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 针对重点领域解决权力寻租等四方面问题

发布时间:2015-02-28 08:56:43   来源:云南省纪委

结合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的反馈意见、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近年来该省重大典型案件的教训,云南省将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权力寻租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2月3日,云南省委召开动员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介绍,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近年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资金、资源密集领域,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执法机关以及社会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约占立案总数的1/3;在当前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买官卖官。

为此,云南省将围绕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来一次深入“体检”,开展对领导干部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即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领导干部”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政协、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等。

辛维光介绍,通过整治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权力寻租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和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会议要求主责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对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违纪行为及时查处。(杨大庆  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