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10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曲靖进行了巡视。2014年7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曲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19个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三个方面要求和建议。曲靖市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实行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市委常委牵头落实的责任机制。当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县(市、区)领导班子中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自觉主动性,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刚性要求,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学必查的内容。今年以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党课、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种学习教育达3万余次。二是市委常委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市委常委会13次,其中研究党风廉政建设5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4次、讨论案件查办3次。2014年8月25日召开市委四届71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目标任务的分工方案》,会后及时印发了《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曲办发〔2014〕35号),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党委抓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制定出台《曲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把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党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接受评议。
(二)“不少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部门党组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淡薄,没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有的长期没有专题研究和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制定出台《曲靖市地方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曲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等四项制度。实行市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下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制度,对少数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开展监督检查。由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牵头,不定期地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或重大腐败案件的,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甚至阻扰调查的,严格追究相关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情况每季度向上级纪委报告。目前已开展检查2次,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少数地区党委、政府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存在了解情况不够全面、听取意见不够充分的问题,有的重要议题临时动议,提交会议讨论前论证不够周密严谨,有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不够广泛深入,充分倾听各方诉求,凝聚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还有差距,有的对群众利益、生态环境、社会稳定、投资安全等风险的研判不够充分,致使有的决策出台与科学发展相背离的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市委常委班子带头,组织开展市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坚持科学统筹协调会议议题,每次提前上报议题,经过筛选的议题材料提前发放到各位与会人员手中,确保议题在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切实提高会议的实效性。二是坚持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市委、市政府坚持在全市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对于事关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并建立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比如在今年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市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安排市委政法委就存在风险进行专门评估,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于7月21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做出决策。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更科学、更民主的集体决策。
(四)“少部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漂浮,身心沉不下去,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基层单位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够。仍然存在事先安排多、主动深入少,听取汇报多、实地查看少,看正面典型多、发现问题少,政策制定调研多、贯彻检查落实少的现象,在沉到一线解决深层次问题、矛盾纠纷、民生保障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班子带头直接联系群众,坚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察实情、解民忧,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据不完全统计,市委常委带头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达50次以上、接访群众达80余次。二是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作风改进年”活动。以解决基层干部存在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服务缺失等问题为重点,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突破口,督促县乡干部经常性深入村组、深入群众、深入田间地头,掌握民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作风办开展督查达1913次。三是大力改进调研方式。由市委常委班子带头,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身体力行,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确保调研能够深入基层察实情、看实况、听实意,切实解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共开展调研58次,市委主要领导专题调研20次。尤其是“8.03”地震以来,市委领导第一时间深入会泽抗震救灾第一线,坚守救援现场,科学有序指挥,确保灾区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水喝,有学上,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文山会海还没得到彻底根治,会议、文件过多过泛,层层开会发文,要求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过多,仍然存在以会议、文件、讲话落实会议、文件、讲话,部署要求号召多,检查推进落实少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时制定发文及会议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委办公室办文流程、发文标准和各类会议审批规定、议事规则,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公文处理,促进办文办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切实精简文件简报。精简各种文件简报,精简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数量。优化改进公文内网传输方式,减少纸质文件数量。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发短文、发必要的文,减少以市委和市委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三是规范各类会议。严格全市性会议、活动的审核报批,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和人数,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四是改进会务活动方式。坚持市委主要工作“月安排、周计划”制度,每周一统计上报市委领导本周公务活动安排。今年1至8月,以市委、市委办名义下发文件100份,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3%,市委工作会、常委会、常委(扩大)会议20余个,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5%。全市组织会议1136场,较上年同期减少25%;发文6966份,较上年同期减少19.20%;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20场,较上年同期减少35.80%;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303个。
