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10-21 15:08:45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今年4月10日至5月1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云南高院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5日向云南高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对云南高院党组班子建设和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作出了积极评价,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云南高院以此为契机,狠抓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 “个别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不够,发挥主体责任,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分管部门执行党风廉政规定不严”的问题。云南高院党组专门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明确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认识重大意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二是要把握关键之点,把主体责任“明在心上”。三是要明确主要任务,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四是要强化工作措施,把主体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并要求云南高院各位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自律、廉洁从政,树立担当意识,增强忧患意识,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部门干警廉洁司法。同时,从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加强云南高院的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并要求相关部门起草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及任务分解方案》。

关于“干警普遍反映: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从严治警还有差距”的问题。云南高院党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征求全院干警的意见建议,督促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所属干警的教育管理力度。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从审判执行工作、队伍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对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和修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健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对提拔使用的新任部门领导和平职交流的干部由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组长分别进行组织谈话和廉政谈话。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执行各项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少数法院存在的庸懒散奢现象和会风不正、会纪不严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通过视频画面,对全省149家法院参会情况进行会纪检查。对未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参会、未按要求着装参会,会场出现抽烟、交头接耳、随意走动、进出等不遵守会议纪律的2个中院、20个基层法院,进行了现场点名批评,并要求被点名批评的法院院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书面检查到云南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进行检讨。对大理市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张宏等典型案例,在全省法院进行通报。云南高院还定期不定期对本院机关及各中院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进行了两次通报。同时,加强对全省法院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格上下班纪律、遵守办公秩序、严格会议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等基本规章制度着手,狠抓制度的落实。云南高院每季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对本院机关诉讼服务大厅各值班窗口、各部门人员在岗情况、车辆在位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进行督察通报。今年以来对审判执行、工作纪律、人员管理、三公经费、车辆管控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汇编成册下发执行。

关于“红河中院执行局窝案长达十年,没有及早遏制,黎泰军打人事件等干警违反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以及“研究法官定期交流制度,如何破解形成的固有利益共同体”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同志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工作。主要措施有,一是充分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六难三案四顽症”,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三是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对人民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做到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官队伍。红河中院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教训,分别制定了“四抓四促”的整改措施。云南高院党组也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把对干警的监督管理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对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从特权思想、自我约束意识、个人修养砺炼、组织观念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教育干警从中吸取教训。截止9月12日,共受理各类举报970件,其中领导机关转办、交办、督办案件122件,已初核181件,了结578件,立案12件,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7件23人,并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通报了全省法院今年1-8月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在法官干警交流轮岗方面,制定下发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试行)》,并于9月上旬已完成云南高院内设机构五名正处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同时为优化中院领导班子结构,今年还将启动云南高院内设机构正职与中院副院长的任职交流工作,以破解少数干警长期在一个岗位形成的固有利益共同体问题。

(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和群众中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工作、解决问题还有差距,特别是深入边远地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的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的问题。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在全省法院开展的“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和“素质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2014年度联系中基层法院及辖区部分派出人民法庭、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中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素质提升年活动及开展“四群”教育驻村联系点安排。云南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利用到基层调研或参加联系点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机会,带案下访,主动接访,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基层特别是边远地区调查研究,指导中基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质效,创新便民利民方式,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帮助指导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单位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解决基层法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同志先后到昆明、临沧、曲靖等地中基层法院指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并进行司法改革、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调研,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等形式主义”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云南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精减机关会议、文件、信息刊物的管理办法》。一是严控发文数量。云南高院制定出台了《机关公文制发管理流程》的规定,严把发文审签关,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电话通知的事项一律不行文通知,可通过内网发送的通知一律不印发纸质文件,切实减少发文数量。二是严格管控会议。严格落实会议报批制度,严控会议数量、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关于“实施人民监督”、“加强监督联络工作”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2014年监督联络工作方案》、《关于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办理交办事项工作规则》、《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使监督联络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了全省三级法院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目前,全省三级法院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与86名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629名省人大代表开展了结对联络。三是建立了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反馈工作机制。上半年云南高院已将2014年省“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拟于10月底统一汇总后回复。四是依托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开通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2368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监督联络工作广泛、高效、便捷地开展。五是及时召开了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督联络工作,形成全省三级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一盘棋格局。

