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召开巡视兰坪县工作反馈会

发布时间:2014-10-01 10:38:46   来源:怒江州纪委

9月28日下午,省委第一巡视组召开巡视兰坪县工作反馈会。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郭振兴代表巡视组作反馈。

反馈会上,郭振兴指出,本届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较好地发挥了纪委的监督职能,严肃查处了几起违纪违法案件,问责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干部,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兰坪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纪律保证。但兰坪县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县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部署要求多,贯彻执行不够,工作落实一般化,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见子打子,研究源头治理和防范措施少;干部群众反映,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严于律己,暗中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和交易,导致这个领域消极腐败和矿难事故隐患较大;对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教育补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乡民居抗震安保工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仍较薄弱。有些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时抓时放,尚未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的干部抱有侥幸心理,打折规避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机关、“窗口”部门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会议、文件仍然过多过泛;基层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基层干部不愿或不敢面对群众,不善于应对解决群众利益和民生诉求;少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大计着眼全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形成共识不够;有的重大项目决策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不广泛,科学论证不充分等问题。在个别领导干部使用上,虽然程序完备,但存在用人视野不够开阔,考察了解和酝酿不够充分。对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有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存有“好人主义”倾向,对所属干部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依然存在。

郭振兴代表巡视组对我县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二、健全整治“四风”常态长效机制,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四、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人事调配监督机制。五、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兰坪县委书记张何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一要认真整改,务求实效。认真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切实抓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分解整改责任、严格督查督办”四个关键环节,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二要严格责任,正风肃纪。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要着眼长远,完善机制。紧紧抓住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巡视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共同推动兰坪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委第一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戴志明、巡视组其他成员;兰坪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实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省州驻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委巡视工作联络成员参加会议。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滇ICP备19004408号-1