(六)“有些权力集中、资金项目密集的领域仍然存在廉政风险和腐败隐患。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廉政规定、组织纪律、财经制度形同虚设,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和评议。依据单位职能,围绕涉及人权、财权、物权、执法权、审批许可权等重点环节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加强对单位风险点进行排查、评估,明确防控措施。将关键部门纳入评议范围,对处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开展民主评议。二是突出整治“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今年以来,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人员187件187人;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1件1人。三是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全市3070个单位和部门认真自检自查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预算收入、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及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在自查基础上,财政和审计联合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25%以上。
(七)“有的党员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和管好亲属、部属,滥用职权,插手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热衷于找门路、拉关系,在岗不履职,不尽责,有的长期脱离工作岗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进行早提醒、早纠正,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采取警示提醒、责令整改、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措施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零容忍”,坚决予以查处;对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今年1至8月,委托审计部门对12名市管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函询。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纪律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组织、工作、生活等各项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找门路、拉关系的,坚决不予提拔任用。三是适时开展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坚守岗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广大干部严守纪律、爱岗敬业。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对清理出“吃空饷”人员进行了处理。
(八)“一些基层党组织和村‘两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较薄弱,工作作风不实,宗旨观念淡化,不愿或不敢面对群众,不及时、不善于应对解决群众利益和民生诉求问题,导致矛盾纠纷不断积压和升级,引发群体性上访、重访不断。少数基层班子负责人和成员模范作用不好,用权办事不公,甚至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农村适用人才技术学校资源,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430期,参加培训总人数79149人,培训党组织书记18908人次,教育培训党员20余万人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整顿。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22起27人,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5235人,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5人。排查出62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集中整顿对象。按照“一村一策”、“一社区一策”制定整顿方案,目前全市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已经完成。三是建立村情、民情、户情档案。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档、一事一表”的原则,全市37%的村建立了村情民情户情档案。各县(市、区)编印实用法律法规、惠农惠民政策、服务项目及流程等便民服务资料或手册共65万份发放到群众手中,整合农业、卫生、文化、教育、司法等部门资源为群众提供组团式服务4次以上。四是建立民情民意收集和问题解决销号制度。建立群众诉求台账,群众合理诉求办结率90%以上,答复率达100%。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共解决村级事务2万余件。组建由村“两委”干部、民警、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民事调解委员会,及时发现并化解村级各类矛盾纠纷4.1万件。五是建设便民服务站(点)。在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普遍建立为民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快捷式”服务。结合为民服务点反映的问题,全市统一对涉及农村领域城建、交通、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的283项重大民情事项进行立项,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逐一办理。六是强化“三资”管理。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进行重新清产核资,核准登记造册,“三资”的处置必须经乡镇备案、村民代表民主议事程序。
(九)“少数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还存在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党政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少,班子民主氛围不浓,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够团结协调的现象。个别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够顺畅,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一把手”队伍建设和党委班子建设。今年以来,举办了4期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注重把政治定力强、综合素质好、能力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县(市、区)“一把手”岗位上来;注重把研究谋划能力、统筹发展能力和执行落实能力强的干部培养选拔到市直部门“一把手”岗位上来。今年以来,已选拔2名县(市、区)“一把手”、21名市直部门“一把手”。二是认真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整风精神为重点,全市260个党委(党组)班子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市委全面实施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票决制和县(市、区)党政正职全委会票决制。今年1至8月,对8个批次271名调整变动的干部实行了票决。四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市委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运行程序的规定等八项制度,抓好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委常委会内部沟通制度、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制度、县委书记用权行为“十七个不准”规定,明确干部职权范围、权力行使标准、权力运作程序,用规章制度和法制规范约束干部的权力行为。五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由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对9个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委组织部对80余个市直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对领导班子总体运行情况、班子成员德才表现、班子结构配备以及班子整体功能、干部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深入分析。目前,已初步对9个县(市、区)、80余个市直单位(含企事业单位)普遍进行了研判,针对一些市管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班子调整补充方案。对县(市、区)市管干部进行认真分析,对能力欠缺、经验不足、基层经历单一的提出了培养锻炼计划。
(十)“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用人风气,公道正派、‘五湖四海’选拔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环境等方面,与中央和省委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的要求仍然任重道远,须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纳入各级各类主体班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市、县两级分期分批共开展33期15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培训。10月下旬就学习贯彻《条例》及《意见》情况普遍开展一次了自检自查。二是扎实开展“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经初审全市有1名科级干部存在“带病提拔”情况,通过认真审理及复查,选拔任用过程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三是修订完善简便管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办法。制定曲靖市《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把严格监督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
(十一)“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干部提拔前后表现不一致。部分干部在改任非领导职务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存在工作不尽责,出工不出力、甚至还有不上班的现象,造成干部资源浪费”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跟踪问绩问效问廉工作。对新提拔满一年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实事求是向组织汇报任职以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剖析,并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今年共有90余名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向组织汇报了任职以来的学习、工作等情况。并于9月下旬举办了一期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二是建立完善非领导职务干部信息库。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基本信息、专长、主要表现、健康状况、安排工作落实情况等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全面掌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市委研究出台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处级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意见》,将全市调研员、副调研员职数由市委集中统一管理。注重发挥改非干部组织协调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改非干部参与重点工程、热难点工作、重大课题调研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今年从调研员、副调研员中抽调30名同志分别担任20个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选聘30名督查员,组成10个综合督查组,对9个工业园区进行综合督查,有效发挥了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
