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永德县进行巡视反馈

发布时间:2014-11-13 09:30:19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永德县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费建平对巡视永德县情况进行了反馈。

费建平指出,永德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涉及重点领域建设等项目资金使用上,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二是有的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现象还比较突出。三是有的县直部门、乡镇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不深,认识不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四是部分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识淡薄,履职能力弱,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政绩观有偏差;文风会风还没有完全转变。新农村建设失衡,看得见的地方面子工程多,车难到的地方帮扶工作少。二是有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走过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三是部分干部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工作能力不足,不敢创新,不愿担责,存在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四是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与干部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在执行和监管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有些决策前期酝酿不够充分,发扬民主不够广泛,沟通渠道少,征求意见的范围较窄。二是部分县直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四项制度”不到位。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培养选拔干部更多关注于年轻化、知识化,忽视了对年轻干部的综合考察和培养;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的培养重视不够。二是全县尚有27名超职数配备的实职科级行政领导干部存量需要消化。另外,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问题突出,求政绩、抢工期现象普遍存在。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费建平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按照“三转”要求,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要重点加强对交通、水利、城市道路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具体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对惠民补助资金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信息公开,筑牢专项资金廉政“防火墙”,防止侵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管住、管好身边人,要强化“一岗双责”、“四项制度”的执行;加强对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贴近农村基层实际开展“三转”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对村级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抓紧完善手续,加强跟踪检查,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情况的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精简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真正做到开短会、说短话,把精力放在推进工作上,把时间用在狠抓落实中;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要注重实效、量力而行,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要多思边远群众,多向山区倾斜;着力克服官僚主义,解决领导干部下基层浮于面上、沉不下去的问题,把劲用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把心放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中;下大力气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问题,对顶风违纪、有意规避者,出重拳、抓典型、求实效,持续发力,根治“顽疾”。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决策规则和议事程序,拓宽民主渠道,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落实“一把手”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规定。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完善干部考核,合理运用考核成果,积极创造“庸者让、能者上”的用人环境;优化干部结构,着力培养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积极稳妥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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