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14 11:17:59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23日至9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云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11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支持县、乡(镇)纪委厘清职责,找准定位,落实“三转”。将纪检监察干部的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业上来,不再承担和联系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业务,县纪检监察机关退出各种议事协调机构129个。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情况纳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乡(镇)纪委积极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对无自办案件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2014年全县共立案查办各类违纪案件32件40人,其中乡(镇)纪委共办理案件12件14人。二是健全乡(镇)纪检组织机构。全县12乡(镇)纪委均设委员5名,乡(镇)纪委委员少于3人的及时按程序进行补选。目前,全县共有乡(镇)纪委委员52名,有6个乡(镇)委员因干部调整、调动等因素暂缺,但均有3名以上委员。12个乡(镇)应配备纪委专职干部36名(每个乡镇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各1名;现有专职干部34名,有两个乡(镇)的纪检专干暂缺,目前正在进行补缺人选考察。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县194个村(居)民委员会均设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党组织副支书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16个、单设78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从2013年7月开始在原每月50元的基础上增加至每月550元,从2015年1月起再次提高到每月1300元。四是加强对各级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举办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各乡(镇)也组织了相关培训班,分别围绕乡(镇)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乡(镇)纪委如何担起监督责任进行了专题培训;开设了案件查办、村(居)务监督及民生资金监管等相关课程,就乡(镇)纪委进行案件线索初核、立案、查处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为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关于“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易发多发,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全县41个主要涉农单位管理的94项民生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管理系统监管。截止目前,纳入系统监管资金总额达22.9亿元。二是抓好群众信访件的办理工作。2014年以来共受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信访举报32件,现已办结29件。三是抓好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入户检查。2014年以来先后3次开展集中抽查检查,具体情况为:2014年8月集中组织对201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80岁以上老年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2013年以来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管理使用情况、2013年省柴节煤炉灶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3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3年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2年以来“爱心水窖”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7项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入户抽查,共抽查了60个村(社区)、231个村民小组、1449户居民;2014年10月对民生资金监察系统提示的涉及12乡(镇)383户重复领取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2014年11月由民政局牵头对全县12乡(镇)低保对象确定情况进行抽查,12月份由县监察局在民政局抽查的基础上对茶房乡进行了重点抽查。四是督促各部门抓好整改。县纪委监察局督促业务部门及时调整了312户不符合惠民政策的受益对象,2014年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收回重复发放、发放结余及违规使用的民生资金74.5万元。五是通过审计,2014年全县及时清退违规管理使用的扶贫资金344.2万元。六是组织开展了教育乱收费问题、恶意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向非公企业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不正之风、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4个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成爱华完小退回向学生收费1.6万元。七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不断提升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廉洁意识。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2期,全县12乡(镇)财政所会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主管、会计、出纳和80个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部分县农经站人员参加了培训。八是从速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各种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2014年,县纪委办理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件12人,乡(镇)纪委办理损害群众利益案件8件10人。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1件案件线索,抽调6个工作组24人对相关案件线索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现已全面结束初核工作。

3.关于“教育、卫生、司法等部门和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问题反映较多,暴露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管薄弱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格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提前审查、联合会审、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制度和“零收费”服务,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立项程序。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稽查,重点跟踪检查教育、卫生、司法、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效益发挥等方面进行全程稽查,切实将稽查工作融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2014年,共受理投资项目备案61个,办结61个,计划总投资56.63亿元;受理批复项目建设93个,办结93个,计划总投资22.38亿元。二是规范土地出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国家供地目录编制供地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供地程序和土地出让招拍挂规定,理顺土地出让金收缴制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2014年,上报用地项目土地征转用报件4个(677.1285亩),现在已全部获批,正在组织供地。三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严格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运行机制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严把交易环节、健全监管机制,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始终做到统一项目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媒介、统一场地安排、统一开评标监控、统一专家库建设、统一专家抽取、统一收退保证金、统一监管平台等“八个统一”,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规范化、阳光化,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云县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不断探索和健全完善全方位、多部门、立体式的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形成部门协调统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政务服务管理监督体系。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对政务服务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着力提高管理和运行水平。2014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等交易项目127项,交易总额达90735.0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043.13万元,国有资产增值1.86万元。其中: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83项,交易额达81050.4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97.51万元;政府采购交易项目41项,交易额达7998.3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45.62万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3项,交易额达1686.33万元。四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管。把对教育、卫生、住建、国土、司法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管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以监管促规范,以监管促公平。分别于2014年11月19日、12月20日组织召开2次重点单位廉政工作座谈会,听取重点部门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具体廉政工作要求;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不断推动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创新。2014年对2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招标备案,进行了15次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个问题并及时纠正和整改。并对2014年全县确定的200个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9次,共发出督查通报9期。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1个单位提出行政监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1次。

