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委出台委厅机关落实责任制意见履责不力要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5-01-31 13:20:22   来源:云南省纪委

宣传部党支部一年来立足主业主责,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12月26日,云南省纪委宣传部党支部向省纪委机关党委递交述责述廉报告。

省纪委机关党委负责人介绍,根据省纪委、监察厅12月15日出台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试行)》,省纪委机关党委将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机关党委会述责述廉。

据悉,《意见》从责任担当、严格追责等四项16个方面对委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规定。对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书记及其他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各部门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建立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机关党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各部门和部门领导年终述廉报告制度,要求述责述廉时本部门党员代表列席,与机关党委委员一起质询,机关党委书记现场点评。各党(总)支部及其领导,如存在未按要求履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以致发生较严重问题、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管理致使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等7个方面情形之一,将被严肃追责。已退休或调离的,也不例外。(记者 杨大庆 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