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自觉抵制‘四风’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种会议向部门领导和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把对作风建设的要求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强化制度控制。云南高院党组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办公经费开支、公共车辆和公共物质的使用进行认真清理,严格管控。三是强化内外监督。截止8月份,云南高院共派出3批专项检查和审务督察组对全省中基层法院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和违反“四风”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作用。四是强化查处警示。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不论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而形成震慑。

关于“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制定符合实际的建设方案和相关制度,明确目标,细化工作责任,积极协调沟通,强化任务的落实。整合立案大厅、信访接待窗口、诉讼服务信息平台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审判的作用。二是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职能。诉讼服务中心实行柜台式或窗口式办公,统一标牌标识、统一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材料收转、文书送达、约见法官、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设置无障碍通道、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书写复印、传真、网络等设备,提供诉讼指导资料。设立志愿者服务区,为来访群众提供第三方法律咨询指导、诉讼材料撰写、调解、心理咨询、信访化解等服务。改革安检制度,营造内紧外松的安检工作氛围。三是规范诉讼服务流程,严格诉讼服务标准。转变司法理念,突破固有办案办事习惯约束,进行一体化办理、一站式服务,提升整体工作质效,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通过文明礼貌、举止得体、热情周到、高效快捷的服务,向社会展示法院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为群众办理涉诉事务提供“足不出户”的便利。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及12368服务热线,及时主动推出、更新诉讼信息数据,提供网上各项诉讼服务。通过开发使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软件,逐步建立完善诉讼服务大数据库,为群众快捷便利地提供各类诉讼服务。

关于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云南高院从党组到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教育,对照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整改,修订完善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的补充规定》,明确车辆管理责任,完备车辆使用手续,加大了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力度,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对公车封存管理。纪检监察与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抽查,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三)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 “原任班子在决策安宁市太平镇法官住宅小区、篮球馆、法官学院腾冲培训基地三个项目时,存在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的情况,有违反“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原则、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班子成员横向沟通不够,通气不足,整体合力发挥不好,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还不强,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的问题。为认真汲取过去在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的教训,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结合云南高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务会议工作规则》。从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有效地保证了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24次,集体讨论研究云南高院的重大事项。对三个项目遗留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对所有项目实行民主管理,项目情况一律适时公开,定期通报。同时要求班子成员加强思想交流和工作沟通,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对具体工作的处理问题,所涉分管领导首先要沟通协调,解决不了的,提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有了较好的发挥。对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在一个月内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条件还不够严谨;结合法院实际,择优选拔任用司法干部不够”和“优化部门和中院班子结构”的问题。针对过去选拔任用干部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党组班子经过认真调研,科学论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了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经过今年上半年本院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实践证明,新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办法是规范、透明、公开、民主的,进一步保障了干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本院部门和中院班子结构也正在优化,不同年龄段的干部都得到了合理使用。下一步还将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个别提拔任职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建立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于下半年适时再次启动本院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位和处级非领导职位的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推进全省法院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合理化。

(五)审判执行方面存在上访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当事人对法院裁判不服、对执行工作不满意的问题。云南高院党组决定从案件审理的源头进行治理,通过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案件的执行力度,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彻底解决审判执行方面存在上访居高不下的问题。一是始终把案审质量放在首置,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合议庭成员对每个案件讨论、表决后形成审理意见,严格落实审判文书合议庭成员会签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审判长联席会议的集体把关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案件比例。提高人民群众对案件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他们不仅参与诉讼调解、主持庭外和解、法律文书送达,而且在执行工作中发挥其重要作用。目前有的法院陪审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远高于全院平均水平;有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和主持执行听证,指引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辩论,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时,全省各中院还推行了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活动,增强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今后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将成为常态。三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时效。确保审限内结案,避免过长诉讼引发涉诉信访;提高结案均衡度,避免造成某些案件久拖不决。四是认真做好对下的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辖区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指导,加强风险防范及预判,通过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指导,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一审。同时积极应对舆情,防止对法院工作的负面炒作。