4.关于“执行省委出台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中共云县委工作制度》,对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信访维稳、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运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印发《中共云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县办发〔2014〕100号),对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规定进行重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招投标等工作。目前,全县82个单位和部门中,除5家单位和部门不涉及人事、财务等工作外,其余77个单位和部门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调整。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文风会风还没有根本转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云县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提高会议效率,降低会议成本。优化会议议程,压缩会议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不随意扩大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全县性会议召开次数。会场布置坚持简朴大方,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不发放纪念品,不安排会议聚餐。2014年全县会议数量同比减少33%。二是严格执行《云县公文管理办法》,切实改进文风,精简各类文件、刊物、简报,减少数量、压缩篇幅、提高质量,发文突出体现“短、实、新”要求,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高效使用电子政务系统,全县公文运转除涉密公文和敏感性公文外,不再印发、处理纸质公文,提高了公文运转效率,降低了公文运行成本。2014年全县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5%。

2.关于“部分干部‘唯上’不‘唯实’”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反对“四风”,结合云县实际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加大对边远山区项目投资力度,有针对性的增加边远山区项目和资金投入。2014年,全县实施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4个,完成投资63.16亿元,其中:在边远地区实施项目93个,完成投资12.1亿元,占全部投资比例19.2%,同比增长201.7%;实施规模以下投资项目650个,完成投资7.15亿元,其中:在边远地区实施项目480个,完成投资5.4亿元,占76%。以上两项合计,2014年在边远地区实施项目573个,投资17.5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资1.2亿元,同比增长66.6%。

3.关于“有的干部进取精神不足,工作标准不高,履职不尽责”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请客送礼风气未根本扭转”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注重理论提升,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库,制定出台《2013—2017年云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云县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的规定(试行)》,每年组织乡科级干部集中培训不少于2期;年内组织50余名乡科级干部前往华南理工大学参加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拔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关键岗位历练,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政企联络员、村党组织常务副书记和新农村指导员等多种形式,让干部在一线得到锻炼提高。二是完善干部考评机制。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和《云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云县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增强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治。持续用力抓好县委确定的25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确保干部队伍作风的持续好转。2014年,派出明察暗访组5次,针对干部“慵懒散拖”等作风漂浮和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变相收礼、借机敛财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26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相关纪律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领导干部办理婚丧等事宜过程中,需要宴请的书面向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备案;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时,宴请人数严格控制在50桌内,并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告分级负责制,党组织审批人在审批《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宴请事宜报告表》时,对申报人进行提醒谈话,向其说明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将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和谈话记录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014年来,共有62名领导干部报告了操办婚丧宴请事宜,并对所有报告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够主动,采纳意见不够广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够充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班子成员表态往往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县委党务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二是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党外人士以及基层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2014年12月下旬召开的中共云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交会议审议的《县委工作报告》和“两意见一方案”,采取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发放书面材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征求了各级各部门和部分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并广泛吸纳了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了民主,汇集了各方智慧,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四个文件在会议上顺利审议通过。三是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适时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沟通情况、增加理解、增加感情,共同维护班子的团结和权威。2014年12月,结合县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常委班子成员进行了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也开展了谈心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共识,凝聚了力量,达到了团结统一的目的。四是严格县委常委会决策程序,自十二届县委第59次常委会议以来,县委常委会议材料均提前半天以上送达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便于提前研究思考相关决策事项。规范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议事决策表态发言,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议事决策发言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在常委会讨论决策过程中积极踊跃发言,发言态度明确,不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干部工作中重提拔使用、轻管理监督,对干部考察不细致、不全面、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干部考察程序,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相关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云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制定《云县干部考察考核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管。围绕上级政策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对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存在问题及时启动责任倒查工作。

3.关于“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年轻干部、非党干部培养重视不够;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成立调研组对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年轻干部、非党干部情况和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分析,着手研究制定《云县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意见》,加强对“四类干部”的培养选拔。现有乡科级少数民族干部288名,占全县545名科级领导干部的52.84%。乡科级妇女干部111名,占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20.37%,39个县直部门和12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妇女干部。35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180名,占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33.03%;乡科级党外干部53名,占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9.73%。

