清查出全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教职工人数占教师总数的0.01%。其中:留职创业19人,占教师总数的0.004%;借用7人,占教师总数的0.001%;因病不能上课人数占教师总数的0.005%,目前,未发现职教中心教师‘吃空饷’现象。三是严格执行“实名制”制度,做到在校学生花名册、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参考学生花名册和学生成绩登记册“四册统一”,实际在校生、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全国学籍网、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人数一致。以法定事业报表统计数据为基准,实行动态统计,按期向社会公布升学率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全部毕业生参加毕业测试。

5.关于“小湾生态渔业公司在小湾电站库区开展渔业营销项目中存在套取国家农业、水利项目资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小湾生态渔业公司主要由省、市职能部门管理,我县农业、环保、水务等部门在积极向上汇报对接的同时,根据部门职责,对小湾生态渔业公司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确认该公司争取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共175.7万元,用于油船补助;争取农业项目进行扶持资金48.07万元,用于技术推广及培训使用,经核实,该公司的投资和项目资金扶持情况真实。

6.关于“农村打麻将赌博现象较普遍,专项整治活动治标不治本,‘一阵风’风头过后死灰复燃,社会稳定隐患大”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以舆论宣传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宣传,形成全社会反对赌博、禁止赌博的良好氛围。二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坚持打防控结合,齐抓共管,从源头上治理赌博。警民联防,建立赌博防治责任制,逐级签订《禁赌责任书》和《禁赌承诺书》,充分发挥村委会、村级综治员的作用,进行巡查、开展监督、搜集情况、说服教育。2014年,全县共查处赌博案件142起(其中,麻将赌博57起、字花赌博13起、扑克类赌博68起、游戏机赌博4起),处罚涉赌违法人员1238人,收缴赌资100余万元。三是加强文体娱乐,从精神上远离赌博。不断强化对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建设的投资,不断加大对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的投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比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下发《凤庆县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关于加强农村赌博治理的整改方案》,组织开展持续严厉打击农村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7.关于“赣企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凤庆县赣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所建顺宁佳苑星级酒店项目350名农民工工资948万元。二是凤庆县赣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支付所建顺康医院、顺宁佳苑星级酒店项目254名农民工工资320.91万元,多次调解未果,2014年12月3日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目前,凤庆县公安局已进行立案侦查。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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