(十二)“有的单位、机关、部门超职数、超职级、超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仍突出,干部“能上不能下”、出口不畅的情况依然存在。少数领导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实不全的情况仍然存在”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市委组织部认真研究,及时制定下发了《曲靖市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各地各单位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于7月上旬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超配干部情况进行复查,有效防止虚报瞒报的情况发生。二是认真整改消化。根据自查和复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在认真分析超配干部工作经历、任职时间、工作表现等超配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消化措施,提出3年内完成消化任务的整改方案。目前已消化44名超配干部。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把按职数配备干部、消化超配干部情况列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12380”举报受理的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抓“三超两乱”专项整治消化期间,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未经审核批准作出的干部任免事项一律无效。
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8月11日,对2013年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1389名县处级干部,按照4%的比例进行了集中随机抽查,共抽取5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作为本年度集中抽查核实对象。8月29日,已将抽查核实对象名单函送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信息核实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不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抽查核实对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少数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综合实力不强,有的领导班子专业、知识、年龄、素质结构不够合理,年轻干部活力不足,少部分干部精神懈怠,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事业心不强,能力素质与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干部能力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曲靖市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对100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轮训。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重点选派8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省举办的培训班次学习。结合曲靖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先后举办了产业转型升级、城市规划建设等11个重点专题培训班,共培训65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党政正职、县级班子成员、少数民族等领导干部500余人。加大云南干部在线学习的跟踪督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服务,确保处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网络培训不低于50学时。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在换届时因结构需要进入县(市、区)党政班子、缺乏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9名年轻干部,下派到乡(镇、街道)担任党政正职,进行为期1年的锻炼。对公开遴选出的11名市直单位副职拟任人选,有针对性地安排到信访维稳、重点项目进行为期1年的试用和实践锻炼;开展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专题调研。抽调18名工作人员、组建4个工作调研组深入9个县(市、区)、70余个市直单位开展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和上级精神,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今年以来,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7年以上的23名市直单位领导进行了交流轮岗,从市直单位选派6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四是严格干部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跟踪问绩问廉问效、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解决一些干部精神懈怠、作风飘浮等问题。制定出台《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整治各级机关长期借用基层干部等问题。五是及时修改完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十四)“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挂帅不出征’,存在重视不够、职责不清、落实不力的问题。有些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流于形式,上级检查时抓一下,出了问题抓一下,有被动应付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监督管理相对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召开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制定下发《中共曲靖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目标任务的分工方案》,围绕6方面28项具体责任内容,明确牵头领导、协办领导和组织实施部门,细化分工,厘清责任。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印发《中共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薄》,专门记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二是出台实施意见。修改完善《曲靖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曲靖市地方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实施细则;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将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廉的重要内容;全市1562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会议述廉,4230名进行了书面述廉;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敷衍塞责、虚与应付等情况的,严格追究责任,倒逼责任落实。三是提高考核权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中所占权重比例由20%提高至25%。
开展对《曲靖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曲靖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督制度的调研起草工作,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今年1至8月,4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备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以“作风改进年”活动为载体,细化《曲靖市“作风改进年”活动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加强对私人会所、娱乐场所的明察暗访,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向八小时以外延伸。今年1至8月,市作风办各类明察暗访达59次,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共开展明察暗访1204次,市直各单位共开展明察暗访650次。
(十五)“部分地区、部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仍不健全,存有漏洞。少数地区、单位、部门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出台《曲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风险教育全员化、查险定级规范化、防范措施具体化、制度建设科学化、预警处置常态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模式。全市共梳理权力项目7528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169个;查找机构风险点13249个,制定防控措施16949条;查找岗位风险点34183个,制定防控措施47545条。二是简政放权。对市直单位的145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8项,占总数的53.8%。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开展市直部门(单位)社会评价工作,组织来自社会各界的300多名评价代表对90个市直被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集中约谈了社会评价满意率较低的部门领导。坚持和完善各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2014年1至8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华兵同志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65次。四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纪依法实行终身追责。2014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各级领导干部211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93人、一般干部116人。
