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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法纪工委对政法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4-10-27 09:00:59   来源:省政法纪工委

今年初,省委政法委先后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关于确保司法权不受非法干预的意见》等三个重要文件。

为了督促“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非法干预司法行为登记报告和查处制度尽快落实,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2014年9月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汉荣、省政法纪工委专职副书记胡吉安等领导分别率领三个专项检查组赴大理、怒江、迪庆、红河、玉溪、文山、昭通等9个州市和省公、检、法、司、安,采取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州市党政干部、乡镇(社区)和村组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参加的不同层次的民情垦谈会收集意见、深入当地公、检、法、司部门和站、所、庭等基层单位走访、严肃提出整改要求等方法,就政法部门执行“三个文件”情况和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政法各部门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坚持把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作为抓手,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形成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二是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全省政法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执纪问责监督,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三是廉政文化教育各有特色。各州市政法委和省级政法机关坚持把廉政文化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别结合各自特点和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和建设。四是思想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各州市政法委和省级政法机关以开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好。五是机制体制建设作用发挥。各州市政法委和省级政法机关坚持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要求,狠抓各项制度的配套建设,积极构建预防腐败防控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