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就要扛稳抓牢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纪实

发布时间:2015-12-07 08:38:5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期,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纪委派出5个督查组进村入户开展检查,了解基层干部是否存在截留扶贫资金、项目脱离实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图为第一检查组到群众家中了解情况。杨红斌 朱江 摄影报道

云南省大关县25所中小学校预算外资金未纳入非税收入统一核算管理,账外设账,坐收坐支,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该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杨金树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云南省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加大问责力度的一个例子。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持续发力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切实把监督责任扛稳抓牢,确保监督执纪落到实处。

牵住“鼻子”,细化监督责任

“纪委要扛稳抓牢监督责任,就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牛鼻子’,用好监督权,种好‘责任田’。”云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云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云南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明确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并将监督责任细化为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昆明市纪委领导班子制定了监督责任清单,提出8个方面33项监督任务,并实行月月对账销号管理;丽江市列出了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监督责任细化为8个方面36项,层层签订《监督责任书》,把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8个方面共51条。

知责明责,种好“责任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及时调整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人员配备,把更多的人员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88个精简到14个,负责纪律审查工作的部门增至10个,人员增至56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6个精简到14个,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3个;迪庆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69个精简调整到15个,直接从事纪律审查工作的部门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3个,人员由14人增加到31人。

在细化责任、知责明责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将监督责任扛稳抓牢。玉溪市纪委将监督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分列出来,与各县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161份;富宁县纪委与26个乡镇、部门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

套紧“绳子”,从严监督执纪

要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就要守好正风反腐这块“主阵地”。基于这样的认识,云南省频频打出监督检查、“四风”整治、纪律审查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组合拳”,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来抓,让监督检查成为常态。今年8月上旬,省纪委派出监督检查组,先后深入鲁甸县、昭通市昭阳区的3个乡镇7个村(组),实地走访检查了7个集中安置点、8所学校、4所医院、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深入掌握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11月,省纪委派出8个检查组,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带队,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以上率下,各州市也纷纷联动,玉龙县今年先后组建了30多个检查组,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10余次,监督检查单位2760个次;大理白族自治州围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2004次,发现问题498个,整改问题178个。

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通报曝光芒市风平镇农业中心副主任、水管站站长黄成绩违规接受吃请,勐海县勐混镇中学副校长龙军生公车私用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年1至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7个,处理5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2人。

聚焦纪律审查,让动辄则咎成为常态。把纪律审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既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又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今年1至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27774件次,立案4997件,其中,厅级干部38件,县处级干部245件,结案48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49人。

扬起“鞭子”,倒逼责任落实

昆明市五华区工商局监察室干部王海仓清明节期间私驾公车前往殡仪馆参加战友葬礼,五华区工商局监察室副主任祁树明作为其分管领导,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给予诫勉谈话;个旧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环卫处处长、市垃圾处理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杨向东,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滥发奖金、津贴,个旧市环卫处党支部书记兼市垃圾处理公司监事郑兵严重失职,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不反对、不制止,还参与分取,郑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端午节期间,昆明市移民局驾驶员何伟昆、何伟洪没有按局办公室通知将公车封存于办公楼地下车库,违规将两辆公务用车停放在昆明世博园门口停车场,市移民开发局负有公车监管责任的分管副局长杨力、办公室副主任龚伶俐被给予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今年以来已对6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县纪委书记、市派出纪工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澜沧县今年以来问责了20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并对10名存在相关问题或纪律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综合运用廉政谈话、信访监督、专项整治、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通报曝光等手段,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确保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字当先、从严入手,切实履行好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强调,要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就要顺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的要求,在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上实现“六个转变”,即在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转变;在内容上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执纪手段上从单打一向多样化转变;在审查方式上从注重办案向办案与抓早抓小并重转变;在效率上从贪大求全向快查快结转变;在工作机制上从各自为政向协同推进转变。(记者 杨大庆 黄波 通讯员 徐燕梅 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