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6家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位等被责令整改。半年后,省纪委复查验收——整改,不走过场
12月11日,记者从云南民族大学了解到,该校2014年度总结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与往年不同,今年该校尤其重视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该校资产管理处就因一名工作人员涉嫌受贿,而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要求该处限期进行自查自纠。
如今的云南民族大学之所以将“廉洁”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是因为惨痛的“前车之鉴”——原党委书记甄朝党因大肆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随后,云南省纪委按照省委要求在云南民族大学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缺位,纪委监督职能弱化,干部选拔任用风气不正,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不力,权力运行失去监督,廉政教育流于形式……如今,再次提起云南省纪委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通报的该校存在的几个方面主要问题,校党委书记陈鲁雁仍能一一列举。
“从今年上半年省纪委发出通报以来,这些问题我就一刻未敢忘记,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我们新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工作重点之一。”陈鲁雁告诉记者,目前,云南民大已经针对这些问题从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该校“废、改、立”了126项规章制度,重点把好“学校基建、招生录取、物资采购、财务、科研、后勤和校办产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针对“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缺位,纪委监督职能弱化”问题,该校制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学院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做错了怎么办等问题。并调整纪委书记分工及机构设置,要求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办案重点,依纪依规严惩腐败。今年以来,校纪委在信访初核的基础上,共立案查处保某某行贿、张某某索贿、肖某某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等5起案件,其中,配合高校纪工委查处了两起案件。
与云南民族大学一样,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位等方面问题被省纪委列入整改范围的还有省农科院、省交通运输厅、普洱市、临沧市等16家单位,16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均接受了云南省纪委领导的诫勉谈话。各单位纷纷结合自身实际作出整改:普洱市委实行专题报告等5项制度,领导带头抓好落实;临沧市委对所属县(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层层传导压力……
据了解,今年9月至10月,云南省纪委还派出工作组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方面情况,采取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进行群众测评、查阅整改台账、延伸检查下属单位等方式,分别对上述16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整改情况全部达到省纪委要求。(记者 杨大庆 黄波 通讯员 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