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海东开发管委会党组原成员、副主任杜良,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所送“红包”共计13.84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普洱市澜沧县民政局局长黄荣强,先后19次收受县民政局建设项目承建人所送“红包”共计2.4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今年以来,云南省已对74名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领导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在全省通报4起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典型问题。
云南省在去年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整治力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列为该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之一。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成立了12个检查组,对部分州市和省属单位领导干部执行严禁收送“红包”相关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2118个明察暗访组、2846个监督检查组,共监督检查21644个单位。
“本人郑重向组织承诺不收送‘红包’……”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云南省纪委监察厅机关257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承诺不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赠送的“红包”。省纪委监察厅带头作表率,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对重要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领导干部带头承诺不收送“红包”。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单位共有2.62万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了不收送“红包”的承诺。
云南省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违规行为处理依据及处理种类等,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拒收拒送“红包”礼金的长效机制。云南省还把领导干部遵守相关规定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2015年度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