关于 “法院少数干警办案中受利益驱动,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敷衍塞责,甚至违反规定接受当事人和律师宴请和钱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个别法官甚至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枉法不公,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云南高院开展了“六难三案四顽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庸懒散奢)问题整治活动。通过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党的群众路线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等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积极推进“两个中心”建设。为涉诉涉访群众提供物质保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抓好司法警察和门卫人员的教育,养成良好的警容姿态和文明执勤习惯,树立法院“窗口”形象。简化出入法院大门检查手续,尽最大可能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和诉讼群众出入。同时加大教育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做到聚焦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司法巡查成果运用,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创新司法巡查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常规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实现司法巡查对机关直属单位和中级法院的全覆盖。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新监督机制。针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特点,着力打造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防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利益冲突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云南高院已起草了《关于在审判执行中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的暂行规定》,目前正在进行二次征求意见中;全省三级法院开通了举报网站,配备专人、专机和专房,与最高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接受各方监督;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廉政监督卡的监督内容包括徇私舞弊、违规会见当事人、对当事人冷硬横推等18个方面,内容具体而全面。为方便群众监督,监督卡上列入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廉政监督卡的发放工作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申诉复查等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做到环环相扣,严谨有序。云南高院派出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组到15个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进行了督促检查,法院干警普遍感到压力增大,工作责任心有了明显增强。

关于廉洁执行的问题。一是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专项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并于7月上旬通过视频会议在全省法院进行动员部署,现在活动正在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执行制度建设。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办理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补充规定》,《关于办理异议、复议案件的补充规定》、《关于执行监督(协调)案件办理的补充规定》,《执行工作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的几点意见》,《执行局各部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分工方案》等多项规定,进一步深化了执行改革,将所有涉诉资产的司法拍卖纳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和网上交易。在法院内部全面落实“审鉴分离”、“执鉴分离”,进一步推进了司法评估管理改革。同时以个案监督为切入点,加大执行监督力度。三是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打造执行工作新模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上下级法院和相关联动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规律和云南实际、反应快速、运行高效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结合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执行公开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全省法院的立案、审判与执行部门之间的执行信息共享。实现与征信系统平台的有效对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允许当事人依法申请查阅。逐步实现网上立案、送达,并通过短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四是加强内外联动,提高执行水平。云南高院与八家单位共同签订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整合和共享相关部门信息,探索建立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联动机制,让老赖付出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巨大代价,压缩其生存空间,促进全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在部分法院开展减少法院内部原因造成执行难工作试点,已形成相关工作方案,待报省委政法委同意后,将在全省法院推开。

关于“组建高水平有权威的司法巡查组”的问题。云南高院党组已研究决定,组建由副院级领导任组长的司法巡查组,进一步充实巡查内容,突出巡查重点,改进巡查方法,讲求巡查实效。下一步巡查工作,一是突出惩治司法腐败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制度和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领导干部利用司法权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突出转变作风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正风肃纪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法院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少数法院干警“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问题。三是突出严明政治纪律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中央集中统一、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监督,着力发现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以及对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四是突出选人用人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和干部选任工作条例等方面情况的检查监督,着力发现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五是了解办理云南高院党组及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巡查组通过对以上五个方面情况的检查,把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意见建议,如实向云南高院党组汇报;巡查反馈报告在向被巡查法院反馈的同时,向其所在地的党委、人大、政协等部门进行通报。

(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安宁太平镇团购房建设工作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安宁太平团购房遗留问题较多,我们根据整改要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高度重视项目工作,确定常务副院长杨为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二是加强质量和效率管理,确保按期完工,保证质量,兑现承诺。三是工程所有项目一律阳光运作,透明管理。四是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依据已签订的各项工程建设合同、施工建设单位每月提供的工程建设进度报表和资金支付申请,经审核后进行支付,并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保证了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五是加强廉洁教育和内部监督控制,确保项目不出问题。目前,过去遗留的相关问题已基本解决,全部建筑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断水,现已进入室内分隔粉刷、道路、绿化、水电气等配套项目建设施工;房屋预售许可证已于4月中旬申领下来,房屋销售工作于5月中旬已开始;计划到今年年底,最迟明年一季度可向购房人员交房。下一步工作重点是防止新的遗留问题的发生。