(十六)“有的农村、社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滥用职权,甚至违纪违法,在土地出租、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苍蝇式腐败”问题严重,个案、窝案易发多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对村(组)干部共培训16658人次,重点组织城乡结合部和有重大建设项目的村(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22场,观看廉政教育片508场次;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在土地资源增值较快的城乡结合部村(社)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乡镇代理服务工作,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进行重新清产核资,核准登记造册,“三资”的处置必须经乡镇备案、村民代表民主议事程序。三是深化完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今年1至8月,全市受理群众诉求18958件,办结18856件。四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8件,结案273件,处分286人。其中查办农村(社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6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中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今年1至8月,市纪委已召开书记办公会4次、常委会5次,专题排查案件线索,听取初核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实行包案督办制度,全市办案力度持续加大。今年1至8月,市纪委机关初核10件,其中,转立案3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8件,同比增长55.56%,其中,县处级干部3件,同比下降40%,科级干部73件,同比增长102.56%。省委巡视组转来的案件线索中,目前已办结46件,其中转立案2件,其余65件正在办理之中。
(十七)“有的单位和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整治‘四风’问题上,还存在着认识不足,执行不坚决,搞变通,‘打擦边球’现象。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仍片面认为整治‘四风’问题是阶段性工作,存在着抓落实不力和观望心理、侥幸心理。有的回避矛盾,不愿抓不严管,不敢担当,对所属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好人主义倾向”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整合、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社会宣传、对外宣传和常态宣传等形式,及时总结提炼、报道推广正面典型,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市委常委身体力行并号召广大党员干部以焦裕禄、杨善洲、陈家顺、陈金正、“陆良八老”等先进典型为镜,力戒“四风”。二是认真查找“四风”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对照“四风”问题查摆出问题23995条,向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征集到的问题66674条,按照边学边查边改要求细化整改目标7906个,明确整改部门877个,落实整改责任人1403人,完善制度620个,新建制度588个。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建立公务用车购买报批和使用管理制度,严控公车编制总额,逐步压缩公车规模。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及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大项目资金问效力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推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贫困群众廉政评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三项廉政制度,促进扶贫项目实施、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阳光透明。四是开展“四风”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减少“一票否决”事项22项;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38件63人。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截止8月31日,市“作风办”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59次,出动督查人员172人(次),督查市直单位90个(次),编发《督查通报》8期,通报单位33个(次),在电视台曝光5次。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共开展明察暗访1204次,出动督查人员3177人(次),督查单位1879个(次),下发通报292期,查处问题444个,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播出刊登新闻807条。市直各单位共开展明察暗访650次,出动督查人员1260人(次),督查单位(科室)1147个(次),下发通报83期,查处问题68个,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播出刊登新闻206条,对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的35人进行了处理并约谈单位领导18人(次)。9个县(市、区)和经开区处理人员547人(次),约谈单位领导36人(次),电视台公开曝光60次,曝光人员345人(次),市直单位处理人员44人(次),约谈单位(科室)领导28人(次),公开曝光12次,曝光人员11人(次)。
(十八)“少数机关、职能部门服务群众观念淡薄,仍存在‘老三难’和新的‘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的现象,少数干部高高在上、急功近利、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做法没有得到完全遏制。部分干部工作、学习不用心,执行力弱,存在‘软庸懒散’的现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市直单位服务窗口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公开承诺。制定下发《曲靖市市直单位服务窗口“作风改进年”活动公开承诺实施方案》,6月11日全市举行了“市直单位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仪式”,78个服务窗口从8个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38个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在仪式上签定公开承诺书。在认真落实效能政府建设四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工作办理流程,明确规定办理时限要求。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市“作风办”组织督查人员分成3个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服务窗口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已督查36个单位69个服务窗口。对窗口部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开展专门明查暗访活动,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纪检监察部门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服务态度差,工作慢作为,拖着不办的给予通报曝光,年底对服务部门进行社会测评,由服务对象对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无记名测评,社会测评结果将应用于对服务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率先在全市开通网上审批大厅,打破传统的审批模式,从申请到审批实现网络办公,有效杜绝服务对象多头跑、反复跑的情况,使审批工作更加的高效、廉洁、便民。自7月1日曲靖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分中心运行以来,进驻分中心的12个审批科室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01项,其中网上办理审批服务事项27项。近期还将增设公交IC卡窗口、供排水窗口、市保投窗口服务窗口,办理公交IC卡充值、水费缴纳及保障性住房收费等个人业务,方便周边群众和服务单位进行咨询和办理。
(十九)“有的领导干部官本位、特权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或社会活动方面行为不检点,较长时间未得到纠正和处理,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采取专题辅导、影像教学、警示教育、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教育、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始终保持思想上纯洁和政治上坚定。二是研究制定接受礼品馈赠的禁止性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用制度约束特权,惩治特权滋生的腐败。三是认真落实《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充分运用党委和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96128热线、曲靖党务政务微平台等载体,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情况;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四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的规定》、《曲靖市预防和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五是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四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从严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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