严格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云县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乡(镇)和部门(单位)管理责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职责、考核奖惩和纪律要求。在县委聘用的督查专员和抽调的“核桃+魔芋”产业发展指导组、督导组中,重点抽调各部门非领导职务干部任组长、副组长,以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潜能和作用。

4.关于“部分事业人员调动及工勤人员招录不规范、不透明”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下发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我县不再新招收录用机关工勤人员,对因工作需要,确需新使用工勤人员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对目前各机关单位使用的工勤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按“退一减一、走一减一”的管理办法,逐步取消机关工勤编制,逐步消化现有的在职在编机关工勤人员,对现有的工勤人员坚持“四个严格”规范管理,即:严格工勤人员等级岗位聘用、严格工勤人员动态管理、严格岗位晋升申报条件、严格工资兑现。二是制定印发了《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重点从调配条件、审批权限、调配程序、调配纪律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调配审批手续,形成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导向,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临组发〔2013〕62号)规定,严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借用)人员行为,确属工作需要的借调(借用)一律由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且借调(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2008年以来到城区学校顶岗后调动的86名教师中,有65名在2013年7月18日《云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即开始顶岗,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予以维持已办理的人事关系不变;19名教师属2013年8月按《云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考调入,予以维持已办理的人事关系不变;2名不符合《办法》规定调入的教师已撤销调令回原单位上班。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在县城周边违规建房,全县‘两违’建筑问题较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成立“两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组成联合工作组,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率先整治部分领导干部在县城周边违规批建房。一是组织开展违法违章建筑物的普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全县“两违”建筑基本情况,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重点整治云凤连接线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至双汇桥段片区、毛家村社区小渡口沿老国道214线至官庄河片区、县城建成区范围、祥临路、县城至漫湾原214线、大朝山公路两侧等地段,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相关规定,对符合审批政策的依法查处后完善手续,对不符合审批政策的依法查处、责令退出。截止目前,已完成云凤连接线三奇光电至双汇桥片区16户和黄薯山1户,共17户违章建筑的摸排调查工作;完成3宗违法用地的查处,正在对33宗违法用地进行立案调查;对63宗违法用地正在开展摸排调查工作,其中已获得省级农用地征转用批准的3宗,正在组织报批3宗。二是对全县乡(镇)、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县城周边违规建房情况的排查清理,现已全面清查完毕,发现1户违规建房,已限期拆除。三是按照“两违”建筑的查处时限及执法程序开展好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已有8户按照要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对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

2.关于“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比较突出,建设中用地供给、施工许可及环评等方面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全县需整改的20个项目中,15000吨屠宰场项目、云海阳光建设项目、云县公安局侦查大楼建设项目(云县公安局技侦楼)、宏泰山地新镇建设项目、云州国际新城建设项目(西南建材市场)、云县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8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工作,相关建设手续办理齐全。其余12个项目正在整改完善之中,其中,云雪花园建设项目土地手续完备;小微企业创业园(小微创业园)供地手续经市政府批准挂牌出让,已签订《成交确认书》;苏靖水泥厂建设项目,已按违法用地进行处罚,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太阳鸟医药物流中心(太阳药业)建设用地征转手续已获批准,正在组织供地报批手续;云县一中图书馆建设项目正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锦华会都建设项目(锦华会都)征转手续已获批准,正在组织供地报批手续;消防大队建设项目,属于军事用地,先行用地,正在组织用地报批手续;云县中医院搬迁项目(云县中医院),已进行违法用地处罚,正在完善用地报批手续。

3.关于“信访工作量大,部分涉法涉诉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变群众上访和领导干部下访,延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领导干部积极走出机关,深入矛盾纠纷集中、困难问题多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处级领导包报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和化解时限,定期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及时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问题。及时召开了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云县信访问题限期化解工作督导会,印发了《关于限期办结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问题的通知》,对48件信访问题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责成相关部门面对面做好信访群众的工作,对合理诉求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或不合理诉求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和思想稳控工作,同时给予信访人明确的答复。各责任单位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工作组,制定信访问题化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全力开展化解工作。目前,48件信访问题已全部进行办理、答复,其中,全面办结38件(一般信访件35件,涉法涉诉信访件3件),经多次办理答复续办6件,引导走司法程序2件,创造条件,正在积极办理2件。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县委反映。联系单位:中共云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83-3214106;电子邮箱:xwdcs32141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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