关于“院机关蓝球馆遗留问题”整改情况。目前,蓝球馆遗留下来需要与红星美凯龙公司协商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蓝球馆地下停车位权属问题。二是新蓝球馆多出的建筑面积补偿问题。机关服务中心就遗留问题的解决安排了专人负责与红星美凯龙公司进行协商,因该项目至今未进行结算,新建蓝球馆增加的建筑面积的建设成本无法确定,影响了遗留问题的解决。为保证云南高院利益不受影响,机关服务中心在2013年4月份向红星美凯龙公司发了函,申明了两点主张:一是地下车库的产权属我院,不能出售,只能出租,但事先须经得我院同意。二是超出原蓝球馆的建筑面积,因我院无此项目经费,拟用蓝球馆地下车位出租费进行冲抵,直至租金与建设费用两抵后,我院将收回地下车位的出租权。红星美凯龙公司至今未提出异议。我院将继续督促红星美凯龙公司及早与我院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的解决办法。

关于“国家法官学院腾冲涉外培训基地遗留问题”整改情况。今年7月中旬,该问题已经解决,我院支付给腾冲县政府的580万元征地补偿款已于8月中旬全部收回。

整改期间云南高院完成主要工作情况

在整改过程中,云南高院注重把整改与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截止8月份,全省法院共接收各类案件217023 件,同比上升9.47%;审、执结各类案件171947件,同比上升7.08%。结案率71.05%,执结率57.05%。各中院审判质量综合平均指数为81.45,结案均衡度指标平均值为0.55。一是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云南高院出台的《关于为云南“两强一堡”和“滇中产业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省委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各级法院不断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依法审结社会影响重大的巧家“5.10爆炸案”、刘某等特大抢劫杀人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审理涉及环境保护案件757件。二是狠抓执法办案质效。强化公正司法意识,加强审判管理,积极开展案件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以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久压未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出台有关文件,规范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财产刑执行等工作,推动办案规范化。做好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妥善审理重大敏感案件15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30起。三是创新便民利民方式。大力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统一诉讼服务中心标牌标识、增设24项服务功能、探索开展网上诉讼服务等措施,使诉讼服务更加规范、高效、顺畅。挂牌运行云南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三级法院和相关联动部门的信息互通。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497件,执结率为91.06%,执行到位标的额6224万元。所有涉诉资产拍卖全部纳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和网上交易。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正式启动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并通过该网正式运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截止8月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文书9167篇。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积极参与“法官时间去哪儿了”等直播活动,打造以邓兴法官为代表的基层优秀法官典型;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331件(次),增进社会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五是积极稳妥深化司法改革。各级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和改革方案,及时展开各项工作。云南高院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并向最高法院上报了调研成果和专题报告。积极推进涉诉信访、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等改革。六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重新修订下发了人民法庭量化考评办法。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提讯系统、12368案件信息短信推送平台投入使用。完成投资建设项目24个,落实建设资金1.32亿元,优先安排地震灾区、续建和已开工项目。七是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在全省法院开展了“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和“素质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云南高院积极巩固教育活动成果,对163条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加强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先后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对云南高院机关及15个中院、63个基层法院、23个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

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果,并进行经验总结,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对未整改到位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整改未见明显效果的,要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将此次问题整改作为契机,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做好整改效果的制度转化,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用制度保障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创新监督方法,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违纪,坚决查处。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防范工作。要认真吸取和深刻反思极少数干警违纪违法的教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教育,加强对法院干警的管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落实“四个从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要求,强化对干警业内外活动和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法院法院反映。联系单位: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电话:0871-64095803;电子邮箱:30907783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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