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4906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述廉。云南省纪委对哪些继续顶风违纪的干部,一经发现快查快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曝光作风方面的典型案件,持续释放这样一个强烈信号——谁敢触碰纪律红线,就要为改进作风付出代价!”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纪委了解到,2014年云南省纪委四措施抓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成效。
创新机制,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担当,督促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纪委在这方面主动作为,创新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分行业、分系统、分层级,先后召开高校、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县市区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传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力。创新责任制考核方法,加大作风建设方面的分值权重。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评议,把作风建设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全省组织4906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廉,其中厅级971人,处级7506人;省纪委组织23名省管领导干部向省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实行约谈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等作为谈话重点,进行督促提醒,强化履职担当。
紧盯热点,解决突出问题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紧盯热点焦点,严格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日正风肃纪,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提醒警示,开展监督检查,连点成面,久久为功,着力解决好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紧盯婚丧嫁娶,整治借机敛财。作出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九个严禁”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紧盯公车问题,健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推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严肃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紧盯“四风”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收送“红包”、借机敛财、插手工程等专项整治,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查快办,持续形成震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对作风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回应、严查快办,绝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2014年,全省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48起,处理196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0人。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729起,处理257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2人。省纪委监察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14批64起典型案件。制定实施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问题的问责力度。
扎紧笼子,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节点、抓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入手,逐步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定出台了我省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总结报告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等等,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表示,我们应该清醒看到,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中央要求仍然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在贯彻落实改进作风的规定上还停留在“不敢为”的层面,并非完全出于自觉自愿;对落实规定还有等待观望现象,有的甚至抱有侥幸心理,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现在,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上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公布后,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依然我行我素、依然故我,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快查快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曝光作风方面的典型案件,持续释放这样一个强烈信号——谁敢触碰纪律红线,就要为我们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