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委分解责任力促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4-12-24 11:18:42   来源:德宏州纪委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德宏5县市的巡视工作结束后,德宏州委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下发了《关于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将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18项具体整改任务,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件一件明确责任,规定整改时限,按条块加强对县市工作的督促整改。

《通知》要求,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各县市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找准问题,逐一整改。纪委要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抓作风、抓纪律、抓办案,提高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交易、医疗物资以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切实纠正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地、以权谋私、化公为私、贪污截留、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和基层廉政风险防控。继续严厉整治党员干部吸毒赌博问题。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发现的庸懒散慢和勤政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轻车简从、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整治庸、懒、散、慢、拖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还需强化的问题,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党的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促进边疆和谐稳定。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县市要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沟通协调、监督机制,形成相互制约、团结干事的工作氛围。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强化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和基层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加强干部监督,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州委还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各县市党委、政府是这次巡视的对象,也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职,加强领导,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州级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巡视反馈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认真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原因、认真纠正整改,特别是对全州各县市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分门别类地制定出整改措施,做好整改的协调、督促和指导。州委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