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责40名党员干部

发布时间:2015-12-07 15:16:4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富民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加屏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职处理;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许燕涛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被免职。”云南省昆明市近日发布一则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者的问责通报。

今年以来,昆明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力者严肃追责。前10个月,共对40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该市出台办法,明确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对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10种情形以及对纪委领导班子、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12种情形。

笔者梳理发现,该市责任追究的“撒手锏”,主要打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闻不问,不碰硬较真,发现问题装聋作哑、包庇护短三类人。李加屏就是其中一例,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当“甩手掌柜”,导致2014年以来富民县卫生系统先后发生虚报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和补贴、私分国有资产、贪污等多起违纪违法问题,下属单位8名干部职工被查处,有的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还有盘龙区双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廖锡明,其前任因工作失职渎职被查处,他到任后不积极整改,怕得罪人,导致街道又发生多起违纪问题。不仅如此,他自己还顶风违纪,最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雷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