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预算科原副科长陈海彦伙同时任三宝镇村镇建设管理所所长刘绍贤、出纳路丁贵贪污建房基础设施配套费41万余元,3人分别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沾益县炎方乡青山村原党总支书记张金卫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征地补偿款27.8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0月9日,云南省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5起案件全部涉及套取、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资金领域,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计划生育奖扶、危旧房改造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其中,查处较为典型的案件有: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小曼咪村村民小组原组长岩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私分村集体资金2万元,坐收、侵占村集体资金150万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今年6月,岩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威信县麟凤镇斑鸠村村委会原主任徐明权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整村推进项目工程款和群众低保金,索取他人贿赂,违纪资金共计8.6万余元,今年5月,徐明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今年年初云南省纪委书记张硕辅提出的“只有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这一工作目标,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紧盯专项资金查“蝇贪”基础上,着力查办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2.5万余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就业保障、民生资金等方面违纪问题98件107人;大理白族自治州今年上半年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76件处理81人;宜良县纪委今年以来先后通报了14起农村党员干部腐败典型案例,14名农村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其中11人被开除党籍;镇雄县于7月31日起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拳出击狠拍“苍蝇”。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013件,处分3279人。
此外,云南省于今年8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再次发出狠刹“四风”,严惩“蝇贪”的指令,并要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坚持开展责任倒查和追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