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对县市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14-12-04 15:19:13   来源:德宏州纪委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4年8月至11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德宏州5县(市)开展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按期结束了对德宏5县(市)的巡视工作。

11月上旬,省委第三巡视组通过与县(市)委书记个别反馈、召开县(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集中反馈等形式,分别到5县市进行了巡视情况反馈,并按照干管权限移交了相关材料。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周业勇代表巡视组对芒市等5县(市)分别进行了反馈。

为认真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巡视情况反馈2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的要求,德宏州近日下发通知,对各县(市)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通过党内文件、在电视台等媒体公布及其他方式,广泛通报传达巡视反馈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二要及时召开县(市)委常委班子会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要具体明确,求实求细,可行可操作。三要认真落实《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等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特别要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进行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理。四要认真对照问题和整改方案进行逐条整改,及时研究发现和分析解决并提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整改期间,州委还将抽调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县(市)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杨珍珍)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滇ICP备19004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