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落实责任严管领导干部 一季度问责各级干部646人

发布时间:2015-04-14 11:21:52   来源:云南省纪委

“通过参加培训,经受了一次党性教育的洗礼。认真记录授课教师关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阐述,让我更加坚定了担当意识,更明确了自身承担的反腐责任……”4月13日,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尤兴光谈起日前参加的厅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心潮澎湃。

3月23日至27日,云南省组织2014年以来新提拔的106名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培训。加强教育,是云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的一环。

去年以来,云南省把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摆在突出位置,一方面坚持加强教育,另一方面,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抓好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变干部管理“被动监督”为“自我约束”,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以严硬自身、以严树正气、以严聚民心,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日前的省委常委会上对开展严管干部工作做出部署。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约谈是极为重要的抓手。据悉,云南省坚持每年至少对各州市、省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约谈一次,对领导干部履职不力、职务岗位调整等情形随时约谈,对有群众举报的干部,除需调查核实的,均进行组织函询,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去年以来,已对各州市、省直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一轮约谈,对160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此外,云南省还通过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定期开展述廉测评、对党政正职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综合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全省各州市、各单位也纷纷采取措施,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组织124名县处级、853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公开述廉,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31名党员干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25人(次)向州委、州政府递交外出报备情况表;临沧市委书记1月份对8名县(区)委书记和10个市直部门的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3月初,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代表高院党组集体约谈云南全省17个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各中院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带头廉洁自律,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带动示范作用。

对领导干部任何形式的从严管理,只有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通问责投诉举报电话、公布网络投诉渠道和信件投诉地址、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整合社会监督力量,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不但对主要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存在“四风”问题等进行问责,还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一切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零容忍;既问责直接责任人,又视具体情况问责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今年一季度,全省共问责各级干部646人,问责单位39个。

云南省从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入手,扎紧扎严制度的“笼子”,构建干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制度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自觉遵守的“硬约束”。3月25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加上近年制定的《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等制度,云南省初步形成科学完备、衔接配套、制约有效的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体系。(记者杨大庆 黄波 